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蘇省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在錄取批次、選測等級、政策性照顧分和高校招生自主權等方面作了一些調整,主要概括為“四個調整”:
一是錄取批次的調整。今年我省本科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與往年相同,?其浫∨斡兴{整,只設置一個批次,不再分專一和專二。另外,?婆纹叫性盒V驹缚商顖7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可填報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專業(yè)服從調劑志愿。
二是本三批次選測等級的調整。從以往我省本三批次錄取情況看,由于本三院校按民辦機制收費,部分考生由于家庭經濟原因有可能放棄填報本三志愿,同時考慮到全省今年考生報考人數減少等實際情況,省招生委員會決定將本三批次選測科目的最低等級要求調整為1B1C。
三是政策性照顧分的調整。今年高考方案的總分由750分調整為440分,原有照顧分值已明顯偏大。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對各類政策性照顧分的分值減半執(zhí)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照顧條件時,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項。照顧分可以和學業(yè)水平測試6A1合格加10分的獎勵分進行累加。
四是高校招生自主權的調整。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后,對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線上、選測科目等級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可由高校自主錄取。同時,對于選測科目等級達到1B1C且特征分較高的考生,允許本二批次的高校自主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