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朱壽昌傳》“朱壽昌字康叔”原文逐句翻譯
朱壽昌字康叔,揚州天長人。朱壽昌字康叔,是揚州天長縣人。
以父巽蔭守將作監(jiān)主簿,累調(diào)州縣,通判陜州、荊南,權(quán)知岳州。因父親朱巽的蔭庇任將作監(jiān)主簿,累調(diào)州縣,通判陜州、荊南,權(quán)知岳州。
州濱重湖,多水盜。州瀕臨重湖,有很多水盜。
壽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朱壽昌登記民船,刻下姓名,讓他們互相窺伺偵察,出入一定要報告。
盜發(fā),驗船所向窮討之,盜為少弭,旁郡取以為法。水盜出發(fā),驗明船的方向窮追討伐他們,水盜逐漸消除,別的郡都加以效法。
富弼、韓琦為相,遣使四出寬恤民力,擇壽昌使湖南。 富弼、韓琦任宰相,派使者到四方寬緩體恤民力,選擇朱壽昌出使湖南。
或言邵州可置冶采金者,有詔興作。有人說邵州可以設(shè)置冶匠采金,皇上下詔動工。
壽昌言州近蠻,金冶若大發(fā),蠻必爭,自此邊境恐多事,且廢良田數(shù)百頃,非敦本抑末之道也,詔亟罷之。朱壽昌說邵州接近蠻人地區(qū),金礦如果被開發(fā),蠻人必定會爭搶,從此邊境恐怕生出很多是非,況且廢掉幾百頃良田,不是重視農(nóng)業(yè)抑制工商業(yè)的辦法,皇上下詔立即停止了這件事。
知閬州,大姓雍子良屢殺人,挾財與勢得不死。知閬州,大姓雍子良多次殺人,依仗錢財和勢力沒有被判死罪。
至是,又殺人而賂其里民出就吏。到這時,又殺了人卻賄賂他的里人出來接受審訊。
獄具,壽昌覺其奸,引囚詰之曰:“吾聞子良與汝錢十萬,許納汝女為婦,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動已經(jīng)判罪定案,朱壽昌發(fā)現(xiàn)其中的奸詐,把,囚犯帶出來責問他說:“我聽說雍子良給了你十萬錢,答應(yīng)娶你的女兒為媳婦,并且讓你的兒子做女婿,所以你代他受罪,有這種事嗎?”囚犯臉色動了一下
則又擿之曰:“汝且死,書券抑汝女為婢,指錢為顧直,又不婿汝子,將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幾誤死”以實對。就又指責他說:“你就要死了,書券上把你的女兒作為婢女,把錢說成是雇傭勞動的報酬,又不讓你的兒子做女婿,你又能怎么樣呢?”囚犯醒悟,淚流滿面,說:“我差一點錯死。”就把實情說了。
立取子良正諸法。朱壽昌立即把雍子良抓來法辦了。
郡稱為神,蜀人至今傳之。郡里稱贊他是神人,蜀地人至今傳頌他。
知廣德軍。知廣德軍。
壽昌母劉氏,巽妾也。朱壽昌的母親劉氏,是朱巽的妾。
巽守京兆,劉氏方娠而出。朱巽守京兆時,劉氏正在懷孕而離家出走。
壽昌生數(shù)歲始歸父家,母子不相聞五十年。朱壽昌出生幾年后才回到父親家里,母子有五十年沒有相見。
行四方求之不置,飲食罕御酒肉,言輒流涕。他走遍四方尋找他的母親沒有找到,飲食很少喝酒吃肉,一說起就流淚。
用浮屠法灼背燒頂,刺血書佛經(jīng),力所可致,無不為者。用浮屠的方法灼背燒頂,刺血寫佛經(jīng),只要力所能及的,他沒有不做的。
熙寧初,與家人辭訣,棄官入秦,曰:“不見母,吾不反矣。”遂得之于同州。神宗熙寧初年,他和家里人告別,丟掉官職進入秦地,說:“不見到母親,我就不回來了。”于是在同州找到了他的母親。
劉時年七十余矣,嫁黨氏有數(shù)子,悉迎以歸。劉氏時年已經(jīng)七十多歲了,嫁給黨氏生有幾個孩子,他全都把他們迎回來。
京兆錢明逸以其事聞,詔還就官,由是以孝聞天下。京兆錢明逸把他的事情報告上去,皇上下詔讓他回來擔任原來的官職。從此他以孝聞名天下。
自王安石、蘇頌、蘇軾以下,士大夫爭為詩美之。從王安石、蘇頌、蘇軾以下,士大夫都爭著寫詩贊美他。
壽昌以養(yǎng)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朱壽昌因為要供養(yǎng)母親的緣故,請求做河中府通判。
數(shù)歲母卒,壽昌居喪幾喪明。幾年后母親去世,朱壽昌守喪幾乎雙目失明。
既葬,有白烏集墓上。埋葬了母親之后,有白鳥聚聚在墓上。
拊同母弟妹益篤。撫養(yǎng)同母的弟妹更加深厚。
又知鄂州,提舉崇禧觀,累官司農(nóng)少卿,易朝議大夫,遷中散大夫,卒,年七十。又知鄂州,提舉崇禧觀,積功升官至司農(nóng)少卿,改為朝議大夫,遷為中散大夫,去世,時年七十歲。
壽昌勇于義,周人之急無所愛,嫁兄弟兩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余喪,天性如此 朱壽昌勇于為義,解救別人的危急沒有什么吝惜的,把兄弟的兩個孤女嫁出去,幫助沒有能力埋葬死人的人埋葬死人十多次,他的天性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