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鳳皇店狐》“鳳皇店民家,有兒持其母履戲”原文與翻譯
王符九言:鳳皇店民家,有兒持其母履戲,遺后圃花架下,為其父所拾。王符九說:住在鳳凰店的一家平民,他家的小孩拿著母親的鞋子玩耍,后來將它扔在房后菜園的花架下面,被他的父親拾到。
婦大遭詬詰,無以自明,擬就縊。由此這個(gè)婦人遭到詰問和詬罵,她無法表白,就打算上吊自殺。
忽其家狐祟大作,婦女近身之物,多被盜擲于他處,半月余乃止。忽然他家發(fā)生了狐祟,凡是婦女貼身的衣物,多被盜走扔到別處,鬧了半個(gè)多月才停止。
遺履之疑,遂不辯而釋,若陰為此婦解結(jié)者,莫喻其故。這樣,丟鞋的嫌疑,就不用辯解也明白了,好像有意暗中給這個(gè)婦人幫忙,誰也不知道原因何在。
或曰:“其姑性嚴(yán)厲,有婢私孕,懼將投繯。有人說:“她的婆婆很厲害,她家有個(gè)婢女與人私通懷孕了,十分害怕,打算自殺。
婦竊后圃鑰縱之逃。她偷偷拿到菜園園門的鑰匙,打開門放這個(gè)婢女跑了。
有是陰功,故神遣狐救之歟!”由于積了這種陰德,所以神派遣狐精來救她之難。”
或又曰:“既為神佑,何不遣狐先收履,不更無跡乎?”有人又說:“她既然為神靈保佑,為什么不派遣狐精把她的鞋先收走,不是更不露痕跡了嗎?”
符九曰:“神正以有跡明因果也。”余亦以符九之言為然。符九說:“神正是要露出痕跡以表明因果報(bào)應(yīng)分明呀!”我也同意符九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