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離婚率為什么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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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權(quán)彌漫的封建社會,女人離婚或再嫁是件極其艱難的事,可謂“離婚難,難于上青天!”。究其原因,是古代人近乎變態(tài)的貞操觀,按照孔老夫子等人的觀點,所謂貞節(jié)不只是單純的不失身,還包括不改嫁、喪偶的情況下堅持守寡等等。當(dāng)時的廣大婦女同胞別說提出離婚,就是產(chǎn)生這種想法都是相當(dāng)可恥的行為,但是男人卻可以隨時提出離婚,即所謂的“休妻”。所以婚姻對男人來說就如同臉上的青春痘,想擠隨時都可以擠,但對女人來說卻如同臉上的皺紋,想丟是不可能的,F(xiàn)在人形容被房子壓得喘不過氣來的人叫房奴,那么古代被婚姻壓迫的婦女們就是不折不扣的“婚奴”!這里舉個例子,著名的女詞人李清照想要離婚,按照當(dāng)時的法律她必須要入獄一年才能如愿以償。所以,在中國漫長的歷史歲月里根本沒有離婚這個詞,有的只是休妻。 但凡事都有例外,中國的歷史跨度漫長,也就有了比其他國家更多的例外機會,這個例外就是唐朝。唐朝是個“80后”性格極重的王朝,從誕生的那天起,就在不斷的顛覆,比如先前的女人以瘦為美,唐朝的女人就以胖為美;先前的后妃都住宮里,唐朝的后妃卻能在宮外自建府第;先前的大臣不敢對本朝皇帝說三道四,唐朝的大臣除了對本朝皇帝公開說三道四,像白居易這樣的文學(xué)泰斗還為皇帝編愛情故事。沒有顛覆,就沒有進步,所以顛覆本身就是一種美。唐朝的女性那叫一個幸福,《唐律》規(guī)定,結(jié)婚前可以自由戀愛、私訂終身,如果父母不同意那是父母的事,只要二人情投意合,法律會給與絕對的支持,只有未成年而不從尊長者算違律,真可謂我的愛情我做主。
那么結(jié)婚后如果婚姻不幸,女性想要離婚又會怎么樣呢?《唐律》對離婚有三種規(guī)定:
一、協(xié)議離婚。指男女雙方自愿離異的所謂“和離”:“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二、促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禮記》曾為出妻規(guī)定了七條理由:不顧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哆言、竊盜!短坡伞芬泊笾乱u用這些規(guī)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條,丈夫就可名正言順地休妻,不必經(jīng)官判斷,只要作成文書,由以方父母和證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關(guān)系。但同時,《唐律》又承襲古代對婦女“三不去”的定則,即曾為舅姑服喪三年者不去,娶時貧賤后來富貴者不得去,現(xiàn)在無家可歸者不