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陰譴》“ 職官奸仆婦”原文與翻譯
職官奸仆婦,罪止奪俸,以家庭暱近,幽曖難明,律意深微,防誣蔑反噬之漸也。官員奸污仆人之妻,處罰不過取消俸祿而已。這是因為主仆經常生活在一起,難免親昵,關系曖昧難以判明是非。法律從細微深遠處著想,就是防止上生產誣陷或反咬一口的風氣。
然橫干強迫,陰譴實嚴。但是如果強逼奸污,陰曹的處罰是很重的。
戴遂堂先生言:康熙末,有世家子挾污仆婦。戴遂堂先生說:康熙末年,有一世家子要挾奸污了仆人之妻。
仆氣結成噎膈。仆人怨氣郁結,得了食不下咽之病。
時婦已孕,仆臨歿,以手摩腹曰:“男耶?女耶?能為我復仇耶?”當時妻子已懷孕,仆人臨死前用手摸著妻子的腹部說:“是男還是女?能為我復仇嗎?”
后生一女,稍長,極慧艷。世家子又納為妾,生一子。后來妻子生一女兒,長大后又聰明又美麗,世家子又把她納為妾,生一兒子。
文園消渴,俄夭天年。但世家子得了消渴病——像司馬相如(文園)那樣犯了糖尿病,不久就死了。
女帷簿不修,竟公庭涉訟,大損家聲。這個妾卻淫亂不已,終于搞到打官司的地步,大損世家名聲。
十許年中,婦縞袂扶棺,女青衫對簿,先生皆目見之,如相距數日耳。十幾年中,世家子的夫人身披素服,扶棺送葬,他的妾身著青衫,對簿公堂,戴先生都親眼看到了,好像發(fā)生在幾天之中的事。
豈非怨毒所鐘,生此尤物以報哉。這豈不是那位被奸污的女子怨憤積聚,而生出這么一個女兒來報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