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基《郁離子·刑赦》“刑,威令也”原文與翻譯
郁離子曰:“刑,威令也,其法至于殺,而生人之道存焉。郁離子說:“刑罰,是威嚴(yán)的法令啊,法令威嚴(yán)到了殺人的程序,可活人的道理就藏在里面。
赦,德令也,其意在乎生,而殺人之道存焉。赦免,是講恩德的法令啊,它的本意在于使人活命不死,可殺的道理就藏在里面。
《書》曰:‘刑期于無刑。’《尚書》里說:‘有刑是希望達(dá)到無刑。’
又曰:‘眚?yàn)?zāi)肆赦,此先王之心也。’又說:‘有了過失并造成危害就應(yīng)當(dāng)延緩赦免他的罪行,這是先王的心愿啊。’
是故制刑,期于使民畏,刑有必行,民知犯之之必死也,則死者鮮矣。所以制定刑律,是希望達(dá)到使民害怕,刑律有了,就必須實(shí)行,民知道違犯了它就必定處死,那樣死的人就會少見了。
赦者所以矜蠢愚,宥過誤。赦罪的人所以憐憫那些再三被赦免的罪犯,是呆癡無知,這是寬恕罪過的錯(cuò)誤。
知罪不避,而輒原焉,是啟僥幸之心而教人犯之;知道有罪卻不避免,并且仍然肆意妄為且原諒自己,這是啟發(fā)那些有僥幸心理的人并教唆犯罪啊;
至于禍稔惡積,不得已而誅之,是以恩為阱也。到了大禍釀成,罪惡過多時(shí),不得已而殺掉他,這是把恩赦變成陷阱啊。
然則赦令卒不可行與?然而赦令最終就不能實(shí)行了嗎?
曰法有二:有威信之通禁,有一代之私禁。說法有二:有古今的通禁,有一代的私禁。
古今之通禁,惡逆也,殺人傷人及盜之類也,而勿治,是代之為賊也。所謂古今通禁,是阻止作惡,如殺人、傷人及盜竊等類,如果釋放而不治罪,這就是替他做盜賊啊。
一伐之私禁,茶、鹽、錢、幣之類也,民無以為生而官不能恤,于是乎有犯,所謂一代私禁,是指對茶、鹽、錢、幣等類,民無法維持生活,而官吏又不能周濟(jì)他們,于是有的違犯禁令,
雖難以為上,原情而貸之可也。”雖然是難以經(jīng)常性生,只要根據(jù)情況而借貸給他們就可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