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猜出一個人在用思想,甚至猜出他在想什么,因為從動作姿態(tài)上可以得到一些線索。有些人用思想時,必須身體取某種姿態(tài),作某種活動,如叉腮,抖腿,搖頭,定睛,皺眉之類,你如果勉強停止或更動他的活動姿態(tài),就會打斷他的思路。在周身中,語言器官的活動對于思想尤為重要。嬰兒想到什么就須說什么,成人在自言自語時就是在用思想。有些人看書必須口里念著才行,不念就看不下去。就是“悶著想”,語言器官仍是在活動。默想“三百”,喉舌就須作說“三百”兩字的動作,雖然這動作的顯著程度隨人而異。所以行為派心理學家說:“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語言也就是有聲的思想!眴螐奈幕葸M的過程來看,思想的豐富和語文的豐富常成正比。一般動物思想不如人類,野蠻人思想不如文明人,關鍵都在語文的有無或貧富。人類文化的進步可以說是字典的逐漸擴大。一個民族的思想類型也往往取決于語文的特性。中國的哲學文學和西方的不同,在我看,有大半由于語文的性質不同。我們所常想的(例如有些倫理觀念)西方人根本不想;西方人所常想的(例如有些玄學觀念)我們也根本不想,原因就在甲方有那一套語文而乙方沒有。所以無論是哲學或文學,由甲國語文翻譯到乙國語文,都很難得準確。我們固然很難說,思想和語文究竟誰是因誰是果,但是思想有時決定語言,語言也有時決定思想,這大概不成問題。
從這些事實看,思想是心理活動,它所借以活動的是事物形象和語文(即意象和概念),離開事物形象和語文,思想無所憑借,便無從進行。在為思想所憑借時,語文便夾在思想里,便是“意”的一部分,在內的,與“意”的其余部分同時進行的。所以我們不能把語文看成在外在后的“形式”,用來“表現”在內在先的特別叫做“內容”的思想。“意內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說法絕對不能成立。
流俗的表現說大概不外起于兩種誤解。第一是把寫下來的(或說出來的)語文當作在外的“言”,以為思想原無語文,到寫或說時,才去另找語文,找得的語文便是思想的表現。其實在寫或說之前,所要寫要說的已在心中成就,所成就者是連帶語文的思想,不是空洞游離的思想。比如我寫下一句話,下一句話的意義連同語文組織都已在心中想好,才下筆寫。寫不過是記錄,猶如將聲音灌到留聲機片,不能算是藝術的創(chuàng)作,更不能算是替已成的思想安一個形式。
第二個誤解是起于語文有時確須費力尋求,我們常感覺到心里有話說不出,偶然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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