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兄足下:
十二日在湘潭發(fā)一函①,不知到否?茲又七日矣,心有所觸,敬為吾兄述之,亦前約也。湖南問題,弟向持湯督②不可去,其被逐也,頗為冤之,今現(xiàn)象益紊矣。何以云其冤也?湯在此三年,以嚴刑峻法為治,一洗從前鴟張暴戾之氣,而鎮(zhèn)靜輯睦之,秩序整肅,幾復承平之舊。其治軍也,嚴而有紀,雖袁氏③厄之,而能暗計擴張,及于獨立,數(shù)在萬五千以外,用能內(nèi)固省城,外御岳鄂,旁顧各縣,而屬之鎮(zhèn)守使者不與焉,非甚明干,能至是乎?任張樹勛〔4〕警察長,長沙一埠,道不拾遺,雞犬無驚,市政之飭,冠于各省,詢之武漢來者,皆言不及湖南百一也。南北軍興〔5〕,湘為斗場,省城波浪迭興,當春夏之交,危險萬狀,而能鎮(zhèn)定不撓。礦警一役〔6〕之后,學生多逃,下諭不可輟課,請款即發(fā),此豈巽懦蹙蹜者所克辦哉!籌畫獨立,尤具苦心,先授意望云亭〔7〕,使之獨立,然后計退北軍,調(diào)歸所部,聯(lián)絡黔桂,一旦響應。袁氏不幸早死矣,使戰(zhàn)事延長,則四川與湘省獨立之功,不在云貴首義之下,豈特地有所必取,城有所必攻,南北成敗之樞紐在是焉耳。黨人憎之,憎其媚袁也,然湯曷嘗媚袁哉?湯之見猜于袁,非一日矣。初不準其擴兵,繼派曹錕〔8〕以監(jiān)之,繼又派沈金鑒〔9〕以掣其權。其殺人萬數(shù)千也,亦政策之不得已耳。彼江寧馮氏〔10〕之殺人,比此誰多少?其擊吳江,蕩江陰,如刈草芥耳。謂其制造民意,逢迎袁惡,污浼善類似矣。然云、貴、廣西諸省,曷嘗無此等事哉!圖遠者必有所待,成大者必有所忍,護國之目的,不如此不足以達之,以此為罪,非知大計者也(殺人、污善二事,在嚴格的倫理學則當別論)。此次出逃,前書論其愚,正唯其愚,故不得謂之詐。其漢口通電〔11〕,多系實事,有兵萬余而不戰(zhàn),懼糜爛也;有財而不取,懼遺患也(湘人宣布罪狀〔12〕,謂其卷款數(shù)百萬,恐未必然)。要之,湯可告無罪于天下,可告無罪于湘人,其去湘也,湘之大不幸也。何以云現(xiàn)象益紊也?湯之招致桂軍,好意也,而桂軍叛之,此非必陸榮廷〔13〕之意,追湯至于湘陰,劫其餉械,連同省中所掠,捆載而歸,報紙所稱“文明軍隊,班師凱旋”者也。即如弟校,寸草皆為拾去,小學有湘軍殘械,以八人守之,彼乃盡取去,又縛八人者而欲殺之。故去桂軍,人人以為如去虎也。程潛〔14〕醉心權利,統(tǒng)兵來省,聲勢赫然,既與曾繼梧〔15〕為仇,又與陶忠恂〔16〕作敵。唐蟒、龍璋〔17〕之徒,乘之以興,咸欲嚌都督一臠以為快,各自招兵以張其勢力。程、陶縱其部下,在距城某地大戰(zhàn)兩晝夜之久,設無劉公〔18〕出而維持,早已焦爛不可收拾矣。民政府、民政廳同時并立,各自發(fā)號,各自施令,怪不可聞。七月初七,亂徒搗巡警署,警卒逃散,槍械劫去。十余年慘淡經(jīng)營之成績,一旦蕩然無存。籌備十余日矣,尚復不能站崗。賭徒猬起,淫風火熾,商埠警權,幾為外人所得,秩序之壞極矣!湯既去,暴徒彈冠相慶,憾前之被壓也,四捕調(diào)查,捕則殺之。十七日追悼楊德鄰〔19〕,縛六人欲殺之以為祭,有阻得免。嗚乎,此法蘭西恐怖時代之現(xiàn)象也。士生其間,慎哉立身。弟在湘潭,逡巡不敢來省,得友報始至,誠畏之也。各屬劫長官拒知事之聲,紛然起矣。寧鄉(xiāng)知事丁象益,鄂人而湯委者也。有易孔昭盜首謝文彬所委,謝死易遂下獄。茲易得龍璋委任,乃煽其余黨公電逐丁而代之。都督今數(shù)易矣,又有易人之說。當獨立時,認湯為督,旋逐去之,歡迎陸榮廷。陸未至,而曾代。及程潛至,又不得不下臺,遂公舉瀏陽軍官,參議員、省議員、公民團及各紳商,通電列名者數(shù)十百人也,旋忽相驚以伯有〔20〕。陳宦〔21〕來,北軍數(shù)萬至岳州,又開會議,又迎陸榮廷,久之無事,則又公舉黃克強〔22〕。怪哉湘事,真莫名其妙矣!由此觀之,湘省之禍,比之辛亥為烈也。兄鄉(xiāng)居,諒欲聞其詳。是非自有公論,弟于他事多恕,獨于湘局實憤憤不能平于心。恐招過。不可令他人見,閱后摧燒之,幸甚。余容后續(xù),鵠企箴規(guī)。即頌署安。不宣。
弟 澤東敬白
七月十八日
根據(jù)手稿刊印。
注釋
①湘潭發(fā)一函,指1916年7月12日毛澤東由家返校途經(jīng)湘潭縣城時向蕭子升所寄之信。 蕭子升,見本書第17頁注②。
②湯督,指湯薌銘(1886—1975),字鑄新,湖北蘄水(今浠水縣)人。湯化龍之弟。時任湖南都督,積極支持袁世凱復辟帝制。1916年5月29日,被迫宣布湖南獨立。7月4日晚,從長沙倉皇逃走。
③袁氏,即袁世凱,見本書第26頁注〔6〕。
〔4〕張樹勛,字竹橋,湖南寧鄉(xiāng)人。1914年10月至1916年7月任湖南省警察廳廳長,后任河南省警務處長。
〔5〕辛亥以后,軍閥混戰(zhàn),南北對峙,湖南當軍事之沖。北洋軍閥為制服兩廣,企圖盤踞湖南;南方軍閥則以湖南為北進陣地。北來南去,南來北去,各系北洋軍以及黔軍、桂軍、湘軍等都出入湖南,戰(zhàn)禍兵災,接踵而至,湖南人民深受其害。
〔6〕礦警一役,指1916年5月14日湖南礦警督辦郭人漳,率礦警二營進駐長沙幾處街巷,意欲推翻湯薌銘,自任都督之事。
〔7〕望云亭,湖北宜昌人。一九一五年8月任湖南零陵鎮(zhèn)守使,屢次電勸袁世凱稱帝。及至1916年5月17日,宣布郴州、永州獨立,自稱護國軍湘南總司令;又通電宜章、桂陽、資興、汝城各縣,脫離北京政府。
〔8〕曹錕(1862—1938),字仲珊,天津(今天津市)人。北洋軍閥直系首領。天津武備學堂畢業(yè)。清末為袁世凱所轄京畿陸軍第三鎮(zhèn)統(tǒng)制。辛亥革命后,任北洋軍第三師師長,駐岳陽。護國戰(zhàn)爭爆發(fā)后,該師進入戒備狀態(tài),以圖鎮(zhèn)懾南方。
〔9〕沈金鑒,字叔詹,浙江吳興人。一九一五年9月至1916年6月,任湖南巡按使。
〔10〕江寧,即今南京。馮氏,指馮國璋(1857—1919),字華甫,直隸河間人。1913年“二次革命”時,率軍攻占南京,被袁世凱任命為江蘇都督。后為北洋軍閥直系首領。
〔11〕漢口通電,指1916年7月7日湯薌銘在漢口發(fā)出的通電。電中說明“離湘宗旨”,“意在退兵弭變”,并自稱“有兵不戰(zhàn)”,“有財不取”,以掩人稱“湯屠戶”諸端劣跡。
〔12〕罪狀,指《護國軍湖南總司令程潛布告湯薌銘罪狀》。其中羅列“湯薌銘在湘十大罪惡”:一、吞沒巨款,紊亂財政;二、慘殺無辜,力長元惡;三、蕃植游探,流毒社會;四、縱恃北軍,蹂躪人民;五、摧殘教育,毒戮士林;六、酷用毒刑,絕滅人道;七、濫用私人,穢亂吏治;八、盜賣礦產(chǎn),次第卷逃;九、出入警蹕,阻絕交通;十、援結(jié)敗類、敗壞風俗。
〔13〕陸榮廷(1859—1928),字干卿,廣西武鳴人。清末曾任廣西提督等職。辛亥廣西獨立,被推為副都督,旋任都督。護國戰(zhàn)爭期間,于1916年3月15日宣布廣西獨立,任都督兼廣西護國軍總司令,曾派軍進入湖南。1916年7月6日,北京政府曾一度任命陳宦為湖南督軍兼署省長,未到任前,由陸暫兼任,均未到任。
〔14〕程潛(1882—1968),字頌云,湖南醴陵人。同盟會會員。1913年任湖南軍事廳長!岸胃锩笔『螅雒毡。1916年春任湖南招撫使,自滇入湘,被舉為護國軍湖南總司令。此時率部進駐長沙。
〔15〕曾繼梧(1873—1943),字鳳岡,湖南新化人。同盟會會員。1912年任湖南新軍第三師師長。1916年6月任湖南護國軍第一軍總司令;湯薌銘逃走后,率軍進入長沙,同年7月暫代都督。
〔16〕陶忠恂,原系北洋軍將領,湯薌銘離湘后,陶尚有部分隊伍留在長沙城外,時曾繼梧編制湘軍,陶部擬擴充為第三師,任師長,并以朱澤黃、周則范分任旅長。程潛到達省城后,部隊也駐城外,1916年7月14日與陶部發(fā)生沖突,互戰(zhàn)兩日。信中所指程、陶大戰(zhàn)兩晝夜,即指此事。
〔17〕唐蟒(1887—1954),字圭良,湖南瀏陽人。唐才常之子。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yè)。歷任岳州鎮(zhèn)守使、湖南都督府參謀長、湘軍第一混成旅旅長、國民革命軍第六軍參謀長等職!↓堣埃1854—1918),字研仙,湖南攸縣人。清末舉人。曾與胡元倓等在長沙創(chuàng)辦明德學堂,資助華興會、同盟會的革命活動,辛亥革命后,曾任西路巡按使,都督府民政司長。1916年7月上旬被湖南軍政各界聯(lián)合會議推為湖南民政長,未到職。
〔18〕劉公,指劉人熙(1844—1919),字艮生,自署藯廬,湖南瀏陽人。曾任廣西道臺。后設立湖南中路師范學堂,又任法政學堂總辦。辛亥革命后,任湖南民政司長。曾電促王芝祥策動陸榮廷宣告廣西獨立。一九一五年投入反袁(世凱)驅(qū)湯(薌銘)運動。次年7月6日,被湖南各界聯(lián)合會議推舉為臨時都督,19日北京政府任命暫代湖南督軍,25日又任命兼代湖南省長。
〔19〕楊德鄰(1870—1913),字性恂,也作杏生,湖南長沙縣人。曾任國民黨湖南支部政務研究會會長、譚延闿都督府財政司司長。因堅決主張反袁,1913年10月13日被湖南查辦使湯薌銘殺害。
〔20〕相驚以伯有,出自《左傳·昭公七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謂鄭人畏伯有鬼魂作祟。后以“相驚伯有”形容無故自相驚擾。
〔21〕陳宦(1876—1939),字二庵,也作二安,湖北安陸人。1912年任北京政府參謀部次長,為袁世凱所寵信。一九一五年2月,督理四川軍務,率北洋軍三旅入川。次年5月22日,因西南各省先后討袁,被迫宣布獨立。旋為川軍驅(qū)逐出境。此時被大總統(tǒng)黎元洪任為湖南督軍兼署省長,遭湘人抵制,未果。
〔22〕黃克強(1879—1916),原名軫,字廑午,也作慶午,后改名興,號克強,湖南善化(今長沙縣)人。1903年在長沙發(fā)起組織華興會,被舉為會長。1905年任中國同盟會執(zhí)行部庶務,居協(xié)理地位。1911年武昌起義后,被推為中華民國軍政府戰(zhàn)時總司令,旋被各省代表公舉為副元帥,代行大元帥職權。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任陸軍總長兼總參謀長。南北和議后,任南京留守!岸胃锩睍r就任江蘇討袁軍總司令。敗后再次亡命日本,堅持反袁。袁世凱死后,黃興回到上海。1916年7月下旬,被湖南軍政各界通電公推為湖南督軍,黃無意于此,乃薦譚延闿以自代。同年10月31日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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