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1.語法特點
①主要充當主語、賓語和定語。
。1)媽媽在洗衣服。
。2)北京烤鴨很有名。
例1中,名詞"媽媽"、"衣服"分別做主語、賓語。
例2中,名詞"北京"做定語。
名詞一般不能直接充當狀語,但少數表示工具、手段、原因等的名詞可以直接充當狀語。
例如:
電話拜年 飛機轟炸 (工具)
集體上訪 婉言謝絕 (手段)
友情出演 政治避難 (原因)
②大多可受數量短語的修飾。
例如:
一條魚 一壇酒 一碟茴香豆 一盤牛肉 一雙筷子
③不能受否定副詞"不"的修飾。
例如:
*不愛情 *不桌子
④不能重疊。
例如:
*電話電話 *電電話話 *上海上海 *上上海海
2.特殊小類
(1)方位詞
方位詞分為單純方位詞、合成方位詞和特殊方位詞三類。方位詞的特殊性在于:意義有時比較虛,功能往往是后附的,有時也可單獨充當句法成分。
例如:
前怕狼,后怕虎。
東進 西撤
(2)處所詞(說明,此類中小學課本中歸入方位名詞一類)
處所詞的特殊性在于:可以直接充當狀語。
例如:
屋里坐 中原苦戰(zhàn)
(3)時間詞
時間詞的特殊性在于:可以直接充當狀語。
例如:
明天見 現(xiàn)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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