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經(jīng)】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
○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
○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wèi)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zhàn)于升陘。升陘,魯?shù)。邾人縣公胄于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
○陘音刑?h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師敗績。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zhàn)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shù),故略稱人。
○帥,所類反。
【傳】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得恤寡小之禮。)
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迸嵵脸,故伐之為下泓戰(zhàn)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發(fā)而祭於野者,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
○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被發(fā)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
○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
○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
○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笔谴巳譃樵市找病1俗⒃啤肮现,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復(fù)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發(fā)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zhì)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
○質(zhì)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zhí)巾櫛,婢子,婦人之卑稱也”。
○櫛,側(cè)已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
○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彼焯託w。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
○大叔音泰,注同!对姟吩唬骸畢f(xié)比其鄰,婚姻孔云。’《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xié)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甚也。云,旋也。
○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
○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yuǎn)。
吾兄弟之不協(xié),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fù)歸于京師,王召之也。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鄭起。
○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shè)備而御之。卑,小也。
○御,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对姟吩唬骸畱(zhàn)戰(zhàn)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对姟ば⊙拧贰Q猿=鋺。
○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
○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
○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薄斗窖浴吩疲骸把嘹w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蝎,蝎毒傷人曰<蟲旦>。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zhàn)于升陘,我?guī)煍】。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胄,兜鍪。魚門,邾城門。
○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h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
○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睍鴤鹘栽齐校瑹o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zhàn),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贝笏抉R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zhàn)。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未盡渡泓水。司馬曰: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惫唬骸安豢伞!奔葷闯闪校忠愿。公曰:“未可!奔汝惗髶糁,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
○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后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敝T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皻灒M”,《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二毛,頭白有二色。
○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勝。
○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馀,宋,商紂之后。不鼓不成列。”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
○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zhàn),因謂交戰(zhàn)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zhàn),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
○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
○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復(fù)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
○正義曰:《謚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夺屧b》云:“耇,壽也!鄙崛嗽唬骸奥T,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
○耇音茍。明恥教戰(zhàn),求殺敵也,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言茍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斗。
[疏]“若愛”至“服焉”。
○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zhàn)?
三軍以利用也,為利興。
○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
○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巖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dāng)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吨芏Y》:“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jié)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jié)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笔清T、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zhàn)法,亦云三刺之后,“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倍旁啤肮囊赃M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儳,巖,未整陳。
○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芊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芊氏,楚女:姜氏,齊女也?聺,鄭地。
○芊,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乱舾。
[疏]注“楚子”至“鄭地”。
○正義曰:以芊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dāng)時僣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
○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zhàn)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
○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夺屧b》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zhí)之曰取!惫痹疲骸敖褚垣@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xiàn)其耳曰馘!编嵐{云:“馘所格者,左耳也!比粍t俘者,生執(zhí)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閾,門限。
○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
○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睂O炎曰:“柣,門限也!苯(jīng)、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nèi)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
○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于鄭,為鄭所饗。
○為,于偽反。九獻(xiàn),用上公之禮,九獻(xiàn)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
○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xiàn),侯伯七獻(xiàn),子、男五獻(xiàn)!卑浮秲x禮》:主人酌以獻(xiàn)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xiàn)之禮。九獻(xiàn)者,九為獻(xiàn)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庭中所陳,品數(shù)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
○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墩瓶汀吩疲瑚羽q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后。臐鼎一,在羊鼎之后。膮鼎一,在豕鼎之后。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墩瓶汀飞瞎顾氖,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比换e數(shù)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艸橑}、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薄磅叭苏扑亩怪畬。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鹿蟲}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贝说人,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芊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二姬,文芊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不以壽終。
○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弒。
○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弒音試。
【經(jīng)】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
○緡,亡巾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
○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并數(shù)盟于薄,釋宋公也。案經(jīng)盟于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shù)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jié)其后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后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后,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jié)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jīng)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guī)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
○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zhǔn)!惫食啥暌陨稀洞呵铩肺匆匀肜。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
○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傳】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十九年盟于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fù)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
○與音預(yù)。復(fù),扶又反,下“不復(fù)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終于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
○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
○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貴仕,貴位。
○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
○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馀。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經(jīng)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懷公,子圉。亡人,重耳。
○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偃,子犯也。
○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后皆同。
○冬,懷公執(zhí)狐突,曰:“子來則免!蔽雌诙鴪(zhí)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zhì),貳乃辟也。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
○質(zhì)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歷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
○正義曰:策,簡策也。質(zhì),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系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系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氨,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shù)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蹦藲⒅2焚确Q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吨軙た嫡a》言君能大明則民服。
○濫,力暫反。
○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后之有?”言懷公必?zé)o后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
○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
○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dāng)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彼囊闹,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隱七年己見,今重發(fā)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
○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謂未同盟。不然則否,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敏猶審也。同盟然后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后書策,史官之制也。內(nèi)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
○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fā)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fā)不書之例,又更發(fā)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zhàn),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
○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校,報也。
○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衰,趙夙弟。
○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武子,魏犨。
○頡,戶結(jié)反。犨,尺由反。
○司空季子。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
○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
○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dāng)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稌x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
○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
○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wèi)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馀焉。”彼言赤狄之馀,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盾,趙宣子。
○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后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言將死入木,不復(fù)成嫁。請待子!碧幍沂甓。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
○請待子,絕句。
○過衛(wèi),衛(wèi)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五鹿,衛(wèi)地。今衛(wèi)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钡猛,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
○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祝芏d之。
[疏]“乞食”至“載之”。
○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復(fù)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侔莼,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四馬為乘,八十匹也。
○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
○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
○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惫釉唬骸盁o之!苯唬骸靶幸玻瑧雅c安,實敗名!惫硬豢。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無去志,故怒。
○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
○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薄,迫也。駢脅,合脅。
○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yè)反!墩f文》云“駢脅,并也”!稄V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秶Z》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
○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shè)微薄而觀之”?钻嗽疲骸罢,候也。微,蔽也。”
○注“薄,迫也。駢脅,合幹”。
○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墩f文》云“駢脅,并幹了。肋,脅骨也”!稄V雅》云“脅幹謂之肋”?钻嗽啤奥劰用{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锻ㄋ孜摹吩弧耙赶轮^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xùn)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fù)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若遂以為傅相。
○羈,紀(jì)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自貳,自別異於曹。
○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
○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
○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
○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dāng)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蕃,息也。
○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
○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稌x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yuǎn),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zāi),災(zāi)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zāi)也!薄吨芏Y》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秶Z》“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
○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
○正義曰:《晉語》云:“僖負(fù)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辟邑(fù)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并引之。
晉、鄭同儕,儕,等也。
○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馀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三退不得楚止命也。
○過王,古禾反。其左執(zhí)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
○弭,莫爾反!稜栄拧吩啤肮芯壵咧^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
○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崩钛苍唬骸肮秋梼深^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睂O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对姟吩啤拜d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斗窖浴吩疲骸肮刂^之鞬。”此櫜、鞬二物,必一弓一矢。以鞬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qū)ξ亩种?钻嗽疲厚R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guī)岔K之文,故云左執(zhí)。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
○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僣,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nèi)惡之。晉侯,惠公也。
○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蹦怂椭T秦。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謚懷公,故號為懷嬴。
○咎,其九反。與焉音預(yù)。奉匜沃盥。既而揮之。匜、沃、盥,器也。揮,湔也。
○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贊,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
○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薄邦拢枋忠。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污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
○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
○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馀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笨钻嗽疲骸皻w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狈疲骸吧暌忪冻樱祆吨;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有文辭也。
○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于海,海喻秦。公賦《六月》。《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对姟,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
○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
○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guī)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dāng)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馀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馀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guī)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
○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薄对姟肥渍卵钥锿鯂握卵宰籼熳,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經(jīng)】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于鄭。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
○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于鄭”。
○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nèi),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夺尷吩唬骸疤熳右蕴煜聻榧,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后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傳】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fù)羈紲從君巡於天下,(羈,馬羈。紲,馬韁。
○羈,紀(jì)宜反,《說文》云:“馬絡(luò)頭也!奔,息列反,《說文》云:“系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紲,馬韁”。
○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luò)頭也!庇衷唬骸榜R絆。”紲,系也!渡賰x》云:“犬則執(zhí)紲,則執(zhí)纼,馬則執(zhí)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紲,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紲為馬韁者,紲?zhǔn)窍抵畡e名,系馬系狗皆得稱紲,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惫釉唬骸八慌c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弊臃,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日”。
○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皦日”。
○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日,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于河。質(zhì)信於河。
○質(zhì)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桑泉在河?xùn)|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
○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于廬柳。懷公遣軍距重耳。
○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于郇。解縣西北有郇城。
○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晉師。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于高梁。不書,亦不告也。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fā)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于策。呂、卻畏逼,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
○逼音逼。為,于偽反。將焚公宮而弒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辭不見。
○弒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即日至。
○女音汝,下皆同。其后余從狄君以田渭濱,田,獵。
○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
○為,于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
○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睂υ唬骸俺贾^君之入也,其知之矣。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余何有焉。當(dāng)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
○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
○正義曰:言獻(xiàn)公之時,君為蒲邑人;莨畷r,君為狄國人。余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
○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披,奄人,故稱刑臣。
○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
○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wèi)於晉三千人,實紀(jì)綱之仆。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wèi)文公。諸門戶仆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jì)綱。
○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jì)綱”。
○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wèi)文公也!墩f文》云:“綱,維纮繩也。紀(jì),絲別也!眲t綱是維之大繩。紀(jì)者,別理絲縷。諸門戶仆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jì)綱,謂為之首領(lǐng)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頭須,一曰里鳧須。豎,左右小吏。
○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里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里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后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
○正義曰:一曰里鳧須者,《史記》謂之里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求納文公。
○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仆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
○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紲之仆,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仆人以告,公遽見之。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
○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吧醣姟,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于晉而請其二子。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原、屏、樓,三子之邑。
○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馀辭。子馀,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惫陶垼S之。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nèi)子而已下之。卿之嫡妻為內(nèi)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
○嫡,本亦作適,丁歷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
○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xiàn)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懷無親,外內(nèi)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
○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勛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并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痹寡裕^上下相蒙,難與處。
○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dá)言於文公。
○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逼淠冈唬骸澳苋缡呛!與女偕隱!辟,俱也。
○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wèi)。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堵俞彌,鄭大夫。
○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wèi)、滑也,怨王助衛(wèi)為滑請。
○為,于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zhí)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lián)崦,無親疏也。
○聽,吐鄭反!岸鴪(zhí)二子”,本或作“而執(zhí)其二子”,“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
○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wù)施報!编嵭源笊蠟榈刍手榔浯沃^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后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倍乓粤⒌轮^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復(fù)年代之先后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圣之人也,以德?lián)崦,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圣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yuǎn)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圣,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后,不獨為身,圣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吊,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
○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wèi)、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nèi)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
○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yīng)、韓,武之穆也。四國皆武王子。應(yīng)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xùn)|郡界。河內(nèi)野王縣西北有邘城。
○邘音于。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xiāng)。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
○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
○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后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jǐn)z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后不復(fù)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闭丫拍陚髟唬骸拔、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眲t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jīng)、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渡袝た嫡a》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于衛(wèi)!堵逭a》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于魯!稌鴤鳌贩Q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dāng)成王即政之后,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
○注“吊傷”至“兄弟”。
○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咸訓(xùn)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北耸迨罏槿┦,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chuàng)其如此,故制禮設(shè)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wèi)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捍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
○注“十六”至“縣東”。
○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后稷以后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wèi)、郜、曹、滕七國,當(dāng)時皆在,已經(jīng)解訖;粼陂h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yīng)、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fēng)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于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对姟穼佟缎⊙拧。
○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
○曰:‘常棣之華,鄂不<革韋>々,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fā)。不<革韋>々,言<革韋>々。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革韋>々然。
○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革韋>,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言致<革韋>々之盛,莫如親兄弟。
○其四章曰:‘兄弟鬩于墻,外御其侮!],訟爭貌。言內(nèi)雖不和,猶宜外捍異族之侵侮。
○鬩,呼歷反;《毛詩》云:狠也。御,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wù)”。爭,爭斗之爭,本又作“諍”。捍,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
○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shè)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fā)之時,豈不<革韋>々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fā),實<革韋>々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革韋>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于墻內(nèi),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御其他人之侵侮也。
○注“類善”至“小雅”。
○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jīng)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dāng)宣王之時。若當(dāng)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
○注“常棣”至“<革韋>然”。
○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惫痹唬骸敖耜P(guān)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薄岸醵跞,華外發(fā)”者,華聚而發(fā)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革韋>々乎,言其實<革韋>々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
○注“鬩,訟爭貌”。
○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睂O炎云:“相很戾也!崩钛脖咀鳌昂蕖,注云:“相怨恨!币孕南嘣购薅鵀轸],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勛,親親,暱近,尊賢,德之大者也。庸,用也。暱,親也。
○暱,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勛”至“奸之大”。
○正義曰:親、暱、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勛者,親其親族親者,暱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xùn)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勛、親、近、賢,據(jù)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jù)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dāng)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崇,聚也。
○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勛,平王東遷,晉、鄭是依;萃醭霰,虢、鄭納之。是其勛也。又有厲、宣之親,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
○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道近當(dāng)暱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jīng)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當(dāng)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
○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捍御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變周、召親兄弟之道。
○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
○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言將廢文、武之功業(yè)。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guī)煛6,周大夫?br> ○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谝,有勞則望報過甚。
○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艷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
○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yuǎn)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
○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苯,附近之近。遠(yuǎn),于萬反。狄必為患!蓖跤指ヂ。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莺髮⒘⒅,未及而卒。昭公奔齊,奔齊在十二年。王復(fù)之。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隗氏,王所立狄后。王替隗氏,替,廢也。
○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彼旆畲笫逡缘?guī)煿ネ酢M跤繉⒂,《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
○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仆之屬有御仆,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御寇!
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先后,惠后也。誅大叔,恐違先后志。寧使諸侯圖之!蓖跛斐觥<翱矚K,國人納之。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
○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guī)煼ブ埽髷≈軒,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nèi),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于氾。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
○汜音凡,后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
○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于汜。及楚伐鄭,師于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于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十六年殺子華故。
○好聚鷸冠。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
○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
○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狈庠疲骸扒嘤鸪鼋恢荨!惫痹疲骸八蒲啵C色,生郁林!薄墩f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xiàn)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惡其服非法。
○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于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zāi)也。衷,猶適也。
○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对姟吩唬骸艘阎樱环Q其服。’《詩·曹風(fēng)》。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
○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对姟吩弧栽r伊慼’,其子臧之謂矣!对姟ば⊙拧。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
○“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断臅吩唬仄教斐伞,稱也!薄断臅罚荨稌。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
○夏,戶雅反,后“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
○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
○膰,符袁反,《周禮》又作<炙番>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
○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jù)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后,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馀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编嵅畯闹硭喂屑,禮也。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
○“享宋公有加”,絕句!岸Y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鄙,野也。
○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碧熳又^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于外,敢不奔問官守?”官守,王之群臣。
○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于晉,使左鄢父告于秦。二子,周大夫。
○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于鄭”,辟母弟之難也。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兇服降名,禮也。兇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氾,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
○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
○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dāng)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于氾,而后聽其私政也。
而后聽其私政,禮也。得先君后已之禮。
○聽,吐定反。
衛(wèi)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禮至,衛(wèi)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蹦送檬。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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