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弄孩子,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圓圓上幼兒園時,有一個階段我工作特別忙,就由她爸爸接送。她爸爸單位離幼兒園很近,幼兒園放學早,爸爸接上她還不到下班時間,就把她帶回單位再待一個小時才回家。
他辦公室?guī)讉人當時都三十歲左右,大家處得很好,也很隨意,經常互相開玩笑。有兩個同事很喜歡和圓圓說話,但他們不是正常地和孩子說話,總是把她當個小動物一樣捉弄。比如裝出很兇惡的樣子,強行要來抱孩子,孩子嚇得直躲,他們則樂得哈哈笑起來;或者煞有介事地要圓圓喊他們“爺爺”,孩子不懂事,就叫了爺爺,逗得辦公室的人都笑起來。我可以想像是,當時圓圓一定從大家的表情中感覺到了什么地方錯了,但又不知哪里錯了,她一定很惶惑,很不安。再后來他們又讓圓圓叫爺爺,圓圓不叫,他們就假裝生氣,說你這個孩子不懂禮貌,弄得圓圓不知所措。
她爸爸也不喜歡別人那樣逗圓圓玩,但也許是覺得這只是開玩笑,也許是因為對同事不好意思,就沒去強行制止他們。
我開始并不知道這件事,孩子那么小也沒有能力把她的不快告訴我。結果過一段時間后,我發(fā)現(xiàn)圓圓和外人打交道時流露出不自信,說話時不像以前那么大方了,經常是想說又拿不準,眼神一片猶疑躲閃,尤其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時。這讓我有點著急,但一下子也找不到癥結,就反省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出了什么問題,在生活中更留心讓她多和別人打交道,培養(yǎng)她的自信。
有一天,圓圓和她爸爸從單位回來,我看出圓圓有哭過的痕跡,問怎么了,圓圓說:張叔叔說爸爸不要我了。說著又想哭。她爸爸解釋說,他下班前到院長那里開個會,會議比原來時間稍長些,到下班了還沒結束。那個張姓同事就對圓圓說:“你爸爸和媽媽不要你了,要把你送給我,我家有個兒子,正好沒有小女孩,走吧,跟我回家吧!闭f著就做出要拉圓圓走的樣子。圓圓被嚇壞了,大哭起來。這時,我才知道他們經常捉弄孩子。
我當時很生氣,責怪先生不懂得保護孩子,氣頭上說要剝奪他接送孩子的權利。先生雖然對同事的做法也有些不滿,但他不認為會給圓圓帶來什么影響,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太重了。我后來多次和他談到這事,和他分析孩子的心理。他從事實中也看到了影響,圓圓有兩次從睡夢中哭醒來,問她做了什么夢,都是說夢到爸爸從幼兒園接上她就不要她了,獨自走了。大人的一個無聊的玩笑,給孩子帶來多么深刻的恐懼啊。
她爸爸終于意識到這事對圓圓的影響,也非常懊悔。后來我盡量去接孩子,真的“剝奪”了先生接孩子的權利,主要是我不想讓圓圓再見到她爸爸單位那兩個人,不想喚起她的不快。她爸爸也真正注意這個問題了,偶爾因為我實在忙顧不上接孩子,他把孩子接回單位,也絕不允許同事再捉弄孩子。我和先生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寧得罪同事,絕不“得罪”孩子。當然,單位同事捉弄孩子并沒有惡意,看家長不愿意,以后就不那樣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得罪”的問題。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經常是成長把自己降低到兒童的情趣中,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其中包含著童心、快樂,甚至幽默和智慧。
我看到一位媽媽洗完一塊床單晾起后,順便和她兩歲的小兒子玩一種叫“眊兒”的游戲。她和孩子分別站在床單兩邊,互相看不見,然后喊一聲“眊兒”,兩人就同時從床單左邊或右邊探頭去看對方。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頭能和媽媽碰面,而媽媽的目的是每次探頭都不讓孩子看到。這樣,媽媽有可能這一次剛剛從左邊探了一次頭,接下來的“眊兒”還是從左邊探頭;以孩子的判斷,媽媽剛從左邊出來,這下該到右邊了,就跑到右邊,結果撲個空。這樣可能來回撲幾次空,到終于和媽媽碰上面了,孩子就會樂得大笑起來。尤其是媽媽使了小計策,剛從左邊出來,又從左邊出來,而孩子已學會判斷,通過猜測,兩次從同一邊出來,連著臉對臉地和媽媽“眊兒”上了,孩子為自己的成就感到興奮不已。
捉弄孩子,則是成長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里拿著一個準備給孩子的東西,卻不痛快地給他,而是提條件,讓孩子說一句甜言蜜語,如果孩子不說,就做出要把東西拿走不給的樣子,直到孩子說了,這才滿意地把東西遞給孩子。還有的大人以嚇唬孩子取樂,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雞雞之類的動作。或者看到一個小女孩極喜歡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來,說丟了或者被別人拿走了,急得小女孩大哭,大人才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