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內各單位要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必須具備經所在地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檢查通過,并經國家外國專家管理局批準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資格”。
申辦外國文教專家資格的程序如下:
1、由申請單位向其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會同公安、政府外事主管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到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單位涉外管理制度;
2)為外專提供的生活實施是否符合標準;
3)有沒有專職管理隊伍;
4)有沒有安全組織等;
3、通過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后,向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省屬院校直接由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檢查);
4、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分兩次會同省外辦、省公安、省安全部門對當年度申報單位進行復查,復查通過后報國家外國專家管理予以批準;
5、國家外專局正式予以批復。申報單位正式獲得聘請外國文教專家的資格。
各單位每年還要接受年檢。
具聘請外專資格的單位方可自行聘請外國文教專家,聘請程序如下: 1、聘請單位自主與外籍求職人員談定聘請條件,簽訂聘請合同,專文報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省管院校直接報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需為外教提供的條件一般為:
1)國家對外教的工資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為每月2200元/人,上不封頂;
2)一年合同期的提供往返國際旅費或規(guī)定最高限額(一般定為7000至8000元),半年期的提供單程機票;
3)免費提供住房,一般要求:有單獨臥室、起居室、廁所與浴室,設彩電、冷暖空調、可上網電話、冰箱、洗衣機及必要的家具等;
4)另外給予一定的電話費、水電費補貼或全額承擔;
5)每年給予2200元的旅游補貼;
6)一般按本單位中國職工的的標準給予醫(yī)療補貼;
7)享受帶薪假期;
8)到最近的國際機場接送;
9)教學時數(shù)一般在12到16小時/周;
2、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批復并出具邀請信與專家確認件(有些省份需到省外辦申辦這兩份文件);
3、寄遞邀請信與專家確認件給外教;
4、外教赴我國駐其所在使領館申辦工作簽證。即:Z簽證或講學簽證,即:F簽證;
5、外教確定來華日期,預訂機票,通知聘請單位接機;
6、外教到校。
另外,因許多聘請單位聘請時間緊急,國內不少省、市可以同意各單位讓外教先申辦旅行簽證來華,入境后在一個月內由聘請單位代為更改簽證字頭。
外教來單位后還需及時辦理以下手續(xù):
1、在來單位后的24小時內向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辦好外國人住宿登記手續(xù),否則將受到公安部門的處罰;
2、在一個月內率外教到政府指定醫(yī)院接受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書;
3、向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省外辦申領外國專家證;
4、經所在地公安部門向具簽證頒發(fā)資格的公安部門申辦外國人居留證。至此,外教可以安心在聘請單位任教了。聘請單位還必須做好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