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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八經(jīng)原文與翻譯

[移動版] 作者:佚名

四、立道

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眾。觀聽之勢,其征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謁而罪同。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zhí)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內(nèi),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暗,詭使以絕黷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陰奸。設諫以綱獨為,舉錯以觀奸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謟。宣聞以通未見,作斗以散朋黨。深一以警眾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衷。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后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行。

(四)立道

檢驗考察的途徑是:通過嚴格核查來謀取功效,通過交互衡量來追究過失。嚴格檢驗,必須對臣下的言行進行解剖;交互衡量,必須對臣下的過錯加以斥責。不進行解剖,壞人就會輕慢君主;不加以斥責,臣下就會朋黨為奸。進行解剖的結論足以看出臣下事功的多少;嚴加責罰之前,不要把意圖泄露給眾人。觀察臣下行為和聽取臣下意見的一般情況是:臣下有緊密勾結的跡象,君主就獎賞那些與之離異的人;臣下知道奸情而不告發(fā),君主就將他和壞人治同樣的罪。對于言論,要匯合各方面的情況,一定要根據(jù)地利加以衡量,參照天時加以思考,運用物理加以驗證,適應人情加以分析。這四方面的情況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解是非了。分析臣下的言論,用以了解他對君主是否忠誠;從不同角度觀察臣下,從而了解他各方面的表現(xiàn);掌握親眼目睹的情況,以便了解臣下的反常行為。一人專職,使親近寵幸的臣子有事可干;反復強調(diào),讓出使遠方的使者感到畏懼。列舉往事來了解臣下的舊況,留在身邊來了解臣下的內(nèi)情,派到遠地來探知臣下的表現(xiàn)。掌握表面現(xiàn)象來探問暗中情況,運用詭使方法來杜絕侮慢行為;用正話反說來探明自己疑惑的事,從反面考察來了解隱蔽的奸邪活動;設置諫官來糾正大臣的獨斷,列舉錯誤來觀察奸臣的動靜。公開說明,引導臣下避免過錯;謙恭下士,核察臣下是直是詣。宣布已了解的事情以便揭露未被發(fā)現(xiàn)的壞人壞事,促使壞人內(nèi)部爭斗以使他們自行瓦解。深入探究一件事情的真相,使眾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使壞人改變企圖。遇到類似情況,要通過檢驗弄明真相;列舉臣下過失,要指明他的根本毛病。知道臣下的罪過,就要對他的罪過用刑,以便禁止他的私威;暗中派使者時時巡查各地官吏,以便了解他們是否忠誠。逐步更換官吏,以便離散勾結在一起的奸黨。君主和臣下約定,要他們告發(fā)上級:針對相國,就和廷臣約定;針對廷臣,就和他屬下的官吏約定;針對軍吏,就和兵士約定;針對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隨從人員約定;針對縣令,就和他任命的屬吏約定;針對郎中,就和他的侍從約定;針對后姬,就和宮女約定。這就叫做條達之道。假如把臣下的告密和要辦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無法施行了。

五、類柄

明主,其務在周密。是以喜見則德償,怒見則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見。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無所失。伍、官、連、縣而鄰,謁過賞,失過誅。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相誨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實,有生之名。為君者有賢知之名,有賞罰之實。名實俱至,故福善必聞矣。

(五)類柄

明君最要緊的事情,在于周而無缺、密而不露。因此,如果君主的喜愛表現(xiàn)出來,臣下就會據(jù)以行賞,從而竊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憤怒表現(xiàn)出來,臣下就會據(jù)以行罰,從而瓜分威勢。所以明君的言論深蘊固藏而不表露,緊鎖密閉而不外泄。所以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陰謀活動,是統(tǒng)治下層的途徑;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陰謀活動,是揭露上面的途徑。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壞人不會有所遺漏。伍、閭、連、縣各層組織的人像鄰居一樣處于互相監(jiān)督之中;告發(fā)壞人就賞,不告發(fā)壞人就罰。上級對下級,下級對上級,也是這樣。所以上面和下面、貴者和賤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懼,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勸勉。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實惠,又有生的名聲。做君主的,既有賢智的名聲,又有賞罰的實權。名和實都得到滿足,所以大福大善必得流芳。

六、參言

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言之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從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吶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資乎眾,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人主不饜忿而待合參,其勢資下也。有道之主聽言,督其用,課其功,功課而賞罰生焉,故無用之辯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則放官收。說大而夸則窮端,故奸得而怒。無故而不當為誣,誣而罪臣。言必有報,說必責用也,故朋黨之言不上聞。凡聽之道,人臣忠論以聞奸,博論以內(nèi)一,人主不智則奸得資。明主之道,己喜,則求其所納;己怒,則察其所構;論于已變之后,以得毀譽公私之征。眾諫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眾之諫也敗。君之取也,無副言于上以設將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謾誠語。明主之道,臣不得兩諫,必任其一語;不得擅行,必合其參,故奸無道進矣。

(六)參言

君主聽話不進行檢驗,就無法責求臣下;不考察言論是否有用,臣下就會用邪說迎合君主。言語這種東西,重復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為真。對本不真實的東西,聽十個人說,自己就會產(chǎn)生疑惑;聽一百個人說,自己就會傾向于相信;聽一千個人說,自己就會確信不疑了?诓疟孔镜娜苏f的話使人心疑,善于辯說的人說的話使人信任。奸臣危害君主,得力于人多;憑借辯說而取得信任,用類似的事例來掩飾奸私。君主不盛怒斥責而等待參驗,勢必會助長臣下行奸。懂得治國道理的君主在聽取臣下的話時,會督察它的作用,考核它的功效。根據(jù)功效來確定賞罰,所以無用的辯說不會留于朝廷之內(nèi)。擔任公職辦事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勝任,就罷官。對說話大而不當、浮夸不實的,要追根究底,這樣就能察覺壞人并嚴加斥責。無故而言行不符,就是行騙;臣下行騙,就要治罪。對臣下的言論一定采取對應措施,對臣下的主張一定要求帶來效用,所以朋黨的觀點就不敢對君主陳說。聽言的方法,總是要讓臣下老實地談論,君主可以從中了解奸情;總是要讓臣下廣泛地議論,君主得以采納一種意見。君主如果不明智,壞人就會鉆空子。明君聽言的原則是,對于使自己高興的話,就要求兌現(xiàn);對于自己惱怒的話,就追究根源;等到情況有了發(fā)展變化之后再下結論,以便獲取臣下是誹謗還是贊揚、是為公還是為私的真憑實據(jù)。采用幾種說法進說來玩弄智巧,誘使君主自己從中采取一種意見來逃避罪責;所以讓臣子同時進獻幾種說法是不可行的。君主所取的,是不要讓臣下在一種意見之外又附加另一種意見,企圖擺出一種“可能”、“或許”的圈套;而應使諫言跟以后的事實相符合,據(jù)此準確判明諫言的誠實與欺詐。明君所要采用的方略是,絕對不容許臣下作模棱兩可的進說,一定要他們挑出一種;絕不容許他們妄自行動,一定要就其言求其功,這樣奸臣的進路就給堵死了。

七、聽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無度,則官擅為;官擅為,故奉重無前;則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賢于官,賞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當,主怒,俱必害;則人不私父兄而進其仇讎。勢足以行法,奉足以給事,而私無所生,故民勞苦而輕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寵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祿;故民尊爵而重祿。爵祿,所以賞也;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刑之煩也,名之繆也,賞譽不當則民疑,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罰者有譽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賞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為上。賞譽同軌,非誅俱行。然則民無榮于賞之內(nèi)。有重罰者必有惡名,故民畏。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

(七)聽法

官吏權勢大,是由于沒有法度;法度不起作用,是因為君主昏暗。君主昏暗沒有章程,官吏就胡作非為;官吏胡作非為,結果俸祿就會無限地增加;俸祿無限地增加,征收的租稅就多;租稅征收多了,官吏就越發(fā)富裕。官吏富裕,權勢又大,是由混亂的政事所造成的。明君治國總是挑用能辦事情的人,贊揚忠于職守的人,獎賞有功勞的人。大臣推薦的人要是合乎標準,君主就喜歡,推薦者和被推薦者都一定得到賞賜;推薦的人不合乎標準,君主就惱怒,推薦者和被推薦者都一定受到處罰。這樣,進言的人就不敢褊袒自己的父兄而愿意推薦有才能的仇人了。君主給臣下的權勢足以執(zhí)行法令,俸祿足以保證辦好公事,而私利無從產(chǎn)生。所以民眾雖然勞苦,但并不感到官府賦稅重。不要讓任事的人權勢太重,而要使他們得到的寵賞只表現(xiàn)在爵位上;不要讓當官的人謀取私利,而要使他們的利益只表現(xiàn)在俸祿上。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祿。爵祿是君主用來獎賞臣民的,臣民重視君主用來獎賞的爵祿,國家就能治理好。刑罰煩亂,賜名有誤,獎賞和贊揚不當,就會使臣民懷疑,因為臣民對贊揚和賞賜同樣重視。對受賞的人有所非議,就不能鼓勵立功;對受罰的人有所贊揚,就不能禁止奸邪。明君的做法總是。受獎賞一定因為他對國家有功,受贊揚一定是因為他為君主效勞。獎賞和贊揚一致,貶斥和處罰并行;既然如此,民眾雖然受到賞賜也不感到榮耀。受到重罰的人必有惡名,所以民眾害怕。刑罰是用來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罰,國家就治理好了。

八、主威

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制毀。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勢卑下,故下肆很觸而榮于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民能,明誹譽以勸沮。名號、賞罰、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則尊君,百姓有功則利上,此之謂有道之國也。  

(八)主威

君主如果表彰個人品德,就會分散自己威勢;如果聽信仁慈說教,就會敗壞法律制度。臣民因為有法制而畏懼君主,君主卻壓低自己的權勢對待臣下;結果臣下就敢于放肆地觸犯法令,把輕視君主的習慣作為榮耀。這樣一來,君主的威勢就分散了。臣民因為有法制約束而難于違抗君主,君主卻聽信仁慈說教去擾亂法治的推行,結果臣民就會公開追求施舍,熱衷于枉法賄賂的腐敗政治。這樣一來,法令就被敗壞了。尊崇臣下的私行而分散君主的威勢,施行賄賂而動搖法制;君主聽之任之就要擾亂法,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誹謗,因而君主地位被人看輕,政府法制被人敗壞。這就形成了所謂沒有法度的國家。明君的治國原則是,不允許臣下靠個人品行得到榮譽,不允許臣下因私家利益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須根據(jù)國家的法制。在法制規(guī)定之外,即使有著別人難以具備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沒有因私利而得到名聲的。設立法度來統(tǒng)一民眾,用賞罰有信來發(fā)揮民眾的作用,用明確稱譽和貶斥的標準來鼓勵好事和禁止壞事。名號、賞罰、法令是三位一體的。所以大臣有所作為的話,就在于尊君;民眾有了功勞的話,就在于利君。這就叫做有法度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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