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 不倍。是以君子有□[上為豐刀下為糸]矩之道也!海病凰鶒红渡希阋允瓜。所惡於 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 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上為豐刀下為糸]矩之道。
『3』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姑裰煤弥幻裰鶒簮褐。此之謂民之父 母。
『4』詩云:「節(jié)彼南山,維石□□[嚴嚴]。赫赫師尹,民具爾瞻!褂袊卟豢梢 不慎。辟則為天下□[謬:亻旁]矣。
『5』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jiān)于殷,峻命不易!沟赖卤,則得國;失 眾,則失國。
『6』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 用。
『7』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8』外本內(nèi)末,爭民施奪。
『9』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10』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11』康誥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12』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13』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14』秦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 技,若己有之,人之彥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 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娼疾以惡之,人之彥圣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 民,亦曰殆哉。
『15』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16』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17』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酰凵蠟槠H中為巛下為田]必逮夫 身。
『18』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19』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20』仁者,以財發(fā)身。不仁者,以身發(fā)財。
『21』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 者也。
『22』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 [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U+5BD5[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 義為利也。
『23』長國家而務(wù)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上為艸中 為巛下為田]害U+7ADD[并]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 義為利也。
右傳之十章,釋治國平天下。
凡傳十章:前四章統(tǒng)論綱領(lǐng)指趣;後六章細論條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 乃誠身之本,在初學(xué);尤為當務(wù)之急。讀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