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了幾處很難的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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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于產,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于舊制坐視?” 為請諸朝,發(fā)太倉米振之。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愿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
婺州和嚴州相鄰,人民熟知條令教化,不費力而治理得很好。當年兗州大旱,浙西常平司請求從兗州調糧,蕭燧說:“東路西路不是一路,不應當給,但怎么忍心坐視以前治理過的地方而不管呢?”為此他到朝廷請命,打開太倉的米賑濟婺州。孝宗八年,被召回朝中,他說:“江、浙連年水旱災,希望下詔征求建議,再命令各部門通融收取郡縣的賦稅,不要只是督責催促他們!
十年,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fā)之。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孝宗十年,他上書議論廣西各郡百姓身丁錢的弊病。很多建議都施行了。慶典時的施恩,丁錢的減免一半,也是從蕭燧發(fā)起的。紹熙四年去世,享年七十七歲。
(節(jié)選自《宋史•蕭燧傳》)
(選文和譯文參照《2012年高考全國新課標語文試卷古典文閱讀<宋史·蕭燧傳>答案及全文翻譯(2)》譯文,鏈接地址為:http://www.lyyww.com/Html/?1333_2.html,筆者對照高考試題圖片版對選文進行了校正,參照王力《王力古代漢語》、商務印書館版《古代漢語詞典》、百度百科對譯文進行了優(yōu)化,謹向原作者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