華語網(wǎng)_語文知識_初中語文_小學(xué)語文_教案試題_中考高考作文

首頁 > 文言專題 > 文言文翻譯

《閱微草堂筆記·憤激為厲》“張某、瞿某,幼同學(xué)”原文與翻譯

[移動版] 作者:佚名

 《閱微草堂筆記·憤激為厲》“張某、瞿某,幼同學(xué)”原文與翻譯

張某、瞿某,幼同學(xué),長相善也。張某和瞿某,小時候是同學(xué),長大了成為好朋友。

瞿與人訟,張受金,刺得其陰謀,泄于其敵。后來,瞿某與人打官司,張某接受了人家的金錢,探出了瞿某的秘密,泄露給瞿某的仇家。

瞿大受窘辱,銜之次骨;瞿某因此而大受其辱,陷于窘境。瞿某聽說張某從中搗鬼,對他恨之入骨。

然事密無左證,外則未相絕也。但因張某事情辦得機密,未抓到他的把柄,所以瞿某表面上仍與他維持關(guān)系。

俄張死,瞿百計娶得其婦。不久,張某突然死了,瞿某千方百計娶來張某的媳婦。

雖事事成禮,而家庭共語,則仍呼曰張幾嫂。雖然事事依禮而行,但平時談話,瞿某對她仍以嫂相稱。

婦故樸愿,以為相憐相戲,亦不較也。張某的媳婦為人質(zhì)樸,以為新夫出于憐愛,與她往來戲謔,所以并不介意。

一日,與婦對食,忽躍起自呼其名一天,瞿某與她一同進餐,忽然蹦起來喊著自己的名字

曰:“瞿某,爾何太甚耶?我誠負心,我婦歸汝,足償矣。爾必仍呼嫂何耶?說:“瞿某,你太過分了!我固然是負心之人,但我的媳婦已經(jīng)歸你了,這完全可以補償我的過失,你為什么還要稱她為嫂呢?

婦再嫁常事,娶再嫁婦亦常事。我既死,不能禁婦嫁,即不能禁汝娶也。女人死了丈夫轉(zhuǎn)嫁他人是常事,男人娶再嫁之婦也是常事。我既然已經(jīng)死了,就不能禁止我的媳婦嫁人,當(dāng)然也不能禁止你娶她。

我已失朋友義,亦不能責(zé)汝娶朋友婦也。我已經(jīng)失掉了朋友的義氣,也就無權(quán)責(zé)備你娶朋友的媳婦。

今爾不以為婦,仍系我姓呼為嫂,是爾非娶我婦,乃淫我婦也。現(xiàn)在,你不把她當(dāng)成媳婦來對待,仍帶著我的姓稱她為張大嫂,所以,你不是娶了我的媳婦,而是在奸淫我的妻子。

淫我婦者,我得而誅之矣。”竟顛狂數(shù)日死。對奸淫我妻子的人,我就有權(quán)將他殺死了。”瞿某從此顛狂起來,沒幾天就死了。

夫以直投怨,圣人不禁。如果用直截了當(dāng)?shù)姆椒ㄟM行報復(fù),圣人也不好禁止。

張固小人之常態(tài),非不共之仇也。張某的行動,固然表現(xiàn)了小人的處世態(tài)度,但還不能算是不共戴天的仇敵。

計娶其婦,披之已甚矣;而又視若倚門婦,玷其家聲,是已甚之中已甚焉。瞿某用計謀娶了張某的媳婦,報復(fù)的手段已經(jīng)過份了;可是又把這女人當(dāng)做賣淫的妓女,玷污張家的名聲,真是太過份了。

何怪其憤激為厲哉!怎么能怪張某的魂靈如此憤激。

隨機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