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19世紀初,英國的一次絞刑有4000多群眾觀看?赡苁菑V場不夠大的緣故,也可能是沒有羅馬競技場那種梯形觀看臺的緣故,也可能是一次殺人太少,群眾難以輪流看到的緣故,4000名狂熱的死亡看客競相擁擠。一個犯人的絞刑儀式完成后,廣場上又發(fā)現(xiàn)了100多具被踩死的群眾尸體。我才知道,原來歐洲人對于他人死亡的熱情遠遠超過中國人。
魯迅《藥》中的人血饅頭只是小說的描寫,具有特指的寓意。后來我發(fā)現(xiàn),真實的群眾“吃人”的狂歡場面,也多次在歐洲出現(xiàn)。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被砍頭后,很多民眾涌上前去,用手帕、領帶、衣服等容易吸收液體的物品,蘸取國王尸體上的鮮血,當場舔食。魯迅說的人血饅頭只是用來治“癆病”的特殊用途,而巴黎人舔食國王的鮮血,是想沾染貴族氣息,比治病更具普遍性。幸虧死者是國王,否則他很可能就被群眾當場吃掉。17世紀時,法國一個謀殺國王的刺客被公開以磔刑處死。這名刺客的身體被刑具撕裂后,民眾沖上去爭搶切割,有的就近燒烤,有的帶回家,有的當場生吃。記載說,有一名婦女當場吃掉了死者的心臟。這次行刑后,有人寫道,這名刺客是被巴黎“分享”了。我才知道,原來歐洲人比中國人更加殘忍,更加嗜血。
我并不想否認魯迅所說的中國傳統(tǒng)有殘忍的一面,但是,如果按照魯迅的引導就簡單得出結論說,中國人就是世界上最殘忍的民族,我終于發(fā)現(xiàn)這個“既定”的觀念是錯的。中國人并不比西方人更殘忍,更喜歡殘忍,中國人絕不是世界上最殘忍、最野蠻的民族。我認為,魯迅當年表達這種心情,是他恨鐵不成鋼的物極必反。魯迅的這種做法造成了一個嚴重的誤導,使得我在年輕的時候,上了他的一個當。但是,這不能責怪魯迅,只能責怪那些用魯迅的這個觀念來教育孩子的人。我不明白,當初為何要拿這樣殘忍的內容來教育兒童?
后來我發(fā)現(xiàn),上了魯迅當?shù)娜耸且驗闆]有認真看明白魯迅的書。魯迅在《狂人日記》中還說到:“大約當初野蠻的人都吃過一點人。”原來,殘忍并不是中國人的特色。但是,這也怪魯迅沒有講清楚“當初野蠻的人”都是誰,如果魯迅說清楚這個問題,可能就不會有那么多人后來的誤會。
魯迅緊接著還說道,當初野蠻的人,有些人“要好”,后來變成了真的人;有些人“不要好”,于是“至今還是蟲子”。這個結論似乎也是鐵定的。大家按照小說之外的邏輯推想,當初野蠻的西方人就是“要好”的人,現(xiàn)在變成“真人”了。當初野蠻的中國人依然“不要好”,所以還是野蠻人。但是,西方人真的“要好”了嗎?
《狂人日記》、《藥》等作品發(fā)表于1918年,我不知道看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歐洲人那么殘酷的廝殺,魯迅是否還認為他們很“要好”。是否原來的吃人,改成了用鋼鐵、火藥、毒氣殺人,造成900多萬人死亡就是“要好”?我不知道在第二世界大戰(zhàn)的時候,看到600萬猶太人的死亡,全世界5000多萬人的死亡,魯迅是否還認為那些“要好”的人已經(jīng)變成了“真的人”?再看看朝鮮戰(zhàn)爭、越南戰(zhàn)爭、阿富汗戰(zhàn)爭、伊拉克戰(zhàn)爭,死亡的人數(shù)加起來快要超過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了,難道“要好”的“真人”,就可以隨意殺害“不要好”的“野蠻人”?
所以,我只能認為,魯迅當初說那番話的時候,是恨其不爭的氣話,是痛定思痛的悲傷,是破釜沉舟的勇氣,是矯枉過正的手段,是斷絕一切后路的決心,是一種跌到最低谷再奮勇爬起來的精神力量。為此,魯迅夸張了一些事實,隱瞞了一些事實,才造成很多人的錯覺。因為在魯迅身處的時代,隨著世界大環(huán)境的改變,中國改變的動作太慢了。魯迅心急如焚地感到,如果不用醍醐灌頂、當頭棒喝的方式,如果不強烈地發(fā)出震耳欲聾、驚天動地的聲音,就無法迅速改變國人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