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象數(shù)一
開元《大衍歷法》最為精密,歷代用其朔法。至熙寧中考之,歷已后天五十余刻, 而前世歷官皆不能知!斗钤獨v》乃移其閏朔。熙寧十年,天正元用午時。新歷改用子 時;閏十二月改為閏正月。四夷朝貢者用舊歷,比來款塞,眾論謂氣至無顯驗可據。因 此以搖新歷。事下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與立春之景相若者也。今二景短長不同,則 知天正之氣偏也。移五十余刻,立冬、立春之景方停。以此為驗,論者乃屈。元會使人 亦至,歷法遂定。
六壬天十二辰:亥日徵明。為正月將;戌日天魁,為二月將。古人謂之合神,又謂 之太陽過宮。合神者,正月建寅合在亥,二月建卯合在戌之類。太陽過宮者,正月日躔 諏訾,二月日躔降婁之類。二說一也,此以《顓帝歷》言之也。今則分為二說者,蓋日 度隨黃道歳差。今太陽至雨水后方躔諏訾,春分后方躔降婁。若用合神,則須自立春日 便用亥將,驚蟄便用戌將。今若用太陽,則不應合神;用合神,則不應太陽,以理推之, 發(fā)課皆用月將加正時如此則須當從太陽過宮。若不有太陽躔次,則當日當時日月、五星、 支、二十八宿,皆不應天行。以此決知須用太陽也。然尚未是盡理,若盡理言之,并月 建亦須移易。緣目今斗杓昏刻已不當月建,須當隨黃道歳差。今則雨水后一日方合建寅。 春分后四日方合建卯,谷雨后五日合建辰,如此始與太陽相符,復會為一說,然須大改 歷法,事事釐正。如東方蒼龍七宿,當起于亢,終于斗;南方朱鳥七宿,起于牛,終于 奎;西方白虎七宿,起于婁,終于輿鬼;北方玄武七宿,起于東井,終于角。如此歷法 始正,不止六壬而已。
六壬天十二辰之名,古人釋其義曰:“正月陽氣始建,呼召萬物,故曰徵明。二月 物生根魁,故曰天魁。三月公葉從根而生。故曰從魁。四月陽極無所傳,故曰傳送。五 月草木茂盛,逾于初生,故曰勝先。六月萬物小盛,故曰小吉。七月百谷成實,自能任 持,故曰太一。八月枝條堅剛,故曰天罡。九月木可為枝榦,故曰太沖。十月萬物登成, 可以會計,故曰功曹。十一月月建在子,君復其位,故曰大吉。十二月為酒醴,以報百 神,故曰神后!贝苏f極無稽。據義理,余按:徵明者,正月三陽始兆于地上,見龍在 田,天下文明,故日徵明。天魁者,斗魁第一星也,斗魁第一星抵于戌,故曰天魁。從 魁者,斗魁第二星也,斗魁第二星抵于酉,故曰從魁。斗杓一星建方,斗魁二星建方, 一星抵戌,一星抵酉。傳送者,四月陽極將退,一陰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小吉,夏 至之氣,大往小來,小人道長,小人之吉也,故為婚姻酒食之事。勝先者,王者向明而 治,萬物相見乎此,莫勝莫先焉。太一者,太微垣所在,太一所居也。天罡者,斗剛之 所建也。斗杓謂之剛,蒼龍第一星亦謂之剛,與斗剛相直。太沖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 戶,天之沖也。功曹者,十月歳功成而會計也。大吉者,冬至之氣,小往大來,君子道 長,大人之吉也,故主文武大臣之事。十二月子位,并方之中,上帝所居也。神后,帝 君之稱也。天十二辰也,故皆以天事名之。
六壬有十二神將,以義求之,止合有十一神將。貴人為之主;其前有五將,謂螣蛇、 朱雀、六合、勾陳、青龍也,此木火之神在方左者;方左謂寅、卯、辰、巳、午。其后 有五將,謂天后、太陰、玄武、太常、白虎也,此金水之神在方右者,方右謂未、申酉 亥、子。唯貴人對相無物,如日之在天,月對則虧,五星對則逆行避之,莫敢當其對。 貴人亦然,莫有對者,故謂之天空。空者,無所有也,非神將也,猶月殺之有月空也。 以之占事,吉兇皆空。唯求對見及有所伸理于君者,遇之乃吉。十一將,前二火、二木、 一土間之,后當二金、二水、一土間之,玄武合在后二,太陰合在后三,神二合差互, 理似可疑也。
天事以辰名者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舉數(shù)事:十二支謂之十二辰,一時謂之 一辰,一日謂之一辰,日、月、星謂之三辰,北極謂之北辰,大火謂之大辰,五星中有 辰星,五行之時,謂之五辰,《書》曰“撫于五辰”是也,已上皆謂之辰。今考子丑至 于戌亥謂之十二辰者,《左傳》云:“日月之會是謂辰。”一歳日月十二會,則十二辰 也。日月之所舍,始于東方,蒼龍角亢之星起于辰,故以所首者名之。子丑戌亥之月既 謂之辰,則十二支、十二時皆子丑戌亥,則謂之辰無疑也。一日謂之一辰者,以十二支 言也。以十干言之,謂之今日;以十二支言之。謂之今辰。故支干謂之日辰,日、月、 星謂之三辰者,日、月星至于辰而畢見,以其所首者名之,故皆謂之辰。四時所見有早 晚,至辰則四時畢見,故日加辰為“晨”,謂日始出之時也。星有三類:一經星,北極 為之長;二舍量,大火為之長;三行星,辰星為之長。故皆謂之辰。北辰居其所而眾星 拱之,故為經星之長。大火,天王之座,故為舍星之長。辰星,日之近輔,遠乎日不過 一辰,故不行星之長。
《洪范》“五行”數(shù),自一至五。先儒謂之此“五行生數(shù)”,各益以土數(shù),以為 “成數(shù)”。以謂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 四而成九,土生五而成十,合之為五十有五,唯《黃帝素問》:“土生數(shù)五,成數(shù)亦 五。”蓋水、火、木、金皆待土而成,土更無所待,故止一五而已。畫而為圖,其理可 見。為之圖者,設木于東,設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為生數(shù),各 并中央之土,以為成數(shù)。土自居其位,更無所并,自然止有五數(shù),蓋土不須更待土而成 也。合五行之數(shù)為五十,則大衍之數(shù)也。此亦有理。
揲蓍之法:四十九蓍,聚之則一。而四十九隱于一中;散之則四十九,而一隱于四 十九中。一者,道也。謂之無,則一在;謂之有,則不可取。四十九者,用也。靜則歸 于一,動則惟睹其用,一在其間而不可取。此所謂“大衍之數(shù)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世之談數(shù)者,蓋得其粗跡。然數(shù)有甚微者,非恃歷所能知,況此但跡而已。至于感 而遂通天下之故者,跡不預焉。此所以前知之神,未易可以跡求,況得其粗也。余之所 謂甚微之跡者,世之言星者,恃歷以知之,歷亦出乎億而已。余于《奉元歷序》論之甚 詳。治平中,金、火合于軫,以《景福崇玄》、《宣明》、《明》、《崇》、《欽天》 凡十一家大歷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日以上者,歷豈足恃哉?v使在其度,然又有行 黃道之里者,行黃道之外者,行黃道之上者,行黃道之下者,有循度者,有失度者,有 失度者,有犯經星者,有犯客星者,所占各不同,此又非歷之能知也。又一時之間,天 行三十余度,總謂之一宮。然時有始末,豈可三十度間陽陽皆同,至交他宮則頓然差別? 世言星歷難知,唯五行時日為可據,是亦不然。世之言五行消長者,止是知一歳之間, 如冬至后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后日行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 長,望前月行盈度為陽,望后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平度。至如春木、夏火、秋金、冬 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端貑枴吩疲骸凹苍诟危,申酉 劇。病在心,已午患,子亥劇!贝艘蝗罩,自有四時也。安知一時之間無四時?安 知一刻、一分、一剎那之中無四時邪?又安知十年、百年、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 豈無大四時邪?又如春為木,九十日間,當亹亹消長,不可三月三十日亥時屬木。明日 子時頓屬火也。似此之類,亦非世法可盡者。
歷法步歳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衰、秒,謂之斗分。故 “歳”文從“步”、從戌。戌者,斗魁所抵也。
正月寅,二月卯,謂之建,其說謂斗杓所建,不必用此說。但春為寅、卯、辰,夏 為巳、午、未,理自當然,不須因斗建也。緣斗建有歳差,蓋古人未有歳差之法!额 帝歷》:“冬至日宿斗初”今宿斗六度。古者正月斗杓建寅,今則正月建丑矣。又歳與 歳合,今亦差一辰!秷蚯吩唬弧叭斩绦顷。”今乃日短星東壁。此皆隨歳差移也。
《唐書》云:“落下閎造歷,自言后八百年當差一算。至唐,一行僧出而正之! 此妄說也。落下閎歷法極疏,蓋當時以為密耳。其間闕略甚多,且舉二事言之:漢世尚 未知黃道歳差,至北齊張子信方侯知歳差。今以今古歷校之,凡八十余年差一度。則閎 之歷八十年自己差一度,兼余分疏闊,據其法推氣朔五星,當時便不可用,不待八十年, 乃曰“八百年差一算,”太欺誕也。天文家有渾儀,測天之器,設于崇臺,以候垂象者, 則古機衡是也。渾象,象天之器,以水激之,或以水銀轉之,置于密室,與天行相符, 張衡、陸績所為,及開元中置于武成殿者,皆此器也。皇祐中,禮部試《機衡正天文之 器賦》,舉人皆雜用渾象事,試官亦自不曉,第為高等。漢以前皆以北辰居天中,故謂 之極星,自祖亙以機衡考驗天極不動外,乃在極星之末猶一度有余。熙寧中,余受詔典 領歷官,雜考星歷,以機衡求極星。初夜在窺管中,少時復出,以此知窺管小,不能容 極星游轉,乃稍稍展窺管候之。凡歷三月,極星方游于窺管之內,常見不隱,然后知天 極不動處,遠極星猶三度有余。每極星入窺管,別畫為一圖。圖為一圓規(guī),乃畫極星于 規(guī)中。具初夜、中夜、后夜所見各圖之,凡為二百余圖,極星方常循圓規(guī)之內,夜夜不 差。余于《熙寧歷奏議》中敘之甚詳。
古今言刻漏者數(shù)十家,悉皆疏謬。歷家言晷漏者,自《顓帝歷》至今,見于世謂之 大歷者,凡二十五家。其步漏之術,皆未合天度。余占天侯景,以至驗于儀象,考數(shù)下 漏,凡十余年,方粗見真數(shù),成書四卷,謂之《熙寧晷漏》,皆非襲蹈前人之跡。其間 二事尤微:一者,下漏家;级滤疂,夏月水利,以為水性如此;又疑冰澌所壅,萬 方理之。終不應法。余以理求之,冬至日行速,天運已期,而日已過表,故百刻而有余; 夏至日行遲,天運未期,而日已至表,故不及百刻。既得此數(shù),然后覆求晷景漏刻,莫 不脗合。此古人之所未知也。二者,日之盈縮,其消長以漸,無一日頓殊之理。歷法皆 以一日氣短長之中者,播為刻分,累損益,氣初日衰,每日消長常同;至交一氣,則頓 易刻衰。故黃道有觚而不圓,縱有強為數(shù)以步之者,亦非乘理用算,而多形數(shù)相詭。大 凡物有定形,形有真數(shù)。方圓端斜,定形也;乘除相蕩,無所附益,泯然冥會者,真數(shù) 也。其術可以心得,不可以言喻。黃道環(huán)天正圓,圓之為體,循之則其妥至均,不均不 能中規(guī)衡;絕之則有舒有數(shù),無舒數(shù)則不能成妥。以圓法相蕩而得衰,則衰無不均;以 妥法相蕩而得差,則差有疏數(shù)。相因以求從,相消以求負;從、負相入,會一術以御日 行。以言其變,則秒刻之間,消長未嘗同;以言其齊,則止用一衰,循環(huán)無端,終始如 貫,不能議其隙。此圓法之微,古之言算者,有所未知也。以日衰生日積,及生日衰, 終始相求,迭為賓主。順循之以索日變,衡別之求去極之度,合散無跡,泯如運規(guī)。非 深知造算之理者,不能與其微也。其詳具余《奏議》,藏在史官,及余所著《熙寧晷漏》 四卷之中。
予編校昭文書時,預詳定渾天儀。官長問余:“二十八宿,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 一度,如此不均,何也?”予對曰:“天事本無度,推歷者無以寓其數(shù),乃以日所分天 為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日平行三百六十五日有馀而一期天,故以一日為一度。既分之, 必有物記之,然后可窺而數(shù),于是以當度之星記之。循黃道,日之所行一期,當者止二 十八宿星而已。度如傘虡,當度謂正當傘虡上者。故車蓋二十八弓,以象二十八宿。則 余《渾儀奏議》所謂‘度不可見,可見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當度之畫者 凡二十有八,謂之舍。舍所以挈度,度所以生數(shù)也!袼^‘距度星’者是也。非不 欲均也。黃道所由當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又問予以“日月之形,如丸邪?如扇也?若如丸,則其相遇豈不相礙?”余對曰: “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虧可驗也。月本無光,猶銀丸,日耀之乃光耳。光 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如一彈丸,以 粉涂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圓,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氣也, 有形而無質,故相直而無礙!
又問:“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對,而有蝕不蝕,何也?”余對曰:“黃道與月道, 如二環(huán)相疊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則日為之蝕;正一度相對,則月為小虧。雖 同一度,而月道與黃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黃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 相凌掩。正當其交處則蝕而既;不全當交道,則隨其相犯淺深而蝕,凡日蝕,當月道自 外而交入于內,則蝕起于西南,復于東北;自內而交出于外,則蝕起于西北,而復于東 南。日在交東,則蝕其內;日在交西,則蝕其外。蝕既,則起于正西,復于正東。凡月 蝕,月道自外入內,則蝕起于東南,復于西北;自內出外,則蝕起于東北,而復于西南。 月在交東,則蝕其外;月在交西,則蝕其內,蝕既,則起于正東,復于西。交道每月退 一度余,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羅睺、計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 初謂之‘羅睺’,交中謂之‘計都’!
古之卜者,皆有繇辭。《周禮》:“三兆,其頌皆千有二百!比纭傍P凰于飛,和 鳴鏘鏘”;“間于兩社,為公室輔”;“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 臭”;“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后逾”: “大橫庚庚,予為天王,夏啟以光”之類是也。今此書亡矣。漢人尚視其體,今人雖視 其體,而專以五行為主,三代舊術,莫有傳者。
北齊張子信候天文,凡月前有星,則行速;星多則尤速。月行自有遲速定數(shù),然遇 行疾。歷其前必有星,如子信說。亦陰陽相感自相契耳。
醫(yī)家有五運六氣之術,大則候天地之變,寒暑風雨,水旱暝蝗,率皆有法;小則人 之眾疾,亦隨氣運盛衰。今人不知所用,而膠于定法,故其術皆不驗。假令厥陰用事, 其氣多風,民病濕泄。豈溥天之下皆多風,溥天之民皆病濕泄邪?至于一邑之間,而旸 雨有不同者,此氣運安在?欲無不謬,不可得也。大凡物理有常、有變:運氣所主者, 常也;異夫所主者,皆變也。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 逆、淫、郁、勝、復、太過、不足之變,其法皆不同。若厥陰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 是之謂從;天氣明絜,燥而無風,此之謂逆;太虛埃昏,流水不冰,此謂之淫;大風折 木,云物濁擾,此之謂郁;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大暑燔燎,螟蝗為災,此 之謂復;山崩地震,;钑r作,此謂之太過;陰森無時,重云晝昏,此之謂不足。隨其 所變,疾癘應之。皆視當時當處之候。雖數(shù)里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膠 于一證。熙寧中,京師久旱,祈禱備至,連日重陰,人謂必雨。一日驟晴。炎日赫然。 余時因事入對,上問雨期,余對曰:“雨候已見,期在明日!北娨灾^頻日晦溽,尚且 不雨,如此旸燥,豈復有望?次日,果大雨。是時濕土用事,連日陰者,從氣已效,但 為厥陰所勝,未能成雨。后日驟晴者,燥金入候,厥有當折,則太陰得伸,明日運氣皆 順,以是知其必雨。此亦當處所占也。若他處候別,所占跡異。其造微之妙,間不容發(fā)。 推此而求,自臻至理。
歳運有主氣,有客氣。常者為主,外至者為客。初之氣厥陰,以至終之氣太陽者。 四時之常敘也,故謂之主氣。唯客氣本書不載其目,故說者多端,或以甲子之歳天數(shù)始 于水十一刻,乙丑之歳始于二十六刻,丙寅歳始于五十一刻,丁卯歳始于七十六刻者, 謂之客氣。此乃四分歷法求大寒之氣,何預歳運!又有相火之下,水氣承之,土位之下, 風氣承之,謂之客氣。此亦主氣也,與六節(jié)相須,不得為客。大率臆計,率皆此類。凡 所謂客者,歳半以前,天政主之;歳半以后,地政主之。四時常氣為之主,天地之政為 之客。逆主之氣為害暴,逆客之乞為害徐。調其主客,無使傷沴,此治氣之法也。
六氣,方家以配六神。所謂青龍者,東方厥陰之氣。其性仁,其神化,其色青,其 形長,其蟲鱗。兼是數(shù)者。唯龍而青者,可以體之,然未必有是物也。其他取象皆如是。 唯北方有二,曰玄武,太陽水之氣也;曰螣蛇,少陽相火之氣也。其在于人為腎,腎亦 二,左為太陽水,右為少陽相火;鸾刀⑺,火騰而為雨露,以滋五臟,上下相交, 此坎離之交,以為否泰者也,故腎為壽命之藏。左陽、右陰、左右相交,此乾坤之交, 以生六子者也,故腎為胎育之臟。中央太陰土曰勾陳,中央之取象,唯人為宜。勾陳者, 天子之環(huán)衛(wèi)也。居人之中,莫如君。何以不取象于君?君之道無所不在,不可以方言也。 環(huán)衛(wèi)居人之中央,而中虛者也。虛者,妙萬物之地也。在天文,星辰皆居四傍而中虛, 八卦分布八方而中虛,不虛不足以妙萬物。其在于人,勾陳之配,則脾也。勾陳如環(huán)。 環(huán)之中則所謂黃庭也。黃者,中之色;庭者,宮之虛地也。古人以黃庭為脾,不然也。 黃庭有名而無所,沖氣之所在也。脾不能與也,脾主思慮,非思之所能到也。故養(yǎng)生家 曰:“能守黃庭,則能長生!秉S庭者,以無所守為守。唯無所守,乃可以長生;蛘 又謂:“黃庭在二腎之間。”又曰:“在心之下。”又曰:“黃庭有神人守之!苯圆 然。黃庭者,虛而妙者也。強為之名。意可到則不得謂之虛,豈可求而得之也哉。
《易》象九為老陽,七為少;八為少陰,六為老,舊說陽以進為老,陰以退為老。 九六者,乾坤之畫,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此皆以意配之,不然也。九七、八六之數(shù), 陽順、陰逆之理,皆有所從來,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歸余之數(shù),有多有少。多 為陰,如爻之偶;少為陽,如爻之奇。三少,乾也,故曰老陽九揲而得之,故其數(shù)九, 其策三十有六。兩多一少,則一少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謂之少陽。少在初為震, 中為坎,末為艮。皆七揲而得之,故其數(shù)六,其策二十有八。三多,坤也,故曰老陽六 揲而得之,故其數(shù)六,其策二十有四。兩少一多,則多為之主,巽、離、競也,故皆謂 之少陰。多在初為巽,中為離,末為競。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數(shù)八其策二十有二。物盈 則變,純少陽盈,純多陰盈。盈為老,故老動而少靜。吉兇悔吝,生乎動者也。卦爻之 辭,皆九六者,惟動則有占,不動則無朕,雖《易》亦不能言之!秶Z》謂“貞屯悔 豫皆八”;“遇泰之八”是也。今人以《易》筮者,雖不動,亦引爻辭斷之。《易》中 但有九六,既不動,則是七八安得用九六爻辭?此流俗之過也。
江南人鄭夬曾為一書談《易》,其間一說曰:“乾坤,大父母也;復姤,小父母也。 乾一變生復,得一陽;坤一變生姤,得一陰。乾再變生臨,得二陽;坤再變生遁,得二 陰。乾三變生泰,得四陽;坤三變生否,是四陰。乾四變生大壯,得八陽;坤四變生觀, 得八陰。乾五變生夬,得十六陽;坤五變生剝,得十六陰。乾六變生歸妹,本得三十二 陽;坤六變生漸,本得三十二陰。乾坤錯綜,陰陽各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夬之為書, 皆荒唐之論,獨有此變卦之說,未知其是非。余后因見兵部侍郎幫秦君玠,論夬所談, 駭然嘆曰:“夬何處得此法?玠曾遇一異人,授此數(shù)歷,推往古興衰運歷,無不皆驗, 常恨不能盡得其術。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吉兇之變。此人乃形之于書,必有天譴, 此非世人得聞也!庇嗦勂溲怨郑鎻蜕趺,不欲深詰之。今夬與雍、玠皆已死,終不 知其何術也。
慶歷中,有一術士姓李,多巧思。嘗木刻一“舞鐘馗”,高二三尺,右手持鐵簡, 以香餌置鐘馗左手中。鼠緣手取食,則左手扼鼠,右手運簡斃之。以獻荊王,王館于門 下。會太史言月當蝕于昏時,李自云:“有術可禳。”荊王試使為之,是夜月果不蝕。 王大神之,即日表聞,詔付內侍省問狀。李云:“本善歷術,知《崇天歷》蝕限太弱, 此月所蝕,當有濁中。以微賤不能自通,始以機巧干荊邸,今又假禳以動朝廷耳。”詔 送司天監(jiān)考驗。李與判監(jiān)楚衍推步日月蝕,遂加蝕限二刻;李補司天學生。至熙寧元年 七月,日辰蝕東方,不效。卻是蝕限太強,歷官皆坐謫。令監(jiān)官周琮重修,復減去慶歷 所加二刻。茍欲求熙寧日蝕,而慶歷之蝕復失之,議久紛紛,卒無巧算,遂廢《明天》, 復行《崇天》。至熙寧五年,衛(wèi)樸造《奉元歷》,始知舊蝕法止用日平度,故在疾者過 之,在遲者不及!冻纭贰ⅰ睹鳌范䴕v加減,皆不曾求其所因,至是方究其失。
四方取象:蒼龍、白虎、朱雀、龜蛇。唯朱雀莫知何物,但謂鳥而朱者,羽族赤而 翔上,集必附木,此火之象也;蛑^之“長離”,蓋云離方之長耳;蛟疲B即鳳也, 故謂之鳳鳥。少昊以鳳鳥至,乃以鳥紀官。則所謂丹鳥氏。即鳳也。雙旗旐之飾皆二物, 南鶉火、方曰“鳥隼”,則鳥、隼蓋兩物也。然古人取象,不必大物也。天文家朱鳥, 乃取象于鶉,故南方朱鳥七宿,日鶉首、鶉尾是也。鶉有兩各,有丹鶉,有白鶉。此丹 鶉也。色赤黃而文,銳上禿下,夏元秋藏,飛必附草,皆火類也;蛴恤~所化者。魚, 鱗蟲龍類,火之所自生也。天文東方蒼龍七宿,有角、亢、有尾。南方朱鳥七宿,有喙、 有嗉、有翼而無尾,此其取于鶉歟。
司馬彪《續(xù)漢書》候氣之法:“于密室中以木為案,置十二律琯,各如其方。實以 葭灰,覆以緹縠,氣至則一律飛灰!笔澜砸善渌弥T律,方不逾數(shù)尺,氣至獨本律應, 何也?或謂:“古人自有術!被蛑^:“短長至數(shù),冥符造化!被蛑^:“支干方位, 自相感召!苯苑且病Iw彪說得其略耳,唯《隋書志》論之甚詳。其法:先治一室,令 地極平,乃埋律琯,皆使上齊,入地則有淺深。冬至陽氣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黃鐘一琯 達之,故黃鐘為之應。正月陽氣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上皆達,黃鐘大呂先已虛, 故唯太蔟一律飛灰。如人用針徹其經渠,則氣隨針而出矣。地有疏密,則不能無差忒, 故先以木案隔之,然后實土案上,令堅密均一。其上以水平其槩,然后埋律。其下雖有 疏密,為木案所節(jié),其氣自平,但在調其案上之土耳。
《易》有納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時。予嘗考之,可以推見天地胎育之理。乾納甲壬, 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坎、離、艮、兌納庚、辛、戊已、丙、丁者,六子 生于乾坤之包中,如物之處胎甲者。左三剛爻,乾之氣也;右三柔爻,坤之氣也。乾之 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納子午;乾之初爻子午故也。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 納寅申,震納子午,順傳寅申,陽道順。上爻交于坤,生艮,初爻納辰戌。亦順傳也。 坤之初爻交于乾。生巽,故巽之初爻納丑未;坤之初爻丑未故也。中爻交于乾,生離, 初爻納卯酉;巽納丑未,逆?zhèn)髅,陰道逆。上爻交于乾,生兌,初爻納巳亥。亦逆?zhèn)? 也。乾坤始于甲乙,則長男、長女乃其次,宜納丙;少男少女居其末,宜納庚辛,今 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及,末乃至上爻,此《易》之敘,然亦胎育之理 也。物之處胎甲,莫不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敘,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此至理合自 然者也。凡草木百谷之實,皆倒生,首系于干,其上抵于隸處,反是根。人與鳥獸生胎, 亦首皆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