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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張詠傳》“張詠,字復之”原文及翻譯

[移動版] 作者:佚名

宋史•張詠傳》“張詠,字復之”原文及翻譯

說明:2013年廣東高考語文試卷文言閱讀選段出自《宋史•張詠傳》,以下是這兩段文字的原文和翻譯。

【原文】:

張詠,字復之,濮州鄄城人。太平興國五年,郡舉進士,議以詠首薦。有夙儒張覃者未第,詠與寇準致書郡將,薦覃為首,眾許其能讓。會李沆、宋浞、寇準連薦其才,以為荊湖北路轉運使。奏罷歸、峽二州水遞夫。就轉太常博士。太宗聞其強干,召還。

張永德為并、代都部署,有小校犯法,笞之至死。詔案其罪。詠封還詔書,且言:“陛下方委永德邊任,若以一部校故,推辱主帥,臣恐下有輕上之心。”太宗不從。未幾,果有營兵脅訴軍校者,詠引前事為言,太宗改容勞之。

出知益州,時李順構亂,王繼恩、上官正總兵攻討,頓師不進。詠以言激正,勉其親行,仍盛為供帳餞之。正由是決行深入,大致克捷,時寇略之際民多脅從。詠移文諭以朝廷恩信使各歸田里。

初,蜀士知向學,而不樂仕宦。詠察郡人張及、李畋、張逵者皆有學行,為鄉(xiāng)里所稱;遂敦勉就舉,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勸。

成平二年,夏,詠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屬歲歉,民多私鬻鹽以自給。捕獲犯者數(shù)百人,詠悉寬其罰而遣之。官屬請曰:“不痛繩之,恐無以禁!痹佋唬骸板X塘十萬家,饑者八九,茍不以鹽自活,一旦蜂聚為盜,則為患深矣。俟秋成,當仍舊法!蔽迥辏孀谝栽伹霸谑裰涡袃(yōu)異,復命知益州。會遣謝濤巡撫西蜀,上因令傳諭詠曰:“得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矣。”

詠與青州傅霖少同學。霖隱不仕。詠既顯,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至是來謁,閽吏白傅霖請見,詠責之曰:“傅先生天下賢士,吾尚不得為友,汝何人,敢名之!”

(選自《宋史•張詠傳》,有刪節(jié))

【翻譯】:

張詠,字復之,是濮州鄄城人。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公元980年),濮州郡舉薦進士,(大家)商議首推張詠。(當時)有一個老成博學的讀書人張覃未中,張詠與寇準寫信給郡守,推薦張覃為第一名,大家都贊許他能夠謙讓。李沆、宋浞、寇準一同推薦他,被任命為荊湖北路轉運使。上奏朝廷免去歸、峽兩個州的水遞役夫。后來轉任從事太常博士一職。宋太宗聽說他能力強作事干練,下詔讓他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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