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 緇衣第三十三
陸曰:“鄭云:善其好賢者之厚,故述其所稱之《詩》以為其名也。《緇衣》,鄭詩,美武公也。劉獻云:‘公孫尼子所作也!
[疏]正義曰:案鄭《目錄》云:“名曰《緇衣》者,善其好賢者,厚也!毒l衣》,鄭詩也。其詩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餐也。設(shè)餐以授之,愛之欲飲食之。言緇衣之賢者,居朝廷,宜其服也。我欲就為改制其衣,反欲與之新衣,厚之而無已。此於《別錄》屬《通論》!
子言之曰:“為上易事也,為下易知也,則刑不煩矣!毖跃豢僚,臣無奸心,則刑可以措。
○“子言之曰”,此篇二十四章,唯此一“子言之”,后皆作“子曰”。易,以豉反,下同?烈艉。錯,七故反,本亦作措,同。
[疏]“子言”至“煩矣”。
○正義曰:此篇凡二十四章,唯此云“子言之曰”,馀二十三章皆云“子曰”。以篇首宜異故也。
○“為上易事也”者,“為上”謂君。君上以正理御物,則臣事之易也。
○“為下易知也”者,“為下”謂臣。臣下無奸詐,則君知其情易也。
○“則刑不煩矣”者,君易事,臣易知,故刑辟息止,不煩動矣。然此篇題“緇衣”,而入文不先云“緇衣”者,欲見君明臣賢如此,后乃可服緇衣也。
子曰:“好賢如《緇衣》,惡惡如《巷伯》,則爵不瀆而民作愿,刑不試而民咸服!毒l衣》、《巷伯》,皆《詩》篇名也!毒l衣》首章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言此衣緇衣者,賢者也,宜長,為國君。其衣敝,我愿改制,授之以新衣,是其“好賢”,欲其貴之甚也!断锊妨拢弧叭”俗嬋,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此其“惡惡”,欲其死亡之甚也。“爵不瀆”者,不輕爵人也。試,用也。咸,皆也。
○好,呼報反,注同。緇,側(cè)其反。惡惡,上烏路反,下如字,注同。巷,戶降反。《巷伯》,《小雅》篇名。愿音原。還音旋。粲,七旦反。衣緇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讒人,本又依《詩》作“譖人”。投畀,必利反,下同。豺,仕皆反。昊,胡老反,本或作皓,同。《大雅》曰:‘儀刑文王,萬國作孚!毙,法也。孚,信也。儀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則天下無不為信者也。文王為政,克明德慎罰。
[疏]“子曰”至“作孚”。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好賢、惡惡,賞罰得中,則為民下所信。
○“好賢如緇衣”者,緇衣,朝服也。諸侯視朝之服,緇衣素裳。鄭武公、桓公父子并為周司徒,善於其職,鄭人善之,愿君久留鄭國,服此緇衣,衣服敗破,則又作新衣以授之,故以歌此詩,是好賢之詩也。詩人以《緇衣》為《鄭風(fēng)》之首,故云“好賢如緇衣”也。
○“惡惡如巷伯”者,《巷伯》亦《詩》篇名也,巷伯是奄人,為王后宮巷官之長,故為“巷伯”也。幽王信讒,詩人傷讒而懼讒及己,故作詩以疾讒也。其詩云:“取彼讒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是惡讒人之甚,故云“惡惡如《巷伯》也。
○“則爵不瀆而民作愿”者,此解“好賢”也。瀆,濫也。愿,愨也。君若好賢如《緇衣》,則爵不濫而民皆謹(jǐn)愨也。
○“刑不試而民咸服”者,此解“惡惡”也。試,用也。言君惡惡如《巷伯》,則刑措而不用,民皆服從。
○“《大雅》云:儀刑文王,萬國作孚”者,此《大雅·文王》之篇,諫成王之辭。儀,象也;刑,法也;孚,信也。言成王但象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則天下萬國無不為信也。言皆信敬之,故云“萬國作孚”,猶文王明德慎罰,為民所敬。信引之者,證上“爵不瀆”、“刑不試”也。
○注“緇衣”至“甚也”。
○正義曰:《緇衣》者,《詩·鄭風(fēng)》美鄭桓公、武公詩也;《巷伯》,剌幽王之詩也,故云“皆《詩》篇名”。云“緇衣之宜兮”者,言桓公、武公并皆有德,堪為國君。國人愿之,言德宜著此緇衣;破敝,我又欲改更為新衣。云“適子之館兮”者,鄭人云,桓公、武公既為卿士,適子之館舍兮,謂鄉(xiāng)卿士治事館舍。云“還矛授子之粲兮”者,從館舍回還來過本國,我即授子以粲餐兮也。鄭人愛桓公、武公之甚矣,是“好賢”也。緇衣者,諸侯朝服,故《論語》云“緇衣羔裘”,注云:“諸侯之朝服,其服緇布衣而素裳,緇帶素韠!惫省妒抗诙Y》云:“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韠!弊⒃疲骸俺,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衣不言色者,衣與冠同也!敝迳,《雜記》文。知用布者,《雜記》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故知布也。知素裳者,以《冠禮》云“素韠,韠從裳色”故知裳亦素也。若士之助祭者,則韠用緇,不與裳同色。熊氏云“玄冠用黑繒為之”,其義未甚明也。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格,本也。遯,逃也。
○格,古伯反。遯,徒遜反,亦作“遁”。故君民者,子以愛之,則民親之;信以結(jié)之,則民不倍;恭以蒞之,則民有孫心。蒞,臨也。孫,順也。
○倍音佩,下注同。蒞音利,又音類。孫音遜,注同!陡π獭吩唬骸缑穹擞妹,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且悦裼袗旱拢旖^其世也。”《甫刑》,《尚書》篇名。匪,非也。命,謂政令也。高辛氏之末,諸侯有三苗者作亂,其治民不用政令,專制御之以嚴(yán)刑,乃作五虐蚩尢之刑,以是為法。於是民皆為惡,起倍畔也。三苗由此見滅無后世,由不任德。
○蚩,尺之反。畔,本或作叛,俗字,非也。任,而鴆反。
[疏]“子曰”至“世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教民以德不以刑也。
○“則民有格心”者,格,來也。君若教民以德,整民以禮,則民有歸上之心,故《論語》云“有恥且格”。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者,此《尚書·呂刑》之篇也。甫侯為穆王說刑,故稱《甫刑》。匪,非也。言“苗民匪用命”者,命,謂政令,言苗民為君,非用政令以教於下。
○“制以刑”者,言制御於下以嚴(yán)刑。
○“唯作五虐之刑,曰法”者,言唯作蚩尢五種虐刑,自謂為法。
○“是以民有惡德”者,以此之故,民皆有怨惡之德,起倍叛之心。
○“遂絕其世也”者,言三苗不任德,遂被誅而絕其世也。
○注“甫刑”至“任德”。
○正義曰:此《甫刑》,《尚書·呂刑》也。而行《甫刑》者,案《孝經(jīng)序》云:《春秋》有呂國而無甫侯。但《孝經(jīng)序》末知是鄭作以不。案《春秋》實無甫侯,國語云:“申、呂雖衰,齊、許猶在。”又云:“齊、許、申、呂皆由大姜。”然則“呂”即“甫”也。案孔注《尚書》“呂侯”后為“甫侯”,故穆王時謂之呂侯,周宣王及平王之時為甫侯,故《詩·崧高》云“生甫及申”,謂宣王時也;“揚之水,不與我戍甫”,謂平王時也。則孔氏義為是,鄭或同之。云“高辛氏之末,諸侯有三苗者作亂”,案鄭注《呂刑》云:“苗民,謂九黎之君也。九黎之君於少昊氏衰而棄善道,上效蚩尢重刑,必變九黎!毖浴懊缑瘛闭撸忻,九黎之后,顓頊代少昊誅九黎,分流其子孫;為居於西裔者;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復(fù)九黎之君惡,堯興,又誅之;堯末又在朝,舜時又竄之。后王深惡此族三生兇惡,故著其氏而謂之“民”!懊瘛闭撸ひ,言未見仁道。以此言之,三苗是九黎之后,九黎於少昊之末而為亂,三苗於高辛氏之末又為亂,故此注云“高辛”,以《呂刑》於此“苗民”之下云“皇帝清問下民”,又云“乃命三后”,三后,謂伯夷之等,故以“皇帝”為帝堯,又以“苗民”為高辛氏之末也。鄭以九黎為苗民先祖,但上學(xué)蚩尢之惡,非蚩尢子孫?鬃ⅰ渡袝芬詾榫爬杓打哭桃,三苗則非九黎之子孫,與鄭異。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言民化行,不拘於言。
○行,下孟反,注同,又如字。拘音俱。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甚者,甚於君也。
○好,呼報反,下皆同。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毖悦裰畯木,如影逐表。
○惡,鳥路反。景如字,一音英領(lǐng)反。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盡仁?”言百姓效禹為仁,非本性能仁也。遂,猶達也。
○效,胡孝反。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洞笱拧吩唬骸赏踔,下土之式!苯匝曰。孚,信也。式,法也。
○赫,許百反。王如字,徐于況反。
[疏]“子曰”至“之式”。
○正義曰:此一節(jié)申明上文,以君者民之儀表,不可不慎,故此兼言上有其善,則下賴之。
○“百姓以仁遂焉”者,遂,達也。言禹立三年,百姓悉行仁道,達於外內(nèi),故云“百姓以仁遂焉”!柏M必盡仁”者,言禹之百姓,豈必本性盡行仁道,只由禹之所化,故此禹立三年,則百姓盡行仁道。《論語》稱“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者,禹承堯、舜禪代之后,其民易化!墩撜Z》所稱者,謂承離之后,故必世乃后仁,是以注《論語》云“周道至美,武王伐紂,至成王乃致太平”由承殷紂敝化之后故也。
○“《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者,此《小雅·節(jié)南山》之篇,剌幽王之詩。言幽王之時,尹氏為大師,為政不平,故詩人剌之。云赫赫然顯盛之師尹者,“民具爾瞻”,視上之所為。引者,證民之法則於上。
○“《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者,慶,善也。一人,謂天子也。天子有善行,民皆蒙賴之。引者,證上有善行,賴及于下!啊洞笱拧吩唬撼赏踔,下土之式”者,是《大雅·下武》之篇,美武王之詩。孚,信也。言武王成就王道之信者,故為下土法。引之者,證君有善與為法式也。
子曰:“上好仁,則下之為仁爭先人。故長民者章志、貞教、尊仁,以子愛百姓,民致行己以說其上矣。章,明也。貞,正也!懊裰滦屑骸闭,民之行,皆盡己心。
○長,丁丈反。說音悅!对姟吩疲骸需舻滦,四國順之。’”梏,大也,直也。
○梏音角,《詩》作“覺”。行,下孟反。
[疏]“子曰”至“順之”。
○正義曰:此一節(jié)贊結(jié)上經(jīng)在上行仁之事。
○“則天下之為仁爭先人”者,言上若好仁,則下皆為仁,爭欲先他人。
○“故長民者章志、貞教、尊仁,以子愛百姓”者,章,明也;貞,正也。言尊長於人為君者,當(dāng)須章明己志,為貞正之教,尊敬仁道,以子愛百姓也。
○“民致行已以說其上矣”者,言上能化下,如此則在下之人致盡行己之意,以說樂其上矣。
○“《詩》云:有梏德行,四國順之”,此《詩·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之詩也。梏,大也。言賢者有大德行,四國從之。引者,證上有其德,下所從也。
子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王言如綸,其出如綍。言,言出彌大也。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綍,引棺素也。
○綸音倫,又古頑反,綬也。如紼音弗,大素。嗇音色。索,悉洛反。故大人不倡游言。游,猶浮也,不可用之言也。
○倡,昌尚反?裳砸膊豢尚,君子弗言也?尚幸膊豢裳,君子弗行也。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危,猶高也。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言行相應(yīng)也。
○行、而行,皆下孟反,注及下皆同。應(yīng),應(yīng)對之應(yīng)!对姟吩疲骸缟鳡栔,不愆于儀!,善也。愆,過也。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過於禮之威儀也。
○愆,起虔反。女音汝。
[疏]“子曰”至“于儀”。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王者出言,下所效之,其事漸大,不可不慎,意與前經(jīng)同也。
○“王言如絲,其出如綸”者,王言初出,微細(xì)如絲,及其出行於外,言更漸大,如似綸也。言綸粗於絲。
○“王言如綸,其出如綍”者,亦言漸大出如綍也。綍,又大於綸。
○“故大人不倡游言”者,游言,謂浮游虛漫之言,不可依用。出言,則民皆師法,故尊大之人不倡道此游言,恐人依象之。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謂口可言說,力不能行,則君子不言也。若“有客不能館,則不問其所舍”之類是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可行,謂君子賢人可行此事,但不可言說為凡人作法。如此之事,則君子不當(dāng)行。若曾子有母之喪,水漿不入於口七日,不可言說以為法,故子思非之!笔蔷硬恍幸。
○“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者,危,高也。如此化民,則民言行相應(yīng),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
○“詩云:淑慎爾止,不愆于儀”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之詩。淑,善也;愆,過也。言為君之法當(dāng)善,謹(jǐn)慎女之容止,不愆過於禮之容儀,言當(dāng)守道以自居。引者,證言行不可過也。
○注“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
○正義曰:案《漢書·百官公卿大夫表》云:十里一亭,十亭一鄉(xiāng),鄉(xiāng)有三老,有秩嗇夫,有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掌獄訟,游徼掌禁盜賊。故《漢書》云:“張敞以鄉(xiāng)有秩,補大守卒史!庇衷疲骸爸煲貫橥┼l(xiāng)嗇夫!庇帧独m(xù)漢書·百官志》云:“鄉(xiāng)置有秩、三老、游徼。有秩,郡所置,秩百戶。其鄉(xiāng)小者,縣所置嗇夫!卑复,則有秩、嗇夫職同,但隨鄉(xiāng)大小,故名異耳。名雖異,其所佩則同。張華云:“綸如宛轉(zhuǎn)繩。”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禁,猶謹(jǐn)也。
○道音導(dǎo)。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jǐn)於言而慎於行;,猶考也,議也。
○稽,古兮反。《詩》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善言也。
○話,胡快反!洞笱拧吩唬骸履挛耐酰毒兾蹙粗!、熙,皆明也。言於明明乎敬其容止。
○於音烏,注同。緝,七入反。熙,許其反!睹妭鳌吩疲骸熬兾,光明也!
[疏]“子曰”至“敬止”。
○正義曰:此一節(jié)亦贊明前經(jīng)言行之事。
○“道人以言”者,在上君子誘道在下以善言,使有信也。
○“而禁人以行”者,禁,猶謹(jǐn)也,言禁約謹(jǐn)慎人以行,使行顧言也。
○“故言必慮其所終”者,謂初出言之時,必思慮其此言得終末,可恒行以否。
○“而行必稽其所敝”者,稽,考也。言欲行之時,必須先考校此行至終敝之時,無損壞以否。
○“《詩》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厲王也。話,善言也。爾,汝也。謹(jǐn)慎爾之所出之善言,以為政教,故恭敬爾之威儀,言必為人所法則,引證言慮其所終。“《大雅》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者,此《大雅·文王》之篇,美文王之詩。言穆穆然美者,乃是文王。於,謂嗚呼。緝、熙,皆光明也。言文王之德,嗚呼光明乎,又敬其容止。引者,證在上當(dāng)敬其言行也。
子曰:“長民者,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以齊其民,則民德壹。貳,不壹也。
○長,丁丈反,下“君長”同。貳,本或作亻貳,同,音二,下同。從,七兇反。《詩》云:‘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歸于周,萬民所望!秉S衣,則狐裘大蠟之服也。詩人見而說焉。章,文章也。忠信為周。此《詩》,毛氏有之,三家則亡。
○黃,徐本作橫,音黃。蠟,仕嫁反。說音悅。
[疏]“子曰”至“所望”。
○正義曰:“從容有常”者,從容,謂舉動有其常度。
○“則民德一”者,一,謂齊一,則萬人之德,皆齊一不參差!霸娫疲罕硕既耸俊闭,此《小雅·都人士》之篇,剌幽王之詩。幽王之時,君臣衣服無常,故詩人引彼明王之時,都邑之人有士行者,服此“狐裘黃黃”然!靶袣w于周,萬民所望”者,周,謂忠信。言都人之士行歸忠信,萬民所以瞻望,以法則之。
○注“黃衣,則狐裘大蠟之服也”。
○正義曰:《郊特牲》云:“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贝嗽啤包S衣”,故云“大蠟之服”!墩撜Z》云“黃衣狐裘”,故狐裘則黃衣也。案《詩》注云“狐裘取溫裕而已”,不云“大蠟”。此云“蠟”者,以正衣解之!对姟分^庶人有士行,非關(guān)蠟祭之事,故為“溫裕”也。
子曰:“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則君不疑於其臣,而臣不惑於其君矣。志,猶知也。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吉,當(dāng)為“告”。告,古文“誥”字之誤也。尹告,伊尹之誥也!稌颉芬詾椤断逃幸嫉隆,今亡。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貳,則無疑惑也。
○吉,依注為告,音誥,羔報反!对姟吩疲骸缛司,其儀不忒!
[疏]“子曰”至“不忒”。
○正義曰:“為上可望而知也”者,謂貌不藏情,可望見其貌,則知其情。
○“為下可述而志也”,志,知也。為臣下率誠奉上,其行可述敘而知。
○“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者,吉,當(dāng)為“告”,是伊尹誥大甲,故稱“尹誥”,則《咸有一德》篇是也。言惟尹躬身與成湯,皆有純一之德。引者,證上君臣不相疑惑。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者,此《詩·曹風(fēng)·鸤鳩》之篇,剌曹君之詩,言善人君子,其儀不有差忒。引者,證“一德”之義。
子曰:“有國者章<疒亶>惡,以示民厚,則民情不貳。章,明也。<疒亶>,病也。
○忒,他得反,本或作貳,音二。章義如字,《尚書》作“善”;试疲骸傲x,善也。”<疒亶>,丁但反!对姟吩疲骸腹矤栁,好是正直!
[疏]“子曰”至“正直”。
○正義曰:“章善<疒亶>惡”者,章,明也;<疒亶>,病也。言為國者,有善以賞章明之,有惡則以刑<疒亶>病之也。
○“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者,此《詩·小雅·小明》之篇,剌幽王之詩也。言大夫悔仕亂世,告語未仕之人,言更待明君靖謀,共其爾之祿位,愛好正直之人,然后事之也。引之者,證上民情不二為正直之行。
子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半y知”,有奸心也。
○共音恭,本亦作恭。好,乎報反。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淫,貪侈也。《孝經(jīng)》曰:“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好如字,又呼報反,注同。惡如字,又烏路反,注同。侈,昌氏反,又式氏反。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儀,當(dāng)為“義”,聲之誤也。言臣義事君則行也。重,猶尚也。援,猶引也,不引君所不及,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不煩以其所不知,謂必使其知慮如圣人也。凡告喻人,當(dāng)隨其才以誘之。
○行如字。援音袁,注同。知慮音智!对姟吩疲骸系郯灏,下民卒<疒亶>!系,喻君也。板板,辟也。卒,盡也。<疒亶>,病也。此君使民惑之詩。
○版,布綰反,注同。亶,丁但反,本亦作<疒亶>。辟,匹亦反,字亦作僻,同!缎⊙拧吩唬骸似渲构,惟王之邛!狈,非也。邛,勞也。言臣不止於恭敬其職,惟使王之勞。此臣使君勞之詩也。
○共音恭,皇本作“躬”,云“躬,恭也”。邛,其恭反。
[疏]“子曰”至“之邛”。
○正義曰:此一節(jié)申明上經(jīng)君臣各以情相示,則君之與臣各得其所。
○“上人疑”者,謂在上之君多有疑二,則在下百姓有疑惑也。
○“下難知則君長勞”者,若在下之人,心懷欺詐,難知其心,則在上君長治之勞苦。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覆上“百姓惑”。淫,貪也。言如此則民不惑矣。
○“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者,覆上“君長勞”。如此則君不勞!俺純x行”者,儀當(dāng)為“義”,謂臣有義事則奉行之。“不重辭”者,重,尚也。為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不援其所不及”者,謂君才行所不能及,臣下不須援引其君行所不能及之事,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安粺┢渌恢闭,謂君有所不知,其臣不得煩亂君所不知之事,令必行之。臣能如此,則君不勞苦。
○“《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疒亶>”者,上帝,君也;板板,辟也;卒,盡也;<疒亶>,病也。言君上邪辟,下民盡皆困病。引之者,證君使民惑之事。此《詩·大雅·板》之篇,剌厲王之詩。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者,《小雅·巧言》之篇,剌幽王之詩也。言小人在朝,不止息於恭敬,惟為奸惡,使王之邛勞。引之者,證臣使君勞也。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不足恥也。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言政教所以明賞罰。
○褻,息列反!犊嫡a》曰:‘敬明乃罰!陡π獭吩唬骸バ讨坏。’”康,康叔也,作誥,《尚書》篇名也。播,猶施也。“不”,衍字耳。迪,道也,言施刑之道。
○播,徐補餓反。迪音狄。衍,延善反。
[疏]“子曰”至“不迪”。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慎賞罰之事。
○“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者,皇氏云:“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只由君上爵祿加於小人,不足勸人為善也。由刑罰加於無罪之人,不足恥其為惡!庇少p罰失所,故致“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
○“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者,刑爵不中,則懲勸失所,故君上不可輕褻之。
○“《康誥》曰:敬明乃罰”者,證刑罰不可褻也。周公作《康誥》,誥康叔云“女所施刑罰,必敬而明之也!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不”為衍字。迪,道也。此穆王戒群臣云:今爾何監(jiān),非是伯夷布刑之道。言所為監(jiān)鏡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引之者,證重刑之義也。
子曰:“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而富貴已過也。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忠敬不足”,謂臣不忠於君,君不敬其臣。邇,近也。言近以見遠(yuǎn),言大以見小,互言之。比,私相親也。
○治心值。比,毗志反,注同,親也。見,賢遍反,下同。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懊裰馈,言民循從也。君毋以小謀大,毋以遠(yuǎn)言近,毋以內(nèi)圖外,圖以謀也。言凡謀之,當(dāng)各於其黨。於其黨,知其過審也。大臣柄權(quán)於外,小臣執(zhí)命於內(nèi),或時交爭,轉(zhuǎn)相陷害。
○毋音無,下同。柄音秉,兵永反。爭,爭斗之爭。則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yuǎn)臣不蔽矣。疾,猶非也。
○蔽,必世反。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后,毋以嬖御士疾莊士,大夫、卿、士。’”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高也,臨死遺書曰顧命。小謀,小臣之謀也。大作,大臣之所為也。嬖御人,愛妾也。疾,亦非也。莊后,適夫人齊莊得禮者。嬖御士,愛臣也。莊士,亦謂士之齊莊得禮者,今為大夫、卿、士。
○葉,舒涉反,注同。葉公,楚大夫沈諸梁也,字子高,為葉縣尹,僣稱公也。敗,補邁反。嬖,必惠反,徐甫詣反,又補弟反,《字林》萬豉反。賤而得幸曰“嬖”,云便嬖愛妾。莊后,側(cè)良反,齊莊也,下及注同。適,丁歷反。齊莊,側(cè)皆反,下同。子曰:“大人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民是以親失,而教是以煩。親失,失其所當(dāng)親也。教煩,由信賤也。賤者無一德也!对姟吩疲骸饲笪覄t,如不我得。執(zhí)我仇仇,亦不我力。’言君始求我,如恐不得我。既得我,持我仇仇然不堅固,亦不力用我,是不親信我也。
○仇音求,《爾雅》云:“讎也!薄毒悺吩唬骸匆娛ィ艏焊タ艘。既見圣,亦不克由圣!笨,能也。由,用也。
○陳,本亦作古陳字。若己弗克見,音紀(jì),《尚書》無“己”字。
[疏]“子曰”至“由圣”。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在下群臣,無問大小,皆須恭敬謹(jǐn)慎;又君無以小臣而謀大事也。
○“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富貴己過也”者,沈氏云:謂大臣離二,不與上相親。政教煩苛,故百姓不寧。若其如此,臣不忠於君,君不敬於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與臣富貴已過極也。
○“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者,大臣不肯為君理治職事,由邇近之臣與上相親比故也。
○“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者,邇,近也。言親近之臣不可不慎擇其人。道,謂道路。言邇臣是民之道路,邇臣好則人從之好,邇臣惡則人從之惡也。
○“君毋以小謀大”者,言君無得與小臣而謀大臣之事也。
○“毋以遠(yuǎn)言近”者,無得以遠(yuǎn)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毋以內(nèi)圖外”者,無得以內(nèi)臣共圖謀外臣之事。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遠(yuǎn)近之臣不同,恐各為朋黨,彼此交爭,轉(zhuǎn)相陷害,故不圖謀也!皠t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yuǎn)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則外內(nèi)情通,小大意合,大臣不怨恨於君也。疾,猶非也。近臣不為人所非毀,而遠(yuǎn)臣不被障蔽故也!叭~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者,此葉公《顧命》之書,無用小臣之謀敗損大臣之作。
○“毋以嬖御人疾莊后”者,莊后,謂齊莊之后,是適夫人也。無得以嬖御賤人之為非毀於適夫人。
○“毋以嬖御士疾莊士者,言毋得以嬖御之士非毀齊莊之士。
○“大夫、卿士”者,覆說言“莊士”,即大夫、卿之典事者。士,事也。
○注“言近以見遠(yuǎn),言大以見小,互言之”。
○正義曰:“言近以見遠(yuǎn)”,謂言近臣親比,則遠(yuǎn)臣不親比。云“言大以見小”,謂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義曰:由大臣執(zhí)權(quán)於外,小臣執(zhí)命於內(nèi),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內(nèi)外交爭。若共圖謀,轉(zhuǎn)相陷害,故所謀之事,“各於其黨”,與大臣謀大臣,與小臣謀小臣,是各於其黨中,知其過失審悉也。
○注“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高也”。
○正義曰:知“葉公子高”者,《左傳》云《世本》文。云“臨死遺書曰顧命”者,約《尚書·顧命》之篇。
○“子曰”至“由圣”。
○正義曰:此節(jié)明君不信用臣也。
○“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者,謂在上親任其所賢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賤無德者,“民是以親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於上,失其所當(dāng)親,惟親愛群小也。
○“而教是以煩”者,言群小被親,既無一德,政教所以煩亂也。
○“《詩》云:彼求我則,如不我得”,此《詩·小雅·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詩。言彼幽王初求我賢人,如不得於我,言禮命煩多也。
○“執(zhí)我仇仇,亦不我力”者,既得賢人,執(zhí)留我仇仇然不堅固,亦不於我上以力而用我。引之者,證“不親其所賢”也。
○“《君陳》曰:未見圣,若己弗克見,既見圣,亦不克由圣”者,此《尚書·君陳》篇,成王戒君陳之辭也。言凡人未見圣道之時,如似己不能見,既見圣道,亦不能用之也。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言人不溺於所敬者。溺,謂覆沒不能自理出也。
○溺,乃歷反。覆,芳服反。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言水,人所沐浴自潔清者,至於深淵、洪波,所當(dāng)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游之,褻慢而無戒心,以取溺焉。有德者亦如水矣,初時學(xué)其近者、小者以從人事,自以為可,則侮狎之,至於先王大道,性與天命,則遂扦格不入,迷惑無聞,如溺於大水矣!半y親”,親之當(dāng)肅敬,如臨深淵。
○近,附近之近,注“由近人”同。易,以豉反,下同。狎,徐戶甲反。清如字,又才性反。洪,本又作“鴻”。泳音詠,潛行為泳。游音由。侮,亡甫反。捍,胡旦反。格,戶白反?谫M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費,猶惠也。言口多空言,且煩數(shù)也。過言一出,駟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谏嗨玻嗳缒缫。費,或為“哱”,或為“!。
○費,芳貴反,注同。數(shù),色角反。覆,芳服反,又芳又反。哱,或為悖,并布內(nèi)反。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言民不通於人道,而心鄙詐,難卒告諭,人君敬慎以臨之則可。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無所尊,亦如溺矣。
○慢,本又作“漫”,音武諫反。卒,寸忽反。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慎所可褻,乃不溺矣!短住吩唬骸阍截拭宰愿惨。’‘若虞機張,往省括于厥度則釋!街怎暌。厥,其也。覆,敗也。言無自顛蹶女之政教,以自毀敗。虞,主田獵之地者也。機,弩牙也。度,謂所擬射也。虞人之射禽,弩已張,從機間視括與所射參相得,乃后釋弦發(fā)矢。為政亦當(dāng)以巳心參於群臣及萬民,可乃后施也。
○大音泰。覆,芳服反,注同。括,古活反。于厥度,如字,又大各反,注同。《尚書》無“厥”字。蹶,其厥反,又紀(jì)衛(wèi)反,一音厥。女音汝。儗,魚起反,本亦作擬。射,食亦反,下同!秲睹吩唬骸┛谄鹦,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兌,當(dāng)為“說”,謂殷高宗之臣傅說也,作書以命高宗,《尚書》篇名也。羞,猶辱也。衣裳,朝祭之服也。惟口起辱,當(dāng)慎言語也。“惟甲胄起兵”,當(dāng)慎軍旅之事也!拔┮律言隗印保(dāng)服以為禮也!拔└筛晔∝使,當(dāng)恕己不尚害人也。
○兌,依注作說,本亦作“說”。兵,《尚書》作“戎”。笥,司吏反。為說音悅,下傅說同。朝,直遙反!短住吩唬骸熳髂,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違,猶辟也。逭,逃也。
○孽,魚列反,下同!渡袝纷鳌疤熳髂,猶可違也”。不可以⻊官,本又作逭,乎亂反,《尚書》作“弗可逭”,無“以”字。辟者避。尹吉曰:‘惟尹躬天,見于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尹吉,亦“尹誥”也。天,當(dāng)為“先”字之誤。忠信為“周”。相,助也,謂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夏之邑在亳西。見或為敗。邑,或為“予”。
○吉音誥,出注,羔報反。天,依注作先,西田反。相,息亮反。亳,步各反。
[疏]“子曰”至“惟終”。
○正義曰:此一節(jié)戒慎言之事。
○“小人溺於水”者,謂卑賤小人,居近川澤者,愛玩於水。溺,覆沒也。多為水所覆,故云“小人溺於水”。
○“君子溺於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傷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沒,亦如溺於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於民”者,大人,謂人君也。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則人眾離叛,君無所尊,故“溺於民”也!敖栽谄渌C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沒溺者,皆在於褻慢,而不能敬慎,故致溺也。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者,釋上三事所以致溺也。此說水溺所由也。水若遠(yuǎn)於民,則人不沒溺,但由水近人,則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習(xí),不復(fù)畏懼,或泳之,或游之,無有誡忌。至於洪波浪起,亦猶習(xí)以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時學(xué)其近者、淺者,謂言可得,是易可親狎。至大者、遠(yuǎn)者,莫測其理,是難可親也。初時易狎,是易也。終則難親,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者,說德既竟,此還釋溺口所由。費,惠也。口虛出言,而無實從之,是口惠也?诨莶浑y,失在煩數(shù),故云“而煩”也。無以實言,是“易出”也。一出言,駟馬追之不及,是“難悔”。必為物所憾,所以有禍?谫M易出,難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者,此釋溺民所由也。言下民之情,常自閉塞,不通人道,故云“閉於人”也。而用心鄙詐,故云“有鄙心”!翱删床豢陕,易以溺人”者,既閉塞人道,而有鄙詐,卒難告喻,故人君當(dāng)敬以臨之,庶其漸染。若又陵慢,則必怨畔,則國無民,君道便喪溺也。民處卑下,易可褻慢,終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辭。言無得顛越其教命,以自覆敗也。
○“若虞機張”者,虞,謂虞人。機,謂弩牙。言為政之道,如虞人射獸,先弩牙以張也。
○“往省括于厥度則釋”者,謂己心往機間省視箭括,當(dāng)於所射之度,乃釋弦而發(fā)矢,故云“則釋”。言為政之道,政教已陳,當(dāng)以己心省此所施政教,合於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書》篇名,傅說戒高宗之辭?跒闃s辱之主。若出言不當(dāng),則被人所賤,故起羞辱也。甲胄,罰罪之器。若所罰不當(dāng),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篋笥,當(dāng)服之以行禮,不可妄與於人。惟所施干戈之事,當(dāng)自省己身,不可妄加無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者,若水旱災(zāi)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從移辟災(zāi),是“可違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己自作禍,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禍害,故不可逃也。
○“尹吉曰:惟尹躬天,見于西邑夏”者,吉,當(dāng)為“告”;天,當(dāng)為“先”。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見西方夏邑之君,謂禹也。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白灾苡薪K,相亦惟終”者,周,謂忠信。言夏之先君,有能忠信,得自有其終,其輔相之臣,亦如先君,亦得終久也。引者,證人君若脩德行善,則能終。
○注“難親”至“深淵”。
○正義曰:言德易狎而難親,若其終始易親,則全無溺人之事,由其初則易狎,后則難親。當(dāng)恒肅敬,如臨深淵水。若不肅敬,則致陷害,故云“溺人”也。
○注“兌當(dāng)為說”。
○正義曰:《尚書序》云:“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笔歉咦谥几嫡f也,說作書以戒高宗也。
○注“尹吉”至“亳西”。
○正義曰:云“尹吉”者,上經(jīng)已解“尹吉”為“尹告”,故此云“亦誥”也。云“天當(dāng)為先”者,以“天”字與“先”相似,故為“先”也。云“忠信為周”者,《國語》文也。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鄭君不見《古文尚書》,故云“伊尹之先祖”。據(jù)《尚書》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見夏之先君。是身之往先見,非謂“尹之先祖”也。云“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者,《書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復(fù)歸于亳!笔鞘际遂断囊病=(jīng)云“先見西邑夏”,故知為誥之時就湯矣。以鄭不見古文,謂言尹誥是伊尹告成湯,故云“此時就湯矣”。與《尚書》同。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世本》及《汲冢古文》并云禹都咸陽城,正當(dāng)亳西也。及后乃徙安邑。鄭以為湯都偃師為亳邑,則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君以民存,亦以民亡。莊,齊莊也。
○好,呼報反。齊,側(cè)皆反!对姟吩疲骸粑嵊邢日,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日,先君長也!罢l能秉國成”,傷今無此人也。成,邦之“八成”也。誰能秉行之,不自以所為者正,盡勞來百姓憂念之者與?疾時大臣專功爭美。
○“昔吾有先正”,從此至“庶民以生”,總五句,今《詩》皆無此語,馀在《小雅·節(jié)南山》篇,或皆逸《詩》也。清,舊才性反,一云此《詩》協(xié)韻,宜如字,上先正,當(dāng)音征!罢l能秉國成”,《毛詩》無“能”字。勞,力報反,注“勞來”同,《詩》依字讀。長,丁丈反。來,力再反。與音馀。《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薄把拧,《書序》作“牙”,假借字也!毒拧罚苣峦跛就阶,《尚書》篇名也。資,當(dāng)為“至”,齊魯之語,聲之誤也。祁之言“是”也,齊西偏之語也。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恒多怨,為其君難。
○雅音牙,注同,《尚書》作“牙”。夏日,戶嫁反,注同,《尚書》無“日”字。資,依注音至,《尚書》作“咨”,連上句云“怨咨”。祁,巨依反,徐巨尸反,《字林》上尸反。
[疏]“子曰”至“曰怨”。
○正義曰:此論君人相須,言養(yǎng)人之道,不可不慎也。
○“《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逸《詩》也。正,長也。詩人稱昔吾之有先君正長,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國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者,卒,益也,言詩人傷今無復(fù)有先正之賢,故云今日誰能執(zhí)國之八成,又當(dāng)謙退之。“不自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盡勞來百姓,言今無復(fù)有如此之人。疾時大臣,惟專功爭美,各自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穆王命君牙之辭也。言民心難稱,所怨恒多,夏日暑熱及雨,天之常道,細(xì)小之人,惟曰怨資也。
○“資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於冬日,是大寒之時,小人亦惟曰怨。猶言君政雖曰得當(dāng),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難也。
○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義曰:案《周禮·小宰職》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經(jīng)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zé)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zhì)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苯猿墒缕肥,以聽治於人。
○注“雅書”至“字也”。
○正義曰:言古牙字假雅字以為牙,故《尚書》以為“君牙”,此為“君雅”。案《尚書》云:“小民惟曰怨咨!苯翊吮咀鳌百Y”字,鄭又讀資當(dāng)為“至”以鄭,不見《古文尚書》故也。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鳖悾^比式。
○行,下孟反,下“行有格”同。比式如字,比方法式。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物,謂事驗也。格,舊法也。
○是故,一本作“以”。故君子多聞,質(zhì)而守之;多志,質(zhì)而親之;精知,略而行之。質(zhì),猶少也。多志,謂博交汎愛人也。精知,孰慮於眾也。精,或為“清”。
○知,如字,一音智,注同。氾音泛!毒悺吩唬骸鋈胱誀,師虞庶言同!,由也。師、庶,皆眾也。虞,度也。言出內(nèi)政教,當(dāng)由女眾之所謀度,眾言同,乃行之,政教當(dāng)由一也。
○度,待洛反,下同!对姟吩疲骸缛司,其儀一也!
[疏]“子曰”至“一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下之事,上當(dāng)守其一。
○“則義不一,行無類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則於義事不能齊一,行無有比類。言行之無恒,不可比類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謂事之徵驗;格,謂舊有法式。言必須有徵驗,行必須有舊法式。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言名、志俱善,欲奪不可也!肮示佣嗦,質(zhì)而守之”者,雖多聞前事,當(dāng)簡質(zhì)而守之。
○“多志,質(zhì)而親之”者,謂多以志意博交汎愛,亦質(zhì)少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謂精細(xì)而知,孰慮於眾,要略而行之。此皆謂聞見雖多,執(zhí)守簡要也!啊毒悺吩唬撼鋈胱誀,師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師,眾也;虞,度也;庶,眾也。成王戒君陳云:言出入政教,當(dāng)由女眾人共知謀度。若眾言皆同,乃行之,言政教當(dāng)由一也。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者,此《曹風(fēng)·鸤鳩》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言善人君子,其威儀齊一也。引之者,證為政之道須齊一也。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正,當(dāng)為“匹”字之誤也,匹謂知識朋友。
○好,呼報反,下皆同。正音匹,出注,下同。故君子之朋友有鄉(xiāng),其惡有方。“鄉(xiāng)”、“方”,喻輩、類也。小人徼利,其交無常也。
○鄉(xiāng),許亮反,又音香,注同。輩,布內(nèi)反。徼,古堯反,下同。是故邇者,不惑而遠(yuǎn)者,不疑也。言其可望而知。邇,近也!对姟吩疲骸雍贸。’”仇,匹也。
[疏]“子曰”至“好仇”。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其朋匹之事!熬幽芎闷湔闭,匹,匹偶。言君子能愛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鄉(xiāng),其惡有方”者,言“鄉(xiāng)”、“方”皆猶輩、類也。言君子所親朋友及所惡之人,皆有輩類。言君子善者則為朋友也。既好惡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與之,不以榮枯為異,是朋友。不善者,則可憎惡之,言有常也。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惡,無恒定也。
○“是故邇者不惑,而遠(yuǎn)者不疑也”,由好惡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遠(yuǎn)者不疑也。
○“《詩》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關(guān)雎》之篇,《詩》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此則斷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為匹也。
子曰:“輕絕貧賤,而重絕富貴,則好賢不堅,而惡惡不著也。人雖曰‘不利’,吾不信也。言此近徼利也。
○惡惡,上烏路反,下如字。著,張慮反。近,附近之近!对姟吩疲骸笥沿鼣z,攝以威儀!必。言朋友以禮義相攝正,不以貧富貴賤之利也。
[疏]“子曰”至“威儀”。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交友之道,唯善是仇,以威儀相攝佐也。
○“則好賢不堅,而惡惡不著也”者,以賢而貧賤則輕絕之,是“好賢不堅”。惡而富貴則重絕之,則惡惡不著”也。如此者,是貪利之人,故云“雖曰‘不利’,吾不信也”。
○“《詩》云: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者,此《大雅·既醉》之篇,美成王之時大平之詩。於時朋友群臣,所以禮義相攝佐之時以威儀也。言不以富貴貧賤而求利者。
子曰:“私惠不歸德,君子不自留焉。私惠,謂不以公禮相慶賀,時以小物相問遺也。言其物不可以為德,則君子不以身留此人也。相惠以褻瀆、邪辟之物,是為不歸於德。歸,或為“懷”。
○遺,于季反。邪,似嗟反,徐以車反。辟,匹亦反!对姟吩疲骸酥梦,示我周行!毙校酪。言示我以忠信之道。
○行,戶剛反,又如字。
[疏]“子曰”至“周行”。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君子唯以德是與。
○“私惠不歸德”者,言人以私小恩惠相問遺,不歸依道德,如此者,君子之人不用留意於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
○“《詩》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者,此《小雅·鹿鳴》之篇。言文王燕飲群臣,愛好於我,示我以忠信之道也。周,忠信。行,道也。惟以忠信正道以示我,不以褻瀆、邪辟之物而相遺也。
子曰:“茍有車,必見其軾;茍有衣,必見其敝。人茍或言之,必聞其聲;茍或行之,必見其成。言凡人舉事,必有后驗也。“見其軾”,謂載也。敝,敗衣也。衣或在內(nèi),新時不見。
○軾音式。敝,鄭婢世反,敗也,庾必世反,隱蔽也。人茍或言之,一本無“人”字。不見如字,又賢遍反!陡瘃吩唬骸疅o射!鄙,厭也。言己原采葛以為君子之衣,令君子服之無厭,言不虛也。
○覃,徒南反。射音亦,注同。厭,於艷反,后皆同。令,力呈反。
[疏]“子曰”至“無射”。
○正義曰:此明人言行必慎其所終也;將欲明之,故先以二事為譬喻也。
○“茍有其車,必見其軾”者,言人茍稱家有車,必見其車有載於物,不可虛也。言有車無不載也。
○“茍有其衣,必見其敝”者,言人茍稱家有衣,必見其所著之衣,有終敝破也,不虛稱有衣而無敝也。
○“人茍或言之,必聞其聲”者,既稱有言,必聞其聲,不可有言而無聲也。
○“茍或行之,必見其成”者,人茍稱有行此事,必須見其成驗,不可虛稱有行而無成驗也。
○“《葛覃》曰:服之無射”者,此《周南·葛覃》之篇,美后妃之德也!对姟分疽猓院箦(xí)絺绤之事,而無厭倦之心。此則斷章云,采葛為君子之衣,君子得而服之無厭倦也。言君子實得其服而不虛也,引之者,證人之所行終須有效也。
○注“衣或在內(nèi),新時不見”。
○正義曰:以經(jīng)云“茍有其車必見其載,茍有其衣當(dāng)言“必見其著”,今乃云“必見其敝”,以求初新著時,或在內(nèi)里,人不見也。其敝破棄,時乃始見,故云“必見其敝”。
子曰:“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從,猶隨也。
○行從,下孟反,下“則行”,下注“以行”同。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以行為驗,虛言無益於善也。寡,當(dāng)為“顧”,聲之誤也。
○寡音顧,出注!对姟吩疲骸坠缰,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玷,缺也。言圭之缺,尚可磨而平之,言之缺無如之何。
○玷,丁簞反,又丁念反,下及注同。摩,莫何反!缎⊙拧吩唬骸室簿樱挂泊蟪!剩乓。展,誠也!毒龏]》曰:‘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眾],召公名也,作《尚書》篇名也。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士讀為“厥亂勸寧王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割之言“蓋”也,言文王有誠信之德,天蓋申勸之,集大命於其身,謂命之使王天下也。
○奭音釋。周田觀文,依注讀為“割申勸寧”。召,尚照反,亦本作卲。近,附近之近。王,于況反。
[疏]“子曰”至“厥躬”。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重言行之事。
○“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者,從,隨也。謂言在於先,而后隨以行之,言當(dāng)須實,不可虛飾也。
○“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者,謂行在於前,言隨於后,論說於行,則行當(dāng)須先實,不可虛飾也。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者,以其言行相副之,故君子當(dāng)顧言而行,以成其信也。
○“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者,必須以行為驗,不用虛辭。為此之故,則人不得虛增大其美事,而減小其惡事。由美惡大小皆驗於行也。
○“《詩》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此《大雅·抑》之篇,刺厲王之詩也。白圭之玉玷缺,尚可磨而平之。此言語玷缺,不可為而改之,是“無如之何”也。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者,此《詩·小雅·車攻》之篇,美宣王之詩也。允,信也,言信實矣。君子,謂宣王。展,誠也;誠,實矣。而“大成”,大平也。引之者,證言信為本。
○“《君奭》曰:昔在上帝”者,此周公告君奭之辭也。上帝,天也。言往昔之時,在上天也。
○“周田觀文王之德”,周,當(dāng)為“割”;田,當(dāng)為“申”;觀,當(dāng)為“勸”。言文王有誠信之德,故上天蓋申重獎勸文王之德。
○“其集大命于厥躬”者,以文王誠信,故天命之。引之者,證言當(dāng)誠信也。
○注“奭召”至“下也”。
○正義曰:案《周書序》云:“召公為保,周公為師。”“召公不說,周公作《君奭》!薄毒龏]》經(jīng)云:公曰“君奭”。是“奭”為召公名也。謂周公既致政,仍留為大師。召公謂其貪於寵祿,故不說也。周公以善告之,名篇為《君奭》,故云《尚書》篇名也。云“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割申勸寧王之德”者,以伏生所傳,歐陽、夏侯所注者為《今文尚書》,以衛(wèi)、賈、馬所注者,元從壁中所出之古文,即鄭注《尚書》是也。此“周”字,古文為“割”;此“田”字,古文作“申”;此“觀”字,古文為“勸”:皆字體相涉,今古錯亂。此文《尚書》為“寧王”,亦義相涉也。云“今博士讀為厥亂,勸寧王之德”者,謂《今文尚書》讀此“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厥亂勸寧王之德”也。云“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者,三者,謂此《禮記》及《古文尚書》,并今博士讀者,三者其文各異,而古文“周田”為“割申”,其字近於義理,故云“古文似近之”。云“割之言蓋也”,割、蓋聲相近,故“割”讀為“蓋”,謂天蓋申勸之?住渡袝藩q為“割”,謂割制其義,與此不同。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為卜筮!胖z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恒,常也。“不可為卜筮”,言卦兆不能見其情,定其吉兇也。
○與音馀。《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猶,道也。言褻而用之,龜厭之,不告以吉兇之道也!秲睹吩唬骸魺o及惡德!窳⒍,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惡德,無恒之德。純,猶皆也。言君祭祀,賜諸臣爵,毋與惡德之人也。民將立以為正,言放效之疾。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惡德之人使事煩,“事煩則亂”,使事鬼神又難以得福也!凹儭,或為“煩”。
○兌音悅。毋音無。放,方往反。效,戶教反。《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闫涞聜。婦人吉,夫子兇。’”差,猶辱也。偵,問也。問正為偵。婦人,從人者也,以問正為常德則吉。男子當(dāng)專行幹事,而以問正為常德,是亦無恒之人也。
○偵音貞,《周易》作“貞”。幹,古半反。
[疏]“子曰”至“子兇”。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為人臣之法,當(dāng)有恒也。
○“人而無恒,不可以為卜筮”者,南人,殷掌卜之人,有遺馀之言稱云:人而性行無恒,不可為卜筮!肮胖z言與”?龜筮猶不能得知無恒之人,而況於凡人乎。
○“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者,《小雅·小旻》之篇,刺幽王之詩。言幽王性行無恒,數(shù)誣卜筮,故云我龜既厭倦於卜,不於我身告其吉兇之道也。引之者,證無恒之人不可以為卜筮也。
○“《兌命》曰:爵無及惡德”者,此《尚書》傅說告高宗之辭,云祭祀之末,爵人之時,無復(fù)及此惡德之人。惡德,無恒者也。
○“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者,純,皆也。言若爵此惡德之人,則立之以為正事,在下必學(xué)之。若每事皆爵此惡德之人,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言無恒之人,不可祭祀也。
○“事煩則亂”者,言若使無恒惡德之人主掌祭祀,其事則煩,事煩則致亂也。
○“事神則難”者,若使惡德之人事其鬼神,則難得其福。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恒卦》九三爻辭。言人若不恒常其德,故承之羞辱。引之者,證“人而無恒”,其行惡也。
○“恒其德偵,婦人吉,夫子兇”者,此《恒卦》六五爻辭。偵,正也。言恒常其德,問正於人,婦人吉也。以婦人不自專,常須問正於人,故得吉。夫子,男子也,當(dāng)須自專權(quán)幹於事,若問正於人,失男子之道,故為兇。引之者,證男子之無恒德,其行惡也。
○注“純猶”至“福也”。
○正義曰:“言君祭祀,賜諸臣爵,無與惡德之人也”者,此經(jīng)直云“爵無及惡德”,必知因祭祀賜諸臣爵者,以下云“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故知因祭祀也。云“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者,言於祭祀之末,不可爵此惡德人也。
○注“羞猶”至“人也”。
○正義曰:此“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是《易·恒卦》巽下震上,九三爻辭,得正互體為乾,乾有剛健之德,體在巽。巽為進退,是“不恒其德”也。又互體為兌,兌為毀折,是將有羞辱也。云“問正為偵”者,此“恒其德偵”,《恒卦》六五爻辭,以陰爻而處尊位,是天子之女。又互體兌,兌為和說。至尊主家之女,以和悅幹其家事,問正於人,故為“吉”也。應(yīng)在九二,又男子之象,體在巽,巽為進退,是無所定而婦言是從,故云“夫子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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