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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括 文章來源:本站整理
夢溪筆談
補(bǔ)筆談卷一
故事

故事,不御前殿,則宰相一員押常參官再拜而出。神宗初即位,宰相奏事,多至日 晏。韓忠獻(xiàn)當(dāng)國,遇奏事退晚,即依舊例一面放班,未有著令。王樂道為御史中丞,彈 奏語過當(dāng),坐謫陳州,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時未退,即一面放班,遂為定制。

故事,升朝官有父致仕,遇大禮則推恩遷一官,不增俸,熙寧中,張丞相杲卿以太 子太師致仕,用子蔭當(dāng)遷仆射。廷議以為執(zhí)政官非可以子蔭遷授,罷之。前兩府致仕, 不以蔭遷官,自此始。

故事,初授從官、給諫未衣紫者,告謝日面賜金紫。何圣從在陜西就任除待制,仍 舊衣緋。后因朝闕,值大宴,殿上獨圣從衣緋;仁宗問所以,中筵起,乃賜金紫,遂服 以就坐。近歳許沖元除知制誥,猶著綠,告謝日面賜銀緋;后數(shù)日別因?qū),方賜金紫。

自國初以來,未嘗御正衙視朝。百官辭見,必先過正衙,正衙即不御,但望殿兩拜 而出,別日卻赴內(nèi)朝。熙寧中,草視朝儀,獨不立見辭謝班。正御殿日,卻謂之“無正 衙”;須候次日依前望殿虛拜,謂之“過正衙”。蓋闕文也。

熙寧三年,召對翰林學(xué)士承旨王禹玉于內(nèi)東門小殿。夜深,賜銀臺燭雙引歸院。

夏鄭公為忠武軍節(jié)度使,自河?xùn)|中徙知蔡州,道經(jīng)許昌。時李獻(xiàn)臣為守,乃徙居他 室,空使宅以待之;時以為知體。慶歷中,張鄧公還鄉(xiāng),過南陽。范文正公亦虛室以待 之,蓋以其國爵也。遂守為故事。

國朝儀制,親王玉帶不佩魚。元豐中,上特制玉魚袋,賜揚(yáng)王、荊王施于玉帶之上。

舊制,館職自?币陨,非特除者,皆先試,唯檢討不試。初置檢討官,只作差遣, 未比館職故也。后來檢討給職錢,并同帶職在校勘之上,亦承例不試。

舊制,侍從官學(xué)士以上方腰金。元豐初,授陳子雍以館職,使高麗,還除集賢殿修 撰,賜金帶。館職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今之門獎稱“牒件狀如前,謹(jǐn)牒”,此唐人都堂見宰相之禮。唐人都堂見宰相,或 參辭謝事先具事因,申取處分。有非一事,故稱“件狀如前”。宰相狀后判“引”,方 許見。后人漸施于執(zhí)政私弟。小說記施于私第,自李德裕始。近世謅敬者,無高下一例 用之,謂之大狀。余曾見白樂天詩稿,乃是新除壽州刺史李忘其名。門狀,其前序住京 因宜,及改易差遣數(shù)十言,其末乃言“謹(jǐn)祗候辭,某官”。至如稽首之禮,唯施于人君。 大夫家臣不稽首,避人君也。今則雖交游皆稽首。此皆生于諂事上官者,始為流傳,至 今不可復(fù)革。

辨證

今人多謂廊屋為廡。按《廣雅》:“堂下曰廡。”蓋堂下屋檐所覆處,故曰“立于 廡下”。凡屋基皆謂之堂,廊檐之下亦得謂之廡,但廡非廊耳。至如今人謂兩廊為東西 序,亦非也,序乃堂上東西壁,在室之外者。序之外謂之榮,榮,屋翼也,今之兩徘徊, 又謂之兩廈。四洋屋則謂之東西溜,今謂之“金廂道”者是也。

梓榆,南人謂之“樸”,齊魯間人謂之“駁馬”。駁馬即梓榆也。南人謂之樸,樸 亦言駁也,但聲之訛耳!对姟贰摆粲辛g”是也。陸璣《毛詩疏》:“檀木皮似系迷, 又似駁馬。人云‘斫檀不諦得系迷,系迷尚可得駁馬’!鄙w三木相似也。今梓榆皮甚 似檀,以其班駁似馬之駁者。今解《詩》用《爾雅》之說,以為“獸鋸牙,食虎豹”, 恐非也。獸,動物,豈常止于隰者?又與苞櫟、苞棣、樹檖非類,直是當(dāng)時梓榆耳。

自古言楚襄王楚與神女遇,以《楚辭》考之,似未然!陡咛瀑x序》云:“昔者先 王嘗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朝為行云, 暮為行雨。’故立廟號為朝云!逼湓弧跋韧鯂L游高唐”,則夢神女者懷王也,非襄王 也。又《神女賦序》曰:“楚襄王與宋玉游于云夢之浦,使玉賦高唐之事。其夜,王寢, 夢與神女遇。王異之,明日以白玉。玉曰:‘其夢若何?’對曰:‘晡夕之后,精神恍 惚,若有所熹,見一婦人,狀甚奇異!裨唬骸疇钊绾我?’王曰:‘茂矣,美矣, 諸好備矣;盛矣,麗矣,難測究矣;環(huán)姿瑋態(tài),不可勝贊!踉唬骸舸耸⒁樱嚍 寡人賦之!币晕目贾啤懊印敝痢安豢蓜儋潯痹圃,皆王之言也。宋玉稱嘆 之可也,不當(dāng)卻云:“王曰:‘若此盛矣,試為寡人賦之!庇衷唬骸懊魅找园子瘛! 人君與其臣語,不當(dāng)稱白。又其賦曰:“他人莫睹,玉覽其狀,望余帷而延視兮,若流 波之將瀾!比羲斡翊踬x之若玉之自言者,則不當(dāng)自云“他人莫睹,玉覽其狀!奔 稱“玉覽其狀”,即是宋玉之言也,又不知稱余者誰也。以此考之,則“其夜王寢,夢 與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懊魅找园子瘛闭,以白王也!巴酢迸c“玉” 字誤書之耳。前日夢神女者,懷王也;其夜夢神女者,宋玉也,襄王無預(yù)焉,從來枉受 其名耳。

《唐書》載武宗寵王才人,嘗欲以為皇后。帝寢疾,才人侍左右,熟視曰:“吾氣 奄奄,顧與汝辭,奈何?”對曰:“陛下萬歳后,妾得一殉。”及大漸,審帝已崩,即 自經(jīng)于幄下。宣宗即位,嘉其節(jié),贈賢妃。按李衛(wèi)公《文武兩朝獻(xiàn)替記》云:“自上臨 御,王妃有專房之寵,以嬌妒忤旨,日夕而殞。群情無不驚懼,以謂上成功之后,喜怒 不測。”與《唐書》所載全別!东I(xiàn)替記》乃德裕手自記錄,不當(dāng)差謬。其書王妃之死, 固已不同。據(jù)《獻(xiàn)替記》所言,則王氏為妃久矣,亦非宣宗即位乃始追贈。按《張祐集》 有《孟才人嘆》一篇,其序曰:“武宗皇帝疾篤,遷便殿。孟才人以歌笙獲寵者,密侍 其右。上目之曰:‘吾當(dāng)不諱,爾何為哉?’指笙囊泣曰:‘請以此就縊!蠎懭弧 復(fù)曰:‘妾嘗藝歌,愿對上歌一曲,以泄其憤!弦云鋺,許之。乃歌一聲《何滿 子》,氣亟立殞。上令醫(yī)候之,曰:‘脈尚溫,而腸已絕!痹敶,則《唐書》所載 者,又疑其孟才人也。

建茶之美者號“北苑茶”。今建州鳳凰山,土人相傳,謂之北苑,言江南嘗置官領(lǐng) 之,謂之北苑使。余因讀《李后主人集》有《北苑詩》及《文苑紀(jì)》,知北苑乃江南禁 苑,在金陵,非建安也。江南北苑使,正如今之內(nèi)園使。李氏時有北苑使,善制茶,人 競貴之,謂之“北苑茶”。如今茶器中有“學(xué)士甌”之類,皆因人得名,非地名也。丁 晉公為《北苑茶錄》云:“北苑,地名也,今曰龍焙!庇衷疲骸霸氛,天子園囿之名。 此在列郡之東隅,緣何卻名北苑?”丁亦自疑之。蓋不知北苑茶本非地名,始因誤傳, 自晉公實之于書,至今遂謂之北苑。

唐以來,士人文章好用古人語,而不考其意。凡說武人,多云“衣短后衣”,不知 短后衣作何形制?短后衣出《莊子·說劍篇》,蓋古之士人衣皆曳后,故時有衣短后之 衣者。近世士庶人衣皆短后,豈復(fù)更有短后之衣! 班固論司馬遷為《史記》,“是非頗謬于圣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后六經(jīng),序游俠 則退處士而進(jìn)奸雄,述貸殖則崇勢利而羞貧賦,此其蔽也!庇喟春鬂h王允曰:“武帝 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于后世!卑喙趟,乃所謂謗也,此正是遷之微意。凡《史 記》次序、論論,皆有所指,不徒為之。班固乃譏遷“是非頗謬于圣賢”,論甚不款。

人語言中有“不”字可否世間事,未嘗離口也,而字書中須讀作“否”音也。若謂 古今言音不同,如云“不可”,豈可謂之“否可”;“不然”豈可謂之“否然”;古人 曰“否,不然也”,豈可曰“否,否然也!惫湃搜砸簦瑳Q非如此,止是字書謬誤耳。 若讀《莊子》“不可乎不可”須云“否可”;讀《詩》須云“曷否肅雍”、“胡否佽 焉”,如此全不近人情。

古人謂章句之學(xué),謂分章摘句,則今之疏義是也。昔人有鄙章句之學(xué)者,以其不主 于義理耳。今人或謬以詩賦聲律為章句之學(xué),誤矣。然章句不明,亦所以害義理。如 《易》云:“終日乾乾”,兩乾字當(dāng)為兩句,上乾知至至之,下乾知終終之也!巴醭 蹇蹇”,兩蹇字為王與臣也。九五、六二,王與臣皆處蹇中。王任蹇者也,臣或為冥鴻 可也。六二所以不去者,以應(yīng)乎五故也。則六二之蹇,匪躬之故也。后人又改“蹇蹇” 字為“謇”,以謇謇比諤諤,尤為訛謬。“君子夬夬”,夬夬二義也,以義決其外,勝 已之私于內(nèi)也。凡卦名而重言之,皆兼上下卦,如“來之坎坎”是也。先儒多以為連語, 如虩虩、啞啞之類讀之,此誤分其句也。又“履虎尾咥人兇”當(dāng)為句。君子則夬夬矣, 保咎之有,況于兇乎?“自天祐之吉”當(dāng)為句,非吉而利,則非所當(dāng)?shù)v也!稌吩唬 “成湯既沒,太甲元年!笨装矅^:“湯沒,至太甲方稱元年!卑础睹献印,成湯 之后,尚有外丙、促壬,而《尚書疏》非之。又或謂古書缺落,文有不具,以余考之, 《湯誓》《仲虺之誥》《湯誥》,皆成湯時誥命;湯沒,至太甲元年,始復(fù)有《伊訓(xùn)》 著于書。自是孔安國離其文“太甲元年”下注之,遂若可疑。若通通下文讀之曰:“成 湯既沒,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xùn)》!眲t文自足,亦非缺落。堯之終也,百姓如服考妣 之喪三年。百姓,有命者也。為君斬衰,禮也。邦人無服,三年四海無作樂者,況畿內(nèi) 乎!《論語》曰:“先行!碑(dāng)為句,“其言”自當(dāng)后也。似此之類極多,皆義理所系, 則章句亦不可不謹(jǐn)。

古人引《詩》,多舉《詩》之?dāng)嗾。斷音段,讀如斷截之?dāng),謂如一詩之中,只斷 取一章或一二句取義,不取全篇之義,故謂之?dāng)嗾。今之人多讀為斷章,斷音鍛,謂詩 之?dāng)嗑,殊誤也!对姟分┚,古人只謂之“卒章,”近世方謂“斷句”。

古人謂幣言“玄纁五兩”乾,一玄一纁為一兩。玄,赤黑,象天之色。纁,黃赤, 象地之色。故天子六服,皆玄衣纁裳,以朱漬丹秫染之。《爾雅》曰:“一染謂之縓”, 縓,今之茜也,色小赤。“再染謂之竀”,竀,頳也!叭局^之纁”,蓋黃赤色也。 玄、纁,二物也今之用幣,以皂帛為玄纁,非也。古之言束帛者,以五匹屈而束之;今 用十匹者,非也!兑住吩唬骸笆瘧鈶!睉鈶庹,寡也;謂之盛者非也。

《經(jīng)典釋文》如熊安生輩,本河朔人,反切多用北人音;陸德明,吳人,多從吳音; 鄭康成,齊人,多從東音。如“璧有肉好”,肉音揉者,北人音也!敖鹱髭H刑”,贖 音樹者,亦北人音也。至今河朔人謂肉為揉、謂贖為樹。如打字音丁梗反,罷字音部買 反,皆吳音也。,如瘍醫(yī)“祝藥劀殺之齊”,祝音咒,鄭康成改為注,此齊魯人音也, 至今齊謂注為咒。官名中尚書本秦官,尚音上,謂之尚書者,秦人音也,至今秦人謂尚 為常。

樂律

興國中,琴待詔朱文濟(jì)鼓琴為天下第一。京師僧慧日大師夷中盡得其法,以授越僧 義海,海盡夷中之藝,乃入越州法華山習(xí)之,謝絕過從,積十年不下山,晝夜手不釋弦, 遂窮其妙。天下從海學(xué)琴者輻輳,無有臻其奧。海今老矣,指法于此遂絕。海讀書,能 為文,土大夫多與之游,然獨以能琴知名。海之藝不在于聲,其意韻蕭然,得于聲外, 此眾人所不及也。

十二律,每律名用各別,正宮、大石調(diào)、般涉調(diào);七聲:宮與商、角、徵、羽、變 宮、變徵也。今燕樂二十八調(diào),用聲各別。正宮、大石調(diào)、般涉調(diào)皆用九聲:高五、高 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勾、合;大石角同此,加下五,共十聲。中呂宮、雙 調(diào)、中呂調(diào)皆用九聲;緊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雙角同此,加 高一,共十聲。高宮、高大石調(diào)、高般涉皆用九聲: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 下國、六、合高大石角同下,加高四共十聲。道調(diào)宮小石調(diào)、正平調(diào)皆用九聲:高五、 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加勾字,共十聲。南呂宮歇指調(diào)、 南呂調(diào)皆用七聲: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加下工,共八聲。仙 呂宮林鐘商、仙呂調(diào)皆用九聲:緊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鐘 角加高工,共十聲。黃鐘宮越調(diào)、黃鐘羽皆用九聲: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 高四、六、合;越角加高凡,共十聲。外則為犯。燕樂七宮:正宮、高宮、中呂宮、道 調(diào)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鐘宮。七商:越調(diào)、大石調(diào)、高大石調(diào)、雙調(diào)、小石調(diào)、歇 指調(diào)、林鐘商。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雙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鐘角。七 羽:中呂調(diào)、南呂調(diào)、又名高平調(diào)。仙呂調(diào)、黃鐘羽、又名大石調(diào)。般涉調(diào)、高般涉、 正平調(diào)。

十二律并清宮,當(dāng)有十六聲。今之燕樂止有十五聲,蓋今樂高于古樂二律以下,故 無正黃鐘聲。今燕樂只以合字配黃鐘,下四字配大呂,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夾鐘, 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大呂,色字配蕤賓,尺了配林鐘,下工字配夷則,高工字配南呂, 下凡字配無射,高凡享配應(yīng)鐘,六享配黃鐘清,下五字配大呂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緊 五字配夾鐘清。雖如此,然諸調(diào)殺聲,亦不能盡歸本律。故有祖調(diào)、正犯、偏犯、傍犯, 又有寄殺、側(cè)殺、遞殺、順殺。凡此之類,皆后世聲律瀆亂,各務(wù)新奇,律法流散。然 就其間亦自有倫理,善工皆能言之,此不備紀(jì)。

樂有中聲,有正聲。所謂中聲者,聲之高至于無窮,聲之下亦無窮,而各具十二律。 作樂者必求其高下最中之聲,不如是不中以致大和之音,應(yīng)天地之節(jié)。所謂正聲者,如 弦之有十三泛韻,此十二律自然之節(jié)也。盈丈之弦,其節(jié)亦十三;盈尺之弦,其節(jié)亦十 三。故琴以為十三徽。不獨弦如此,金石亦然!犊脊ぁ窞轫嘀ǎ骸耙焉蟿t磨其耑, 已下則磨其旁,磨之至于擊而有韻處,即與徽應(yīng),過之則復(fù)無韻;又磨之至于有韻處, 復(fù)應(yīng)以一徽。石無大小,有韻處亦不過十三,猶弦之有十三泛聲也!贝颂斓刂晾,人 不能以毫厘損益其間。近世金石之工,蓋未嘗及此。不得正聲,不足為器;不得中聲, 不得為樂。

律有四清宮,合十二律為十六,故鐘磬以十六為一堵。清宮所以為止于四者,自黃 鐘而降,至林鐘宮、商、角三律,皆用正律,不失尊卑之序。至夷則即以黃鐘為角,南 品以大呂為角,則民聲皆過于君聲,須當(dāng)折而用黃鐘、大呂之清宮。無射以黃鐘為商, 太蔟為角。應(yīng)鐘以大呂為商,夾鐘為角,不可不用清宮,此清宮所以有四也。其余徵、 羽、自是事、物用變聲,過于君聲無嫌,自當(dāng)用正律,此清宮所以止于四而不止于五也。 君、臣、民用從聲,事物用變聲,非但義理次序如此,聲必如此然后和,亦非人力所能 強(qiáng)也。

本朝燕部樂,經(jīng)五代離亂,聲律差舛。傳聞國初比唐樂高五律;近世樂聲漸下,尚 高兩律。余嘗以問教坊老樂工,云:“樂聲歳久,勢當(dāng)漸下!币皇买炛梢姡航谭还 色,歳月浸深,則聲漸差,輒復(fù)一易。祖父所用管色,今多不可用。唯方響皆是古器。 鐵性易縮,時加磨瑩,鐵愈薄而聲愈下。樂器須以金石為準(zhǔn);若準(zhǔn)方響,則聲自當(dāng)漸變。 古人制器,用石與銅,取其不為風(fēng)雨燥濕所移,未嘗用鐵者,蓋有深意焉。律法既亡, 金石又不足恃,則聲不得不流,亦自然之理也。

古樂鐘皆扁,如盒瓦。蓋鐘圓則聲長,扁則聲短。聲短則節(jié),聲長則曲。節(jié)短處聲 皆相亂,不成音律。后人不知此意。悉為扁鐘,急叩之多晃晃爾,清濁不復(fù)可辨。

琴琴弦皆有應(yīng)聲:宮弦則應(yīng)少宮,商弦即應(yīng)少商,其余皆隔四相應(yīng)。今曲中有聲者, 須依此用之。欲知其應(yīng)者,先調(diào)諸弦令聲和,乃剪紙人加弦上,鼓其應(yīng)弦,則紙人躍, 他弦即不動,聲律高下茍同,雖在他琴鼓之,應(yīng)弦亦震,此之謂正聲。

樂中有敦、掣、住三聲。一敦一住,各當(dāng)一字。一大字住當(dāng)二字。一掣減一字。如 此遲速方應(yīng)節(jié),琴瑟亦然。更有折聲,唯合字無。折一分、折二分、至于折七八分者皆 是。舉指有淺深,用氣有輕重。如笙簫則全在用氣,弦聲只在抑按。如中呂宮一字、仙 呂宮五字,皆比他調(diào)高半格,方應(yīng)本調(diào)。唯禁伶能知,外方常工多不喻也。

熙寧中,宮宴。教坊伶人徐衍奏稽琴,方進(jìn)酒而一弦絕,衍更不易琴,只用一弦終 其曲。自此始為“一弦稽琴格”。

律呂宮、商、角聲各相間一律,至徵聲頓間二律,所謂變聲也。琴中宮、商、角皆 用纏弦,至徵則改用平弦,隔一弦鼓之,皆與九徽應(yīng),獨徵聲與十徽應(yīng),此皆隔兩律法 也。古法唯有五音,琴雖增少宮、少商,然其用絲各半本律,乃律呂清倍法也。故鼓之 六與一應(yīng),七與二慶,皆不失本律之聲。后世有變宮、變徵者,蓋自羽聲隔八相生再起 宮,而宮生徵雖謂之宮、徵、而實非宮、徵聲也。變宮在宮、羽之間,變徵在角、徵之 間,皆非正聲,故其聲龐雜破碎,不入本均,流以為鄭、衛(wèi),但愛其清焦,而不復(fù)古人 純正之音。惟琴獨為正聲者,以其無間聲以雜之也。世俗之樂,惟務(wù)清新,豈復(fù)有法度? 烏足道哉! 十二律配燕樂二十八調(diào),除無徵音外,凡殺聲黃鐘宮,今為正宮,用六字;黃鐘商, 今為越調(diào),用六字;黃鐘角,今為林鐘角,用尺字;黃鐘羽,今為中呂調(diào),用六字;大 呂宮,今為高宮,用四字;大呂商、大呂角、大呂羽、太蔟宮,今燕樂皆無:太蔟商, 今為大石調(diào),用四字;太蔟角,今為越角,用工字;太蔟羽,今為正平調(diào),用四字;夾 鐘宮,今為中呂宮,用一字;夾鐘商,今為高大石調(diào),用一字;夾鐘角、夾鐘羽、姑洗 宮商,今燕樂皆無;姑洗角,今為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今為高平調(diào),用一字;中 呂宮,今為道調(diào)宮,用上字;中呂商,今為雙調(diào),用上字;中呂角,今為高大石角,用 六字;中呂羽,今為仙呂調(diào),用上字;蕤賓宮、商、羽、角,今燕樂皆無;林鐘宮,今 為南呂宮,用尺字;林鐘商,今為小石調(diào),用尺字;林鐘角,今為雙角,用四字;林鐘 羽,今為大呂調(diào),用尺字;夷則宮,今為仙呂宮,用工字;夷則商、角、羽、南呂宮, 今燕樂皆無;南呂商,今為歇指調(diào),用工字;南呂角,今為小石角,用一字;南呂羽, 今為般涉調(diào),用四字;無射宮,今為黃鐘宮,用凡字;無射商,今為林鐘商,用凡字; 無射角,今燕樂無;無射羽,今為高般涉調(diào),用凡字;應(yīng)鐘宮、應(yīng)鐘商,今燕樂皆無; 應(yīng)鐘角,今為歇指角,用尺字;應(yīng)鐘羽,今燕樂無。 更多夢溪筆談的文章 返回目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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