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文意,可以分為四個部分:
一(1~5段)從當前形勢出發(fā),勸說后主繼承先帝遺志,提出廣開言路、嚴明賞罰、親賢遠佞三條建議。
二(6、7兩段)追述以往經(jīng)歷,表達“報先帝而忠陛下”的真摯感情和“北定中原”“興復漢室”的決心。
三(第8段)明確歸納各方面的責任。
四(第9段)表文的結束語。
全文以議論為主而輔之以敘事,議論敘事中都帶有濃厚的抒情色彩。
第一部分是寓情于議,在談論形勢、任務、治國方針和歷史經(jīng)驗之中,貫穿著一條明顯的抒情線索,就是希望后主劉禪能夠繼承先帝遺志,完成“興復漢室”的大業(yè)。因此一開始就提到“先帝創(chuàng)業(yè)”,接著依次說先帝對賢臣的“殊遇”、“簡拔”賢臣的標準和論史時的“嘆息痛恨”,既表達了對先帝的崇拜、愛戴之情,又有激發(fā)劉禪效法先人的作用。
第二部分是寓情于事,在敘述作者本人身世、追隨先帝創(chuàng)業(yè)經(jīng)過和“受命已來”的工作的同時,抒發(fā)了對先帝的感激之情,表達了效忠劉備父子的心愿。
第三部分中,“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這句話辭情懇切,更足以催人淚下,是諸葛亮感恩圖報心情的集中表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