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傳 第六十七
漢承戰(zhàn)國余烈,多豪猾之民。其并兼者則陵橫邦邑,桀健者則雄張閭里。[一]且宰守曠遠(yuǎn),戶口殷大。[二]故臨民之職,專事威斷,族滅奸軌,先行后聞。[三]肆情剛烈,成其不橈之威。[四]違觽用己,表其難測之智。[五]至于重文橫入,為窮怒之所遷及者亦何可勝言。[六]故乃積骸滿藊,漂血十里。[七]致溫舒有虎冠之吏,[八]延年受屠伯之名,豈虛也哉![九]若其揣挫強(qiáng)埶,摧勒公卿,碎裂頭腦而不顧,亦為壯也。[一0]
注[一]橫音胡孟反。張音知亮反。
注[二]前書曰,成帝戶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
注[三]先行刑而后聞奏也。
注[四]橈,屈也。前書寧成為濟(jì)南都尉,而郅都為守。始前數(shù)都尉,步入府,因吏謁守如縣令其畏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聞其聲,善遇之,與結(jié)驩。
注[五]前書嚴(yán)延年為河南太守,觽?cè)怂^當(dāng)死者一朝出之,所謂當(dāng)生者詭殺之,吏人莫能測其用意深淺也。
注[六]重猶深也。橫猶枉也。窮,極也。言遷怒于無罪之人。
注[七]藊,坑也。前書尹賞守長安令,得一切以便宜從事。賞至,修理長安獄,穿地方深各數(shù)丈名為虎穴。乃部戶曹掾史,雜舉長安中輕薄少年惡子,無巿藉商販作務(wù),而鮮衣兇服者,得數(shù)百人,盡以次內(nèi)穴中,覆以大石,皆相枕藉死。又王溫舒為河內(nèi)太守捕郡中豪猾論報(bào),流血十余里也。
注[八]王溫舒為中尉,窮案奸猾,盡糜爛獄中。其爪牙吏,虎而冠者也。音義云言其殘虐之甚“”也。
注[九]前書嚴(yán)延年為河南太守,所誅殺血流數(shù)里。河南號曰“屠伯”,言若屠人之殺六畜也。
注[一0]前書濟(jì)南鼿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郅都為濟(jì)南守,至則誅鼿氏首惡郡中路不拾遺,都后竟坐斬。又趙廣漢為京兆尹,侵犯貴戚大臣,將吏卒入丞相魏相府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辭,責(zé)以殺婢事。
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傷化不道,坐□斬。破碎頭腦言不避誅戮也。
自中興以后,科網(wǎng)稍密,吏人之嚴(yán)害者,方于前世省矣。而閹人親婭,侵虐天下。
[一]至使陽球磔王甫之尸,張儉剖曹節(jié)之墓。若此之類,雖厭快觽憤,亦云酷矣!儉知名故附黨人篇。[二]
注[一]爾雅曰:“兩貋相謂曰婭!
注[二]劉淑、李膺等傳也。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dāng)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尸舍內(nèi)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余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
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一]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二]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dāng)出刑,官屬具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shí)同刑九人,次應(yīng)及宣,光武馳使騶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zhuǎn)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注[一]劇縣之獄。
注[二]姓水丘,名岑也。
后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毕驳嚷,懼,即時(shí)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后特征為洛陽令。時(shí)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shù)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奔匆灶^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qiáng)使頓之宣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shí),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币颉鯊(qiáng)項(xiàng)令出。[一]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qiáng),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二]
注[一]謝承書曰:“□令詣太官賜食。宣受詔出,飯盡,覆杯食機(jī)上。太官以狀聞。
上問宣,宣對曰:‘臣食不敢遺余,如奉職不敢遺力!弊二]枹,擊鼓杖也,音浮,其字從木也。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shù)斛、敝車一乘。[一]帝傷之,曰:“董宣廉絜,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并為郎中,后官至齊相。[二]
注[一]謝承書曰“有白馬一匹,蘭輿一乘”也。
注[二]諸本此下有說蔡茂事二十五字,亦有無者。案:茂自有傳也。
樊曄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與光武少游舊。建武初,征為侍御史,遷河?xùn)|都尉,引見云臺。初,光武微時(shí),嘗以事拘于新野,曄為市吏,饋餌一笥,[一]帝德之不忘,仍賜曄御食,及乘輿服物。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曄頓首辭謝。及至郡,誅討大姓馬適匡等。[二]盜賊清,吏人畏之。數(shù)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shù)。視事十余年,坐法左轉(zhuǎn)軹長。[三]
注[一]蒼頡篇曰:“饋,饟也!闭f文曰:“餌,餅也。笥,竹器也!
注[二]馬適,姓也。前書有馬適建。俗本“匡”上有“王”字者,誤也。
注[三]軹,縣,屬河*(南)**[內(nèi)]*郡,故城在今洛州濟(jì)源縣東南也。
隗囂滅后,隴右不安,乃拜曄為天水太守。政嚴(yán)猛,好申韓法,[一]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遺。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涼州為之歌曰:“游子?嘭,力子天所富。[二]寧見乳虎穴,[三]不入冀府寺。[四]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注[一]申不害、韓非之法也。
注[二]勤力之子。
注[三]乳,產(chǎn)也。猛獸產(chǎn)乳護(hù)其子,則搏噬過常,故以喻也。諸本“穴”字或作六“”,誤也。
注[四]冀,天水縣也。
永平中,顯宗追思曄在天水時(shí)政能,以為后人莫之及,詔賜家錢百萬。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內(nèi)懷人也。五世二千石。章習(xí)嚴(yán)氏春秋,[一]經(jīng)明教授,歷州郡吏。
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東曹屬,數(shù)從征伐。
注[一]宣帝時(shí)博士嚴(yán)彭祖也。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一]時(shí)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于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章到,乃設(shè)饗會,而延謁綱。綱帶文□,被羽衣,[二]
從士百余人來到。章與對燕飲,有頃,手□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注[一]陽平,縣,屬東郡,故城今魏州莘縣也。
注[二]緝鳥羽以為衣也。前書欒大為五利將軍,服羽衣也。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歲中拜侍御史,出為瑯邪太守。時(shí)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一]而據(jù)營陵城。[二]章聞,即發(fā)兵千人,馳往擊之。掾*(吏)**[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發(fā)。”
[三]章按□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討賊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燒城門,與長思戰(zhàn),斬之,獲三百余級,得牛馬五百余頭而還。興歸郡,以狀上帝,悉以所得班勞吏士。后坐度人田不實(shí)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論。月余免刑歸。復(fù)征,會病卒。
注[一]風(fēng)俗通曰:“史記趙有辯士處子,故有處姓也!
注[二]營陵,縣,屬北海郡也。
注[三]前書杜欽奏記王鳳曰“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也。
周□字文通,下邳徐人也。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術(shù)。少為廷尉史。
永平中,補(bǔ)南行唐長。到官,曉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讎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shù)十人,吏人大震。遷博平令。[一]收考奸臧無出獄者。以威名遷齊相,亦頗嚴(yán)酷,專任刑法,而善為辭案條教,[二]為州內(nèi)所則。后坐殺無辜,復(fù)左轉(zhuǎn)博平令。
注[一]博平,縣,故城在今博州博平縣東也。
注[二]辭案猶今案牘也。
建初中,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輒隱閉不出,先遣使屬縣盡決刑罪,乃出詔書。
坐征詣廷尉,免歸。
□廉絜無資,常筑墼以自給。肅宗聞而憐之,復(fù)以為郎,再遷召陵侯相。廷掾憚□嚴(yán)明欲損其威,[一]乃晨取死人斷手足,立寺門!趼劊阃了廊诉,若與死人共語狀。陰察視口眼有稻芒,乃密問守門人曰:“悉誰載矒入城者?”
[二]門者對:“唯有廷掾耳。”又問鈴下:[三]“外頗有疑令與死人語者不?”對曰:“廷掾疑君!蹦耸胀⑥蚩紗枺叻安粴⑷,取道邊死人”。后人莫敢欺者。
注[一]續(xù)漢志每郡有五官掾,縣為廷掾也。
注[二]悉猶知也。
注[三]漢官儀曰:“鈴下、侍合、辟車,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征拜洛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shù)閭里豪強(qiáng)以對!鯀柭暸唬骸氨締栙F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于是部吏望風(fēng)旨,爭以激切為事。貴戚局蹐,京師肅清。
皇后弟黃門郎竇篤從宮中歸,夜至止奸亭,亭長霍延遮止篤,篤蒼頭與爭,延遂拔
□擬篤,而肆詈恣口。篤以表聞。詔召司隸校尉、河南尹詣尚書譴問,遣□戟士收□送廷尉詔獄。數(shù)日貰出。[一]帝知□奉法疾奸,不事貴戚,然苛慘失中,[二]數(shù)為有司所奏八年,遂免官。
注[一]貰,赦也,音市夜反。
注[二]慘,虐也。
后為御史中丞。和帝即位,太傅鄧彪奏□在任過酷,不宜典司京輦。[一]免歸田里。
后竇氏貴盛,篤兄弟秉權(quán),睚鴺?biāo)拊,無不僵仆。[二]□自謂無全,乃柴門自守,以待其禍。然篤等以□公正,而怨隙有素,遂不敢害。
注[一]漢官儀曰:“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內(nèi)領(lǐng)侍御史,糾察百司!惫试频渌揪┹偂
注[二]僵,偃也。仆,踣也。
永元五年,復(fù)征為御史中丞。諸竇雖誅,而夏陽侯绬猶尚在朝。□疾之,乃上疏曰:“臣聞臧文仲之事君也,見有禮于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yǎng)父母;見無禮于君者,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一]案夏陽侯绬,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xué)無經(jīng)術(shù),而妄構(gòu)講舍,外招儒徒實(shí)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之書,惑觽不道,當(dāng)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jì)。夫涓流雖寡,浸成江河;爝火雖微,卒能燎野。[二]履霜有漸,可不懲革?[三]宜尋呂產(chǎn)專竊之亂,[四]永惟王莽篡逆之禍,上安社稷之計(jì),下解萬夫之惑!睍啔w國,□遷司隸校尉。
注[一]左氏傳季孫行父稱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辭也。
注[二]莊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爝火,小火也。
注[三]易曰:“履霜堅(jiān)冰至,其所由來者漸矣!
注[四]呂產(chǎn),呂太后之兄子,封為梁王,太后崩,與弟祿作亂也。
六年夏旱,車駕自幸洛陽錄囚徒,二人被掠生蟲,坐左轉(zhuǎn)騎都尉。七年,遷將作大匠。九年,卒于官。
黃昌字圣真,會稽余姚人也。[一]本出孤微。居近學(xué)官,數(shù)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jīng)學(xué)。又曉習(xí)文法,仕郡為決曹。[二]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辟從事。
注[一]余姚,今越州縣也。
注[二]續(xù)漢志曰:“決曹主罪法事!
后拜宛令,政尚嚴(yán)猛,好發(fā)奸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后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一]悉收其家,一時(shí)殺戮。大姓戰(zhàn)懼,皆稱神明。
注[一]續(xù)漢志曰:“賊曹主盜賊事。”
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先太守李根年老多悖政,[一]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余人悉為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qiáng)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
注[一]悖,亂也。
初,昌為州書佐,其婦歸寧于家,遇賊被獲,遂流轉(zhuǎn)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余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為賊所略,遂至于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dāng)為二千石。”[一]昌乃出足示之。
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婦。
注[一]相書曰:“足心有黑子者二千石!
視事四年,征,再遷陳相?h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舍,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觀。昌不喜,遂□收付獄,案殺之。
又遷為河內(nèi)太守,又再遷潁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jìn)補(bǔ)大司農(nóng)左轉(zhuǎn)太中大夫,卒于官。
陽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也。[一]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習(xí)弓馬。性嚴(yán)厲,好申韓之學(xué)?だ粲腥杵淠刚撸蚪Y(jié)少年數(shù)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知名。
初舉孝廉,補(bǔ)尚書侍郎,閑達(dá)故事,其章奏處議,[二]常為臺閣所崇信。出為高唐令以嚴(yán)苛過理,郡守收舉,[三]會赦見原。
注[一]泉州故城在今幽州雍奴縣南也。
注[二]處,斷也。
注[三]收系舉劾之也。
辟司徒劉寵府,舉高第。九江山賊起,連月不解。三府上球有理奸才,拜九江太守。
球到,設(shè)方略,兇賊殄破,收郡中奸吏盡殺之。
遷平原相。出教曰:“相前騳高唐,志埽奸鄙,遂為貴郡所見枉舉。昔桓公釋管仲射鉤之讎高祖赦季布逃亡之罪。雖以不德,敢忘前義。況君臣分定,而可懷宿昔哉!今一蠲往愆期諸來暛。若受教之后而不改奸狀者,不得復(fù)有所容矣。”郡中咸畏服焉。
時(shí)天下大旱,司空張顥條奏長吏苛酷貪□者,皆罷免之。
球坐嚴(yán)苦,征詣廷尉,當(dāng)免官。靈帝以球九江時(shí)有功,拜議郎。
遷將作大匠,坐事論。頃之,拜尚書令。奏罷鴻都文學(xué),曰:“伏承有詔□中尚方為鴻都文學(xué)樂松、江覽等三十二人圖象立贊,以勸學(xué)者。臣聞傳曰:‘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后嗣何觀!’[一]案松、覽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憑世戚,附托權(quán)豪,俛眉承睫徼進(jìn)明時(shí);颢I(xiàn)賦一篇,或鳥篆盈簡,[二]而位升郎中,形圖丹青。亦有筆不點(diǎn)牘辭不辯心,假手請字,妖偽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蟬蛻滓濁。[三]是以有識掩口,天下嗟嘆。臣聞圖象之設(shè),以昭勸戒,欲令人君動鑒得失。未聞豎子小人,詐作文頌,而可妄竊天官,垂象圖素者也。
今太學(xué)、東觀足以宣明圣化。愿罷鴻都之選,以消天下之謗!睍嗖皇。
注[一]左傳曹*(翙)**[劌]*諫魯莊公之辭也。
注[二]八體書有鳥篆,象形以為字也。
注[三]說文曰:“蛻,蟬蛇所解皮也。”蛻音式銳反。楚詞曰:“濟(jì)江海兮蟬蛻!
或音它外反。
時(shí)中常侍王甫、曹節(jié)等奸虐弄權(quán),扇動外內(nèi),球嘗拊髀發(fā)憤曰:“若陽球作司隸,此曹子安得容乎?”光和二年,遷為司隸校尉。王甫休沐里舍,球詣闕謝恩,奏收甫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封□、[一]中黃門劉毅、小黃門龐訓(xùn)、朱禹、齊盛等,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太尉段颎諂附佞幸,宜并誅戮。于是悉收甫、颎等送洛陽獄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球自臨考甫等,五毒備極。萌謂球曰:“父子既當(dāng)伏誅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惡無狀,[二]死不滅責(zé),乃欲求假借邪?”萌乃罵曰:“爾前奉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今日困吾,行自及也!”球使以土窒萌口,棰樸交至,父子悉死杖下。颎亦自殺。乃僵磔甫尸于夏城門,大署牓曰“賊臣王甫”。
盡沒入財(cái)產(chǎn),妻子皆徙比景。
注[一]□章吐盍反。
注[二]若,汝也。
球既誅甫,復(fù)欲以次表曹節(jié)等,乃□中都官從事曰:“且先去大猾,當(dāng)次案豪右!
權(quán)門聞之,莫不屏氣。諸奢飾之物,皆各緘縢,不敢陳設(shè)。[一]京師畏震。
注[一]說文曰:“緘,束篋也。”孔安國注尚書曰:“縢,緘也。”
時(shí)順帝虞貴人葬,百官會喪還,曹節(jié)見磔甫尸道次,慨然抆淚曰:[一]“我曹自可相食何宜使犬舐其汁乎?”語諸常侍,今且俱入,勿過里舍也。節(jié)直入省,白帝曰:“陽球故酷暴吏,前三府奏當(dāng)免官,以九江微功,復(fù)見擢用。愆過之人,好為妄作,不宜使在司隸以騁毒虐。”帝乃徙球?yàn)轫]尉。時(shí)球出謁陵,節(jié)□尚書令召拜,不得稽留尺一。球被召急,因求見帝,叩頭曰:“臣無清高之行,橫蒙鷹犬之任。前雖糾誅王甫、段颎蓋簡落狐貍,未足宣示天下。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鴟梟,各服其辜!边殿^流血。殿上呵叱曰:“韂尉捍詔邪!”至于再三乃受拜。
注[一]抆,拭也,音亡粉反。
其冬,司徒劉合與球議收案張讓、曹節(jié),節(jié)等知之,共誣白合等。語已見陳球傳。
遂收球送洛陽獄,誅死,妻子徙邊。
王吉者,陳留浚儀人,中常侍甫之養(yǎng)子也。甫在宦者傳。吉少好誦讀書傳,喜名聲,而性殘忍。以父秉權(quán)寵,年二十余,為沛相。曉達(dá)政事,能斷察疑獄,發(fā)起奸伏,多出觽議。課使郡內(nèi)各舉奸吏豪人諸常有微過酒肉為臧者,雖數(shù)十年猶加貶棄,注其名籍。
專選剽悍吏,擊斷非法。若有生子不養(yǎng),即斬其父母,合土棘埋之。凡殺人皆磔尸車上,隨其罪目,宣示屬縣。[一]夏月腐爛,則以繩連其骨,周篃一郡乃止,見者駭懼。視事
五年,凡殺萬余人。其余慘毒刺刻,不可勝數(shù)?ぶ秀房,[二]莫敢自保。及陽球奏甫,乃就收執(zhí),死于洛陽獄。
注[一]目,罪名也。
注[二]惴,懼也,音之瑞反。
論曰:古者敦庬,善惡易分。[一]至于畫衣冠,異服色,而莫之犯。[二]叔世偷薄,[三]上下相蒙,[四]德義不足以相洽,化導(dǎo)不能以懲違,遂乃嚴(yán)刑痛殺,隨而繩之,致刻深之吏以暴理奸,倚疾邪之公直,濟(jì)忍苛之虐情。漢世所謂酷能者,蓋有聞也。皆以敢捍精敏巧附文理,風(fēng)行霜烈,威譽(yù)諠赫。與夫斷斷守道之吏,何工否之殊乎![五]故嚴(yán)君蚩黃霸之術(shù)[六]密人笑卓茂之政,[七]猛既窮矣,而猶或未勝。然朱邑不以笞辱加物,[八]袁安未嘗鞫人臧罪,[九]而猾惡自禁,人不欺犯。何者?以為威辟既用,而茍免之行興;[一0]仁信道孚,故感被之情著。[一一]茍免者威隙則奸起,感被者人亡而思存。[一二]由一邦以言天下,則刑訟繁措,可得而求乎!
注[一]左傳申叔時(shí)曰:“人生敦庬,和同以聽!倍蓬A(yù)注云:“敦庬,厚大也!
注[二]白武通曰:“畫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著其衣,犯髕者以墨蒙其髕處而畫之,犯宮者雜屝,犯大辟者布衣無領(lǐng)!蹦,黥面也。
注[三]左傳曰:“叔向曰:‘三辟之興,皆叔代也!笔宕q末代也。偷,茍且也。本或作“渝”。渝,變也。
注[四]左傳介之推曰:“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泵桑垡。
注[五]尚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孔安國注云:“斷斷猗然專一之臣也。”
注[六]前書嚴(yán)延年為河南太守,嚴(yán)刑峻罰。時(shí)黃霸為潁川太守,以寬恕為化,郡中亦平屢蒙豐年,鳳皇屢集。上下詔稱揚(yáng)其行,加金爵之賞。延年素輕霸為人,及比郡為守曪賞反在己前,心內(nèi)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府丞狐義出行蝗,還見延年。延年曰:“此蝗豈鳳皇食邪?”
注[七]茂傳曰:“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
注[八]前書曰:“朱邑以愛利為行,未嘗笞辱人!
注[九]安傳曰“安為河南尹,政號嚴(yán)明,然未曾以臧罪鞫人”也。
注[一0]辟,法也,音頻亦反。
注[一一]左傳曰:“小信未孚。”杜預(yù)注云:“孚,大信也!贝搜匀市胖,大信于人。
注[一二]若子產(chǎn)卒,仲尼聞之,曰“古之遺愛也”。
贊曰:大道既往,刑禮為薄。[一]斯人散矣,機(jī)詐萌作。[二]去殺由仁,濟(jì)寬非虐。
[三]末暴雖勝,崇本或略。[四]
注[一]老子曰:“大道廢,有仁義!庇衷唬骸岸Y者,忠信之薄而亂之始!
注[二]論語曾子曰“上失其道,人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也。
注[三]論語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此言用仁德化人,人知禮節(jié),可以無殺戮也。左傳曰:“寬以濟(jì)猛,猛以濟(jì)寬!毖哉䦟拕t人慢,故須以猛濟(jì)之,非故為暴虐也。
注[四]春秋繁露曰:“君者,國之本也。夫?yàn)閲?(本)*,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無以兼人!贝搜钥岜檎m得勝殘,而崇本之道尚為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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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八八頁九行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辭據(jù)汲本改。
二四八八頁一二行張儉剖曹節(jié)之墓按:集解引何焯說,謂以黨錮、宦者二傳參考,乃侯覽,非曹節(jié)也,所當(dāng)刊正。
二四九0頁八行覆杯食機(jī)上按:“杯”原斗“柸”,徑改正。
二四九一頁四行遷楊州牧按:“楊”原作“揚(yáng)”,各本同。以前后皆作“楊”,徑改。
二四九一頁八行軹縣屬河*(南)**[內(nèi)]*郡據(jù)集解引洪亮吉說改。
二四九一頁一一行寧見乳虎穴按:校補(bǔ)謂“見”或“覓”之斗。
二四九一頁一一行不入冀府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府”一作“城”。
二四九二頁六行李章字第公“第”原作“弟”,徑據(jù)汲本、殿本改。按:弟第古通作。
二四九三頁二行掾*(吏)**[史]*止章?lián)`改。
二四九七頁一三行又遷為河內(nèi)太守又再遷潁川太守按:刊誤謂案文多二“又”字。
二四九八頁一0行遷平原相按:校補(bǔ)引柳從辰說,謂袁紀(jì)作“甘陵相”。
二四九八頁一三行司空張顥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案顥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
二四九九頁八行曹*(翙)**[劌]*諫魯莊公之辭也據(jù)殿本改。
二四九九頁一三行朱禹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禹”改“瑀”。
二四九九頁一四行太尉段颎按:“段”原誤“□”,徑改正。下同。
二五00頁一行乃欲求假借邪按:集解引王補(bǔ)說,謂此句通鑒“乃欲”下多“論先后”三字。
二五00頁一三行簡落狐貍按:集解引王補(bǔ)說,謂袁紀(jì)作“狐貍小丑”。
二五0二頁一0行白武通曰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諱而未回改也。
二五0三頁一四行夫?yàn)閲?(本)*其化莫大于崇本據(jù)刊誤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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