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呢?
探究這個問題,要學會一種思想方法,就是從個別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從行為到原則。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顧兩頭。兩頭都顧到,當然沒有矛盾。有時,無法兼顧兩頭,就像走大路還是走小路,無法“兩全”,只能顧一頭,那么顧哪一頭呢?“決定委屈兒子”,就是顧老的一頭。因為伴同兒子的時間還長,言下之意,父母風燭殘年,想孝敬,時間也不可多得。這里有一個家庭倫理道德的準則:上有老,下有小,兩頭無法兼顧時,應該顧老的一頭。
實行這個原則,家庭就和美了。奶奶疼孫孫,總是謙讓的,即使自己行走不便,也寵著孫兒的。孫兒呢,見爸爸為人孝敬,自己也聽話,你瞧他,不哭也不鬧。這一家多么和睦。孩子長大了,爸爸年老了,就會像當年爸爸孝敬奶奶一樣孝敬父母。好的家風就會代代相傳。
再往深一層想,試看人性,疼愛老婆孩子是自然而然的,容易做到的,孝敬老人,就不容易做到。天下不乏不孝之子,造成諸多家庭矛盾。作者有感于此,借散步這個題材,宣揚一個倫理原則。照這個原則辦事,一個家庭總是比較和美的。
再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妻子的賢良,也是重要因素,“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她對婆婆沒有不孝順的表現,當“我決定委屈兒子”,妻子絲毫沒有爭執(zhí)。一般說,婆媳關系更為要緊。這篇短文在妻子身上著墨不多,但是隱隱地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意思,為人妻,為人兒媳,理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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