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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太尉逸事狀原文與翻譯

[移動版] 作者:佚名

太尉判狀辭甚巽〔19〕,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nóng)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nóng)者,然后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19〕巽(xùn迅):通“遜”,委婉。

段太尉寫了份判決書,口氣十分溫和,派人求見并通知焦令諶。焦令諶大怒,叫來農(nóng)民,說:“我怕姓段的嗎?你怎敢去說我的壞話!”他把判決書鋪在農(nóng)民背上,用粗棍子重打二十下,打得奄奄一息,扛到太尉府上。太尉大哭道:“是我害苦了你!”馬上自己動手取水洗去農(nóng)民身上的血跡,撕下自己的衣服為他包扎傷口,親自為他敷上良藥,早晚自己先喂農(nóng)民,然后自己再吃飯。并把自己騎的馬賣掉,換來谷子代農(nóng)民償還,還叫農(nóng)民不要讓焦令諶知道。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20〕,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21〕,人且饑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20〕淮西:今河南省許昌、信陽一帶。〔21〕赭(zhě者):赤褐色。

駐扎在邠州的淮西軍主帥尹少榮是個剛直的人,他來求見焦令諶,大罵道:“你還是人嗎?涇州赤地千里,百姓將要餓死;而你卻一定要得到谷子,又用粗棍子重打無罪的人。段公是位有仁義講信用的長者,你卻不知敬重,F(xiàn)在段公只有一匹馬,賤賣以后換成谷子交給你,你居然收下不知羞恥。大凡一個人不顧天災、冒犯長者、重打無罪的人,又收下仁者的谷子,使主人出門沒有馬,你將怎樣上對天、下對地,難道不為作為奴仆的而感到羞愧嗎!”焦令諶雖然強橫,但聽了這番話后,卻大為慚愧乃至流汗,不能進食,不消一晚,就自恨而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nóng)征〔22〕,戒其族:“過岐〔23〕,朱泚幸致貨幣〔24〕,慎勿納!奔斑^,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碧驹唬骸叭唤K不以在吾第!币匀缢巨r(nóng)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25〕。

〔22〕及太尉句:德宗建中元年(780)二月,段秀實自涇原節(jié)度使被召為司農(nóng)卿。司農(nóng)卿,為司農(nóng)寺長官,掌國家儲糧用糧之事。〔23〕岐:州名:治所在今陜西省鳳翔縣南!24〕朱泚(cǐ此):昌平(今北京市昌平縣)人。時為鳳翔府尹。貨幣:物品和錢幣!25〕識(zhì志):標記。

等到段太尉從涇州任上被征召為司農(nóng)卿,臨行前他告誡后去的家人:“經(jīng)過岐州時,朱泚可能會贈送錢物,千萬不要收下!苯(jīng)過時,朱泚執(zhí)意要贈送三百匹大綾,太尉女婿韋晤堅決拒收,朱泚還是不同意。到了京城,段太尉發(fā)怒說:“竟然不聽我的話!”韋晤謝罪說:“我地位卑賤,無法拒絕呀!碧菊f:“但終究不能把大綾放在我家里。”就把它送往司農(nóng)的辦公處,安放在屋梁上。朱泚謀反,段太尉遇害,官吏將這事報告了朱泚,朱泚取下一看,原來封存的標記還在。

太尉逸事如右〔26〕。〔26〕太尉句:這是表示正文結(jié)束的話。

段太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27〕,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28〕。今之稱太尉大節(jié)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29〕,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30〕,過真定〔31〕,北上馬嶺〔32〕,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33〕,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34〕,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35〕;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于執(zhí)事〔36〕。謹狀。

〔27〕元和九年:公元八一四年。元和是唐憲宗李純年號(806—820)!28〕永州句:當時柳宗元任永州(治所在今湖南零陵縣)司馬,這里是他官職地位的全稱。史館:國家修史機構(gòu)!29〕出入:大抵,不外乎!30〕宗元句:柳宗元于貞元十年(794)曾游歷邠州一帶。周:在岐山下,今陜西省郿縣一帶。斄(tái臺):同“邰”,在今陜西省武功縣西!31〕真定:不可考,或是“真寧”之誤。真寧即今甘肅省正寧縣!32〕馬嶺:山名,在今甘肅省慶陽縣西北!33〕校:中下級軍官!34〕姁(xǔ許)姁:和好的樣子!35〕色:臉色。物:此指人。〔36〕執(zhí)事:指專管某方面事務的官吏。這里指史官韓愈。

元和九年某月某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恭謹?shù)孬I給史館。現(xiàn)在稱贊段太尉大節(jié)的人,大抵認為是武夫一時沖動而不怕死,從而取名于天下,不了解太尉立身處世就象上述的那樣。我曾來往于岐、周、邠、斄之間,經(jīng)過真定,北上馬嶺,游歷了亭筑、障設、堡壘和戍所等各種軍事建筑,喜歡訪問年老和退伍將士,他們都能介紹段太尉的事跡。太尉為人謙和,常常低著頭、拱著手走路,說話的聲息低微,從來不用壞臉色待人;別人看他,完全是一個儒者。遇到不能贊同的事,一定要達到自己的目的,他的事跡決不是偶然的。適逢永州刺史崔能前來,他言而有信、行為正直,詳細搜羅段太尉遺事,核對無誤。我恐怕有的被遺逸,未能為史官采錄,故斗膽將這篇逸事狀私下呈送于您。謹為此狀。

——選自中華書局排印宋刻世彩堂本《柳河東集》

這是一篇敘事嚴謹、寫人生動的傳記文。作者選取段太尉一生中勇服郭晞、仁愧焦令諶、節(jié)顯治事堂三件逸事,多側(cè)面地表現(xiàn)了人物外柔內(nèi)剛、勇毅見于平易的個性特征,刻劃了一位封建時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全文不著一句議論,純用冷靜從容的寫實手法,在客觀的敘述中隱含著深沉的歌頌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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