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龐籍傳》“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原文及翻譯
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及進士第。知州夏竦以為有宰相器。
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及進士第,知州夏竦認為龐籍有宰相的才能。
預修《天圣編敕》,擢群牧判官,因轉封言:“舊制不以國馬假臣下,重武備也。今日圣斷乃異于昔,臣竊惑焉。若是,則清強者沮矣”。
朝廷準備編修《天圣編敕》,龐籍升為群牧判官,于是上言說“過去的制度規(guī)定臣下不能使用國家所養(yǎng)之馬,這是一種重視武裝裝備的表現(xiàn)。如今皇上決斷不同于過去,臣下私下覺得很迷惑。如果這樣,那么清廉的官吏就會感到喪氣。”
久之,出知秀州,召為殿中侍御史,章獻太后遺誥:章惠太后議軍國事;籍請下閣門,取垂簾儀制盡燔之。又奏: “陛下躬親萬機,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擢進近列,愿采公論,毋令出于執(zhí)政。”
很久后,龐籍離開京師任秀州知州,奉召任殿中侍御史,章獻太后頒布遺詔:章惠太后參議軍國大事。龐籍請求交付閣門,取來垂簾禮儀制度全部燒掉。又上奏說:“陛下親自處理國家事務,使用人才應當辨明奸邪和正直,防止朋黨。提拔近親大臣,要聽取眾大臣的意見,不要使它取決于執(zhí)政大臣。”
孔道輔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醇之,天子御史也。”
孔道輔對人說:“言事官大多看宰相的眼色,揣摩宰相的意圖,唯有龐醇之,是天子的御史。”
為開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籍言:“祖宗以來,未有美人稱教旨下府者,當杖內侍。”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
任開封府判官時,尚美人派遣內侍聲稱教旨(上對下的告諭)免除工人市租。龐籍說:“宋朝建國以來,還沒有美人聲稱教旨下達州府的,應當杖打內侍。”詔令有司:“從今以后宮中傳命,不要馬上接受。”
數(shù)劾范諷罪,諷善李迪,皆寢不報,反坐言宮禁事不得實,以祠部員外郎罷為廣南東路轉運使。又言范諷事有不盡如奏,諷坐貶,籍亦降太常博士。尋復官,徙福建轉運使。
多次彈劾范諷的犯罪之事,范諷與李迪要好,都扣留沒有上報朝廷。反而說龐籍上奏宮禁之事不實,以祠部員外郎罷免為廣東南路轉運使。又說范諷沒有將事情全部上奏,范諷因此而貶官, 龐籍也降為太常博士,不久又官復原職,調任福建轉運使。
自元昊陷金明、承平,破五龍川,邊民焚掠殆盡,籍至,稍葺治之。戍兵十萬無壁壘,皆散處城中,畏籍,莫敢犯法。
自從元昊攻陷金明、承平,攻破五龍川,邊境百姓被焚燒掠奪幾乎完盡,龐籍到任后,在山谷旁邊修筑招安砦,多次招募百姓進行耕種,將收獲的糧食來作為軍需之用。戍兵十萬沒有堅壁完壘,都分散駐扎在城中,由于畏懼龐籍,沒有一人犯法違禁。
元昊遣李文貴赍野利旺榮書來送款,籍曰:“此詐也。”乃屯兵青澗城。后數(shù)月,果大寇定川,籍召文貴開諭之,遣去。
元昊派李文貴帶著野利旺榮的書信說前來投誠,龐籍說:“這是欺騙。”于是在青澗城駐扎軍隊。數(shù)月后,元昊果然大舉進犯定川,龐籍召見李文貴進行勸導曉諭,將他遣送走。
既而元昊又以旺榮書來,會帝厭兵,因招懷之,遣籍報書,使呼旺榮為太尉。
不久元昊讓野利旺榮修書一封,正值仁宗厭惡戰(zhàn)爭,于是對元昊進行招安安撫,派遣龐籍回報書信,叫旺榮為太尉。
籍曰:“太尉三公,非陪臣所得稱,使旺榮當之,則元昊不得臣矣。今其書自稱‘寧令’或‘謨寧令’,皆其官名也,于義無嫌。”朝廷從之。
龐籍說“太尉三公,不是陪臣所能稱呼的(官職),假使旺榮成為太尉,那元昊就不能做臣子了。如今他的來信自稱‘寧令’或‘謨寧令’,都是官名,在意義上沒有什么疑忌。”朝廷聽從了龐籍的建議。
仁宗不豫,籍嘗密疏,請擇宗室之賢者為皇子,其言甚切。
仁宗身體不適,龐籍曾秘密上疏,請求選擇宗室中的賢俊之士為皇太子,言辭十分懇切。
徙定州,召還京師,上章告老,尋以太子太保致仕,封潁國公。
調往定州,奉召回到京師,上書朝廷告老還鄉(xiāng),不久以太子太保致仕,封為潁國公。
薨,年七十六。時仁宗不豫,廢朝、臨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賻其家。去世,終年七十六歲。這時仁宗身體不適,廢朝、臨奠都未實現(xiàn),只派遣使者吊唁并資助其家辦理喪事。
贈司空,加侍中,謚莊敏。
追贈司空,加侍中,謚號“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