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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全文、注釋、翻譯與解讀

[移動版] 作者:1609541375

頭,有辱于國君待我的厚義呢?”重耳只是跪下叩頭并不拜謝,哭著站起來,起來之后也不與賓客私下交談。子顯向秦穆公報告了這些情況,穆公說:“仁義呀,公子重耳!他只跋叩頭而不行拜禮,這是不以繼承君位者自居,所以不行拜禮?拗鹆,是表示敬愛父親。起身后不與賓客私下交談,是不貪求私利!

【讀解】

面對權(quán)力的誘惑而不動,流亡在國外而不妄稱君主接班人在咱們的歷史上,恐怕只有春秋戰(zhàn)國那樣的時代才會有的事。那時,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君子,不搞陰謀詭計,凡事講究禮儀,講究名正言順事成,是很體面的。?克J滞,搞小動作,貪欲膨脹,譖越名份而取得不應(yīng)屬于自己的名譽、地位、財富,是為人不齒的。這是那個特殊時代的風(fēng)氣,并且一去不復(fù)返了。

凡事講禮,尤其是在現(xiàn)實利益的誘惑面前,比如權(quán)力、女色財物、金錢、名譽、地位的誘惑面前,也要講究取之有道,在天的人看來,可能太迂腐,太繁瑣,太無必要。但是,這的確是大有必要的。社會生活和人倫關(guān)系要有序,要有軌可循,總得有所規(guī)范。禮雖不一定是最好的規(guī)范,但畢竟比沒有規(guī)范、亂來一氣要好。難怪孔子為了維護禮的理想秩序,堅持非禮勿視,先勿聽,非禮勿行。

同法相比,禮是一種軟性的社會規(guī)范。它主要靠人們內(nèi)心的自覺,而內(nèi)心的自覺來自于性情的陶冶和修煉。因而,這種軟性的規(guī)范的作用總是有限的,古人多半針對“君子”強調(diào)禮,把“小人”、“野人”排除在禮之外,大概便是意識到了憑自覺和修養(yǎng)來守禮,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加上人性之中惡的一面總是存在并時刻表現(xiàn)出來,禮的作用和影響便更加有限。

此外,在講禮成風(fēng)的春秋時代,要成為:“王者”,除了憑實力之外,也逃不出禮儀的制約;蛘吒纱嗾f,不講禮儀,就不能歸順人心,就成不了王者。公子重耳之所以能成雄一時,成為春秋五霸之一,大概與此又極大關(guān)系。

吳侵陳(1)

——師出必須有名目

【原文】

吳侵陳(2)。斬祀殺厲(3)。師還,出竟(4),陳太宰嚭使于師(5)。夫差謂行人儀曰(6):“是夫也多言,盍嘗問焉(7):師必有名,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太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斬祀,不殺厲,不獲二毛(8)。今斯師也,殺厲與?其不謂之殺厲之師與?”與曰:“反爾地(9),歸爾之,則謂之何?”曰:“君王討敝邑之罪(10),又在矜而赦之(11),師與,有無名乎?”

【注釋】

①本節(jié)選自《檀弓》下。②吳:春秋時諸侯國名,姬姓。陳:春秋時諸侯國名,媯(gui)姓。③斬祀:破壞祭神地場所。殺厲:殺害患疫病地人。④竟:同“境”。(5)太宰:古代官名。嚭嚭(pi):人名。(6)行人:官名,負責(zé)朝勤聘問。儀:人名。(7)盍(he):何不。(8)二毛:鬢發(fā)班白的人。(9)反:同“歸”,歸還。(10)敝邑:對自己國家的謙稱。(11)矜:憐憫。

【譯文】

吳國侵伐陳國,破壞了祭祀的場所,殺害了患疫病的人。后來吳軍返回,離開陳國邊境。陳國的太宰嚭出使吳軍。吳王夫差對行人儀說道:“這個人能說會道,我們何不試著問他一下:出師討伐一定要有個名目,如果人們問起我們的軍隊來,該怎樣稱呼呢?”太宰嚭回答道:“古人侵伐他國時,不破壞祭祀場所,不殺害患疫病的人,不俘獲鬢發(fā)斑白的人,F(xiàn)在貴國軍隊不是殺了病人嗎?不是可以稱為殺害病人的軍隊嗎?”夫差說:“要是歸還你們土地,歸還你們被俘的子女,又該怎樣稱呼我們的軍隊呢?”太宰嚭回答說:“君王討伐我國的罪過,卻又憐憫并赦免我們,這樣的軍隊,還能沒有好的名目嗎?”

【讀解】

春秋不僅多義士,也多辯士。太宰嚭一番巧辯,說得吳王夫差一陣尷尬,不能不使人嘆為觀止。同時,我們注意到古人打仗極其重視規(guī)則:師出必須有名,否則,即使打了勝仗,也不會讓人心服;攻城掠地,燒殺搶奪,擒獲俘虜?shù)鹊龋嫉糜幸粋說法,否則,會被稱做“不義之師”。因此,出征之前要誓師,誓詞的主要內(nèi)容便是羅列各種名目和說法,也就是找理由和借口,以便說服參戰(zhàn)的人相信征伐是合乎禮儀和正義的舉動。

這倒有點像外國人的決斗,堂堂正正挑明理由,正大光明地按規(guī)則進行,甚至還找人當(dāng)裁判,在公平的前提下決出勝負。

不過,任何戰(zhàn)爭,不管找出多么堂皇的理由,,總該有些界線是不能超越的,諸如殺害傷病者、俘虜和平民百姓,搶劫財物,抓老弱病殘作人質(zhì)等等,這類不人道的舉動,是任何堂皇的名目理由都無法抵銷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打仗也應(yīng)當(dāng)是一種公平的、按一定規(guī)則進行的競爭。名目重要,規(guī)則同樣也重要。

知悼子卒(1)

——進諫規(guī)勸的藝術(shù)

【原文】

知悼子卒(2)。未葬,平公飲酒(3),師曠、李調(diào)侍,鼓鐘。杜蕢自外來(4),聞鐘聲,曰:“安在?”曰:“在寢(5)。”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diào),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6)降,趨而出(7)。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開予(8)。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9)?”曰:“子、卯不樂(10)。知悼子在堂,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大師也(11)。不以詔(12)是以飲之也!薄盃栵嬚{(diào)何也?”曰:“調(diào)也,君之褻臣也(13)。為一飲一食,亡君之疾(14),是以飲之也!薄盃栵嫼我?”曰:“蕢也,宰夫也(15)。非刀匕是共(16),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逼焦唬骸肮讶艘嘤羞^焉,酌而飲寡人。”杜蕢洗而揚觶(17)。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zé)o廢斯爵也(18)!”至于今,即畢獻,斯揚觶,謂之“杜舉”。

【注釋】

①本節(jié)選自《檀弓》下。②知(zhi)悼子:晉國之卿,名荀盈、知盈。③平公:晉國的國君,名彪。④杜蕢(kuai):人名。(5)寢(qin):后宮。(6)北面:面朝北方。(7)趨:快走。(8)曩(nang)者:剛才。開:開導(dǎo)。(9)飲(yin):給人喝的東西。(10)子、卯:古人認(rèn)為不吉利的日子。樂(yue):奏樂。(11)大師:太師,樂官之長。(12)詔:告訴。(13)褻:親近。(14)亡:同“忘”,忘記。疾:憂患。(15)宰夫:掌管膳食的官。(16)匕:古代食器,像湯勺。共:同“供”。(17)揚:舉。觶(zhi):古代酒器。(18)爵:古代酒器。這里指舉杯獻酒。

【譯文】

如悼子死了,還沒有下葬,晉平公卻喝起酒來,并讓師曠和李調(diào)作陪,敲鐘擊鼓奏樂。杜蕢從外面進來,聽見鐘鼓聲,問道:“國君在哪里?”有人回答說;“在后官!倍攀夁M入后宮,沿階而上。他倒了一杯酒說:“師曠,把這杯酒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說:“李調(diào),把這杯酒喝下去!”他又倒了一杯酒,在堂上面朝北坐著喝了。接著,他走下臺階,快步走出后宮。晉平公叫他進宮來,說道;“杜蕢,剛才你也許想要開導(dǎo)我,所以我沒有同你說話。你為什么讓師曠喝酒呢?”杜蕢回答道:“照禮,在甲子日和乙卯日不奏樂。知悼子的靈柩還在堂上,這比逢上甲子、乙卯日還要嚴(yán)重。師曠是掌樂的太師,不把這種禮節(jié)告訴國君,所以罰他喝酒!睍x平公問“你為什么讓李調(diào)喝酒呢?”杜蕢回答:“李調(diào)是國君的近臣。為了吃喝,竟忘了國君的憂患,所以也罰他喝一杯!逼焦謫;“那你自己為什么喝酒呢?”杜蕢回答;“我掌管膳食,沒有盡到提供刀、匙的職責(zé),卻膽敢參與防止違禮的事,所以罰自己喝一杯。”平公說;“’我也有過失,倒杯酒來罰我喝!倍攀壪催^酒杯,倒上酒舉起獻上。晉平公對侍者說;“如果我死了,一定不要廢止舉杯獻酒的禮儀!”直到如今,凡是向國君和賓客獻酒過后,就要舉起酒杯,這叫做“杜舉”。

【讀解】

杜蕢以獨特的方式來勸誡國君,使之知錯能改,用心可謂良苦。春秋之士多聰明之舉。諍言直諫固然可嘉,但未必都會取得好效果!爸已阅娑谛小,雖說是“忠言”,畢竟聽來不順耳呀既是忠言,又讓人聽來順耳,豈不是更好。士人們在這上面煞費苦心,既體現(xiàn)了他們的智慧,又體現(xiàn)了對君主的忠誠,還富有戲劇性。研究中國傳統(tǒng)智謀的人們,恐怕應(yīng)該在這上面做點文章才行。

在注重實效,追求信念,講究禮儀的前提之下,春秋士人也追求智慧和談吐舉止的高雅得體,這的確令人仰慕這種風(fēng)氣的形成始于何時,還不十分清楚,但在春秋時代已十分普遍。表達的道理要嚴(yán)正,具有征服力和穿透力,而表達的方式要精微巧妙,含蓄委婉,具有感動力和激發(fā)力。整個表達的過程像一出經(jīng)過精心創(chuàng)意、構(gòu)思、排練過的戲,富有戲劇性,既激動人。又耐人尋味。

這是一種生活的藝術(shù)化,也是藝術(shù)的生活化,生活與藝術(shù)高度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優(yōu)游的生活方式,使士人們有足夠的叫來培養(yǎng)和發(fā)展自己的某些專長。他們不必像政治家一樣忙于權(quán)利之爭、奔走游說、宴飲歌舞,不必像農(nóng)夫匠人在自己的土地、作坊里辛勤操勞,也不必像軍事家那樣馳騁沙場。即使是讀書,沒有浩如煙海的典籍,更沒有數(shù)理化生物之類。他們擁有一種今人難以再擁有的東西——閑暇。這恰恰是生活藝術(shù)化、藝術(shù)生活化的重要前提。

何時再能擁有可以用來發(fā)展心智的閑暇,對我們來說還是個未知數(shù)。但是,我們的確對此心向往之。

陳子車死于衛(wèi)(1)

——制止殉葬的“黑色幽默”

【原文】

陳子車死于衛(wèi)(2)。其要與其家大大謀以殉葬(3),定而后陳子亢至(4)。以告曰“夫子疾,莫養(yǎng)于下,請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雖然,則彼疾當(dāng)養(yǎng)者,孰若妻與宰?得已(5),則吾欲已。不得已,則吾欲以二子者之為之也(6)!庇谑歉ス(7)。

【注釋】

①本節(jié)選自《植弓》下。②陳子車:春秋時齊國大夫。(3)大夫:為卿大大處理家務(wù)的總管。下文的”宰”與此相同。(4)陳子亢:陳子車的弟弟,孔子的弟子。⑤已;止,終止。(6)二子:指陳妻和家宰。(7)弗;不。果;果然,結(jié)果。

【譯文】

陳子車在衛(wèi)國死了。他的妻子和家宰打算用活人為他殉葬,決定之后,陳子亢來了。兩人告訴陳子亢說:“他老人家有病,沒有人在地下伺候他,希望能用活人為他殉葬!标愖涌赫f:“用活人殉葬不合禮儀。盡管如此,兄長有病,應(yīng)當(dāng)有人去伺候,除了妻子和家宰外,誰還能做這事呢?如果不這樣做,那正合我想法.如果要這樣做,那我就想用你們兩個人來殉葬!庇谑,陳妻和家宰便沒有用活人殉葬。

【讀解】

古代以活人殉葬。在今天看來是一種野蠻行為,在那時權(quán)貴族們普遍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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